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转载-文革时代我们曾经制度化屠杀孩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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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oseAndGun
时间:
2010-5-24 21:31
标题:
转载-文革时代我们曾经制度化屠杀孩童?
文革时代我们曾经制度化屠杀孩童?
——熊飞骏
拙作《封杀袁腾飞的不祥阴影》在新浪博客发出后,一位署名“蓬艾之间”的读者在文后发表了如下回复文字:
“我讲我父母讲的一个真实的故事,看了这个故事之后,我不知道那些还在怀念老毛的人有什么想法:
我母亲出生和生活在湘西的一个小镇上,那时因为下山下乡也没有书可读,就与我外婆住在一个租的房子里。隔壁是一个所谓的黑五类分子,丈夫被抓了,妻子就带了一个五岁左右的孩子相依为命。那个女人没法找到工作,没法养活孩子,就纳了几双鞋底到街上去偷偷卖,却也被抓走了,只留下那个五岁的孩子,有一阵,我妈妈天天听到不远的废弃的厕所后面有孩子的哭声,一连哭了几个星期就没了,我当时就问为什么没人去帮帮那孩子,可妈妈说,谁能啊,谁敢啊?而且这在当时并不是个案,根本没法帮。
我不知道怀念老毛的人会怎么解释,当我们对屠幼案义愤填膺的时候,你可知道那个时代是制度化屠幼,我们对腐败义愤填膺的时候,那个时代是制度化腐败……”
…………
2010年春末,中华大地发生的连环杀幼案引起了整个人类世界的震惊!
中华大国民有谁知道?四十年前的中华大地曾经发生过制度化屠杀孩童惨案?
文革期间发生的湖南道县大屠杀,北京大兴县大屠杀,广西武宣、宾阳等县大规模分吃“阶级敌人”事件等惨绝人寰的血案,都有很多无辜的孩童成为受害者。
北京大兴县大屠杀,大辛庄在1966年8月31日一个晚上就杀了一百多个无辜生命,其中就有不少未成年孩童,最小的才38天?对婴幼儿手段尤其残忍,踩住一条腿,劈另一条腿,把一个稚嫩的生命活生生撕成两半……
下面我们回顾一下文革重灾区湖南道县大屠杀灾难中的屠幼惨案:
1967年夏末,湘西到处都是“斩尽杀绝黑四类,永保江山万代红”的口号,到处是“贫下中农最高法院”的杀人布告,整个道县以及周边地区完全处于红色恐怖之中。
横贯道州盆地的潇水河,河流上漂浮的不是渔舟,也不是裸露着古铜色皮肤的排客佬,而是一具具浮肿的尸体: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有的赤裸着,有的仅剩下丝丝缕缕挂在身上;有的被铁丝反绑双手,有的骨骼折裂,肢体残缺,饥饿的鱼群已把他们曾经生动的脸啃得乱七八糟。河面浮动着一层暗红色的油腻。
河水流经县城道江镇。寇公楼旁,当年北宋贤相寇准曾经吟咏“野水无人渡,孤舟竟日横”诗句的古城墙头,一群孩子竞相点数着河面的尸体比试眼力。突然,他们看见一具女尸漂过来,怀里还紧紧抱着个尺来长的婴儿……
喝惯了清清河中水的道县人,已无人再敢饮用被尸体污染的河水。县城里仅有的五口水井顿时身价百倍。
文革结束后,被害者亲属成群结队赴京呜冤上告。道县大屠杀真相开始曝光:
1978年冬天,零陵地委书记邓有志带领工作组,赴道县调查,写出专题报告。湖南省委批发了五号文件。
1980年12月22日。胡耀邦视察湖南,专程去零陵,听取了道县杀人的情况,明确指示:“对没有处理完的要处理完,主要是对受害者要安置好。”
1982年春,时任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江华回故乡时,也曾对道县杀人事件作了明确指示:“要严查惩办。”
自1984年5月始,零陵地委先后从地、县抽调了1389名干部,组成“文化大革命杀人遗留问题工作组”,历时二年,做了大量的调查、安置、抚恤、处理工作。
…………
道县杀人事件从1967年8月13日到10月17日,历时66天,涉及10个区,36个公社,468个大队,1590个生产队,2778户,共死亡4519人,其中被杀4193人,逼迫自杀326人……
按成分来划分:五类分子3576人,五类分子子女4057人,贫下中农1049人(大多数有不同程度的历史问题),其他成份411人。
其中未成年人825人。被杀人中,年纪最大的78岁,最小的才10天。
杀人的手法也很别致:有个大队将12名地富分子及子女,用一根绳索捆起来,捆成一团,中间放上一大包开山放炮用的炸药,点燃导火索,请这12个活活的生命坐上了“土飞机”。
很多五类分子的家庭被杀绝。
第一个被杀绝灭门的是杨家公社郑家大队钟佩英家。她是历史反革命郑元赞的老婆,罪名是“企图组织反革命暴动”?为首凶犯原杨家公社秘书,现已变成赫赫有名的区“红联”副司令和公社“红联”司令的蒋文明;郑家大队党支部委员、联络员郑逢格;郑家大队民兵营长郑会久。
