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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江苏泰兴幼儿园血案(zz) [打印本页]

作者: mopper    时间: 2010-4-29 15:43     标题: 江苏泰兴幼儿园血案(zz)

http://news.qq.com/zt2010/taixingchild/index.htm

一个多月,四起类似血案,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是感到很悲哀。

3月23日,福建省南平市实验小学发生特大凶杀案,学生8死5伤!
4月12日,广西合浦县西场镇西镇小学门前发生特大凶杀案,2死5伤!其中包括多名学生!
4月28日,广东省湛江雷州市雷城第一小学发生特大凶杀案,一名男子冲进校园,持刀砍伤18名学生和1名教师!
4月29日,江苏省泰兴市中心幼儿园发生特大砍杀幼儿惨案,砍伤31人。
作者: joqoko    时间: 2010-4-29 19:06

这些人报复的对象搞错了,但是真正的对象过于庞大,只好捡最弱的下手了。
作者: 江南有雨吗    时间: 2010-4-29 19:12

其实这样的恶性案件很难用常规解释,一如德国美国近年频发的校园屠杀。
加强安保措施对突发事件并无太大意义。
作者: joqoko    时间: 2010-4-29 19:46

其实这样的恶性案件很难用常规解释,一如德国美国近年频发的校园屠杀。
加强安保措施对突发事件并无太大意义。
江南有雨吗 发表于 2010-4-29 20:12

保安确实没啥用,成本太大了,防不胜防啊~~
作者: 江南有雨吗    时间: 2010-4-29 21:10

怎么会发了这么多遍?麻烦管事的帮忙清理之。
作者: joqoko    时间: 2010-4-29 22:17

怎么会发了这么多遍?麻烦管事的帮忙清理之。
江南有雨吗 发表于 2010-4-29 22:10

好了~
作者: mopper    时间: 2010-4-30 08:20

本帖最后由 mopper 于 2010-4-30 09:22 编辑

摘抄了些天涯网友的留言。

面对拜金,可以沉默;面对腐败,可以沉默;面对堕落,可以沉默;面对不公,依旧可以沉默。今天,当我们的孩子第一次被杀、第二次被杀、第三次被杀、第四次被杀,我发现自己已经无法沉默。

郑渊洁刚刚为中国孩子写的歌词《我要活着回家》:1、亲爱的爸爸妈妈,我上学去啦。希望这不是永别,我要活着回家;2、亲爱的老师校长,我来上学啦。您不能让坏人碰我,我要活着回家;3、亲爱的叔叔阿姨,我在上学啊。您有不满去上访,我要活着回家。

河蟹能解决问题吗?病人生病了靠假装没病就能好?扁鹊见齐桓公还要再上演吗?
    
跳楼、自焚已引不起关注,他们竟然选择了这样的方式。

死了那么多孩子,难道还要感恩戴德,山呼万岁,伟大胜利吗?
猪狗尚且能够保护好自己的孩子,你们猪狗不如?
所有的中国人都要反思,特别是政府官员和社会精英。

什么时候人民不用跪在GF门外求见了。肯定不会有如此暴戾之风。

注意:广东雷州那个家伙可是老师。 把校门把守的铁桶一般就能彻底安全?

他们都说稳定压倒一切,我看如果不直面问题,稳定会压跨一切

将政府机关门口的警卫岗哨撤离,老百姓可自由进出。采用此招,不用多花一分钱,不用给小学增加安保力量,类似血案必然销声匿迹。

帖子沉了,人散了,大家就都忘记了.......
身处乱世,自求多福吧。
作者: 都市红尘    时间: 2010-4-30 09:01

将政府机关门口的警卫岗哨撤离,老百姓可自由进出。采用此招,不用多花一分钱,不用给小学增加安保力量,类似血案必然销声匿迹。

这个话很有道理
作者: mopper    时间: 2010-4-30 09:18

其实这话也就听着过瘾,要我说,还是最后一句实在。
作者: joqoko    时间: 2010-4-30 10:55

http://img.ly/12so
作者: 德国的牛    时间: 2010-4-30 21:13

最丑恶的是掩盖事实真相。
作者: 江南有雨吗    时间: 2010-5-1 03:20

风传跟拆迁有关:http://news.xinmin.cn/rollnews/2010/04/30/4684689.html
作者: mopper    时间: 2010-5-1 10:43

http://img.ly/12so
joqoko 发表于 2010-4-30 11:55

D Y L不要造谣,广大群众情绪稳定,纷纷表示对生活影响不大。
作者: joqoko    时间: 2010-5-1 14:14

D Y L不要造谣,广大群众情绪稳定,纷纷表示对生活影响不大。
mopper 发表于 2010-5-1 11:43

哈哈哈,我也是不明真相的群众。如果可信一点的话我就单独发文了~这个现在在国内论坛也很火,一半五毛一半美分啊~

BTW:DYL什么意思?
作者: 江南有雨吗    时间: 2010-5-1 15:02

独运轮。
作者: qquchn    时间: 2010-5-1 15:11

小道消息 泰兴这个死了9个了 小二班
作者: qquchn    时间: 2010-5-1 15:12

小道消息 嘉兴这个死了9个了 小二班的
作者: 江南有雨吗    时间: 2010-5-1 15:13

据说医院封锁了,看来伤亡不会小。
作者: mopper    时间: 2010-5-1 15:18

小道消息 嘉兴这个死了9个了 小二班的
qquchn 发表于 2010-5-1 16:12

不会吧?嘉兴又出事了?
作者: 江南有雨吗    时间: 2010-5-1 15:19

应该是泰兴。
作者: joqoko    时间: 2010-5-1 15:38

嗯嗯,谣言区备选啊,有人说嘉兴也出事了!哈哈哈
作者: mopper    时间: 2010-5-1 16:02

「勇者愤怒,抽刃向更强者;怯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不可救药的民族中,一定有
许英雄,专向孩子们瞪眼。这些孱头们!孙子们在瞪眼中长大了,又向别的孩子们瞪眼
,并且想:他们一生都过在愤怒中。」 ——《杂感》一九二五年——鲁迅

我突然想到了杨佳,大侠一路走好!
作者: 江南有雨吗    时间: 2010-5-1 16:36

这些人一点都不是英雄,包括姓杨的。
作者: mopper    时间: 2010-5-1 16:52

ZZ 杨佳列传

杨佳者,京师皇城根人也。少文静,好读书,其父赞曰:吾儿好读书,懂事明理。及少长,父母离异,佳闷闷不乐,性情日见孤僻,无业谋生,乃终日游走网络江湖。
  和谐年,佳游玩至海上松江府,力乏,租车代步。不意有捕快欲凑捕盗指标,竟诬以盗车,捕而罚之。佳以清白自许,至公堂不跪,昂昂然而辩之。然捕快衙役不听其辩,拘之辱之,并施杀威棒一百。佳忿极,乃择七月一日吾朝吉日,于衙门外燃火,乘乱突入禁中,拔刀砍杀,如入无人之境,当场斫翻十余人,计六死四伤。力竭受缚,犹目炯炯不惧,曰:怨气荡然,死无憾矣。
  事发,朝野震惊。小民皆窃窃私议,官府且不自保,焉能护吾等乎?
  初,佳一路杀入,遇女官人则不犯。野史曰,此为念母抚育恩之故。谬也。盖佳于公堂受辱并领杀威棒时,有女官人劝众衙役莫如此,虽劝而不止,然佳心存感激焉,故不犯。
  太史公曰:性刚烈如杨佳者,不惧死而惧受辱,一朝受辱,必流血百步,伏尸数人。捕快衙役如遇此辈,宜诱导之而不可威逼之。又曰:所谓和谐,在政通人和,劝恶从善,化戟为犁。至若诬人为盗,逼民造反,欲谋和谐,无异缘木求鱼也。
作者: joqoko    时间: 2010-5-1 16:53

这些人一点都不是英雄,包括姓杨的。
江南有雨吗 发表于 2010-5-1 17:36

我对杨佳和这些人倒是区别看待的,杨佳好歹不去砍孩子。
作者: 江南有雨吗    时间: 2010-5-1 17:03

统称叫无差别杀人,我不觉得孩子跟大人有什么差异。
作者: mopper    时间: 2010-5-1 17:29

比起杨大侠来,这些杀孩子的都是鼠辈啊。
作者: joqoko    时间: 2010-5-1 17:55

统称叫无差别杀人,我不觉得孩子跟大人有什么差异。
江南有雨吗 发表于 2010-5-1 18:03

我赞同杨佳的一句话:“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杨佳的这种行为我理解是抗争,当然低一点格调的话就是报复,但无论如何,杨佳都有自己的信念和实施的勇气,他好歹知道自己应该报复谁。只不过他要报复的群体太广大了,报复不完。我始终觉得,在法律无法保证个人的情况下,违法是最后一条可选择的出路。

但是那帮杀小孩的,我已经无法用语言去描述这种行径了,鼠辈一词用来形容他们我倒是觉得玷污了老鼠的狡诈与聪明。
作者: joqoko    时间: 2010-5-1 17:56

对了,杨佳的妈妈的twitter,有兴趣的可以fo

@jjdmama
作者: 江南有雨吗    时间: 2010-5-1 20:02

杨佳知道该报复谁?
他杀的人跟抓他的人没一个扯得上关系,
连最底线的世俗规则“冤有头债有主”都够不上,
跟秦桧有仇结果去杀岳飞,都是官嘛。
作者: 无敌大杏    时间: 2010-5-1 20:12

我同情杨佳,刀客不朽,杀得好。被警察打得失去性功能,哪个男人受得了?

冤有头债有主,这句话放到战场上似乎不合适。对方1万人,我军1万人,互相开枪,我军战士不知道被谁的子弹打伤了,难道还要走过去跟对方1万人挨个问一遍啊?早被打成窟窿了。

杨佳在看守所被狱警打得失去性功能,难道还要顶着炮楼冲进监狱找狱警算账?估计就算是超级赛亚人也办不到。
作者: 江南有雨吗    时间: 2010-5-1 20:13

那以后不用谴责任何恐怖分子了,逻辑一样。
作者: 江南有雨吗    时间: 2010-5-1 20:18

我同情杨佳,刀客不朽,杀得好。被警察打得失去性功能,哪个男人受得了?

冤有头债有主,这句话放到战场上似乎不合适。对方1万人,我军1万人,互相开枪,我军战士不知道被谁的子弹打伤了,难道还要走过去跟对方1万 ...
无敌大杏 发表于 2010-5-1 21:12


京沪开内战了?比喻不是这么比的。
作者: 无敌大杏    时间: 2010-5-1 20:26

那以后不用谴责任何恐怖分子了,逻辑一样。
江南有雨吗 发表于 2010-5-1 21:13


杨佳不是恐怖分子。没有这么比喻的。
作者: 江南有雨吗    时间: 2010-5-1 20:51

很抱歉,他是。
作者: mopper    时间: 2010-5-2 11:18

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我个人认为杨佳与敏感词等人都是值得我钦佩的。
附一段视频。
http://www.youtube.com/watch?v=XPSz5nr_eis
作者: 江南有雨吗    时间: 2010-5-2 13:05

有些人的思维逻辑: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到了拉杀人犯互相取暖的地步,就可悲了。
作者: mopper    时间: 2010-5-2 13:44

杨佳的确罪不可恕,也是自不量力。但一个杀人犯都有那么多人为他请愿,名字还能成为敏感词,是谁更可悲一些呢?
作者: 江南有雨吗    时间: 2010-5-2 13:49

呵呵,我要的就是你这个预设:都可悲。
作者: mopper    时间: 2010-5-2 13:58

啊,中计了。
作者: 无敌大杏    时间: 2010-5-2 19:50

很抱歉,他是。
江南有雨吗 发表于 2010-5-1 21:51


用不着抱歉,因为他不是。
报复杀人就是恐怖分子?你先搞清楚恐怖分子定义再说。
作者: 江南有雨吗    时间: 2010-5-2 20:03

恐怖分子还没个标准定义呢。
作者: joqoko    时间: 2010-5-2 20:05

恐怖分子还没个标准定义呢。
江南有雨吗 发表于 2010-5-2 21:03

这个是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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