用锄头棍棒打死钟佩英后,红色凶手想到她的两个孩子还在,知道了肯定要给母亲报仇的、不如“乾脆一起搞掉算了。”于是一呼百应地涌到钟佩英家,把她两个已经上床睡了的儿子拖起来,分别拉到后面和对面的山上,一顿锄头扁担,将两条年轻的生命活活打死。
事毕之后,辛苦了一夜的人们又集中到钟佩英家,将钟家喂的几只鸡鸭全部杀掉做一锅炖起,又打来一些烧酒宵夜……
蚣坝区是道县杀人最多的区。8天时间共杀人1054人,全区每50人中就杀了1人;占全县杀人总数的四分之一强,堪称地道的“杀人冠军”。区政府所在地蚣坝公社公社就杀了524人,占全区杀人总数的一半以上。
8月26日,蚣坝公社河滩大队,文革主任、“贫下中农最高法院”负责人何兴盛命令民兵将21个“阶级敌人”押到葫芦洞岩洞口边,代表“贫下中农最高法院”宣判了这些人的死刑。被“判”死刑的人们却出人意料地平静,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叫一个名字,牵一个到洞口边,由负责行刑的民兵用马刀或梭镖、棍棒之类杀倒或打昏,丢下岩洞;直到这时,你才听到一声凄惨的喊叫。有的人被丢进洞里后,居然没有死,在里面拼命呼救。何兴盛命令民兵不停地往洞里扔石头,又叫人搬来成捆的稻草,点燃了扔下天坑去烧。最后,他还是不放心,又打发人跑回村里拿来一大包炸药,挂上导火索点燃丢进洞里。随着“轰隆”一声沉闷的巨响,葫芦岩岩洞重又归复永恒的寂静。
屠杀完青壮年后,接下来有人建议:“索性斩草出根,老的小的一齐搞掉算了,免得留着老鼠啃仓门。”何兴盛一想有道理!赶紧跑到大队部摇电话向区里汇报请示:“我们大队的任务已完成,二十一只大老虎统统地搞掉了。现在还留下了三十多只小老虎,贫下中农要求一齐搞掉,行不行?”
蚣坝公社党委书记下达指示:“一个个都给我搞掉!”
于是三十多个孩童在棍棒驱赶下上了路,不能行走的婴儿则用箩筐挑着。有个三岁多的男孩不肯走,哭着要爸爸妈妈。一个民兵哄他说:“你爸妈在山上摘果子,我带你去找。”一行人跌跌撞撞到了潇水河边的白石渡。
在行凶之前,何兴盛向31个孩童进行了革命训话:“你们也不要怨我。是上面要我杀你们的。怪不得我!我不杀你们,我的脑壳也保不住。你们好好上路,明年的今天就是你们的周年。”
说完就指挥民兵将31个人赶上一只业已准备好的大木船,每人身上吊上一块大石头,将船飞快地划到河的深处,然后一个一个下馄饨一样丢进河中,最小的才56天……
顺便说说这个56天的孩子和他的家人。这一天他蜷缩在母亲张秀华那已被泪水湿透的怀中,睁着两只清亮的大眼,看着一群手持大刀长矛的人闯进家门,拉走了他72岁的祖母、37岁的父亲、12岁的大哥和3岁的二哥,6口之家转眼就失去了4人!
那天晚上,哭累了的他偎在妈妈的怀里睡熟了;母亲则呆呆地坐在床沿紧紧搂着她最后的亲人。这时,同村的蒋癞子闯了进来。白天抓人时此人最凶也最积极,但张秀华这条命能留下来,完全是因为年过37岁的贫农蒋癞子至今仍是光棍一条。尽管白天蒋癞子杀人积极,但还是受到了上面的严肃批评,因为这家伙私心重留下了两条人命。经过蒋癞子的苦苦请求,组织上考虑到蒋家三代都是贫农和蒋眼下的现实情况,最终网开一面,但只能留下大的。于是蒋癞子又杀了个回马枪,从张秀华的怀里抢走了这个56天的孩子,抢走了张秀华最后的一线希望……
第二天,蒋癞子趁火打铁,请了本大队一个体面的裁缝,拧着一包点心上张秀华那里替他说亲……
当晚该大队成立了“财产清理小组”,行动迅速且很有经验地着手分财。一面又以“宜将剩勇追穷寇”的精神,从被杀人家中拖出几头肥猪,手脚麻利地一并杀了,在晒谷坪上摆开桌子大会餐……
大队党支部书记周某某,喜气洋洋地高举着酒杯,桌桌敬酒:“今天,我们贫下中农胜利了!打了一个大胜仗!现在,请大家喝下这杯庆功酒。”然后周书记带头饮了庆功酒,红光满面地高呼口号:“毛主席的革命路线胜利万岁!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万岁!贫下中农万岁!”
桥头乡桥头村生产队周队长在收工时,指挥十几个壮劳力把正在田间弯腰劳作的周文楝、妻子陈莲娥、儿子周辉一家三口推进了一口多年不用的废窖,然后搬出早已藏在松树林里的两捆干稻草点燃塞进地窖……
解决完一家三口后,周队长突然想起周文楝还有一儿一女在家里,马上派两个人赶回村抓来8岁的周大妹和两岁的周小弟。周队长接过两岁大的小弟丢进炙热的烟草灰窖里。周大妹吓得嚎啕大哭,周队长毫不手软,抓住她推下去。因用力过猛,周大妹被推过了窖口;周又追上去揪住她,如此几番才将8岁大的扎着两只短辫的小姑娘推下火窖,活活烧死……
当晚,周文楝家灯火通明,队上人将周家的鸡、鸭、一条黄狗、一头大肥猪全杀了。家中其它东西,如大米、黄豆、菜油、棉花、家俱、坛坛罐罐,甚至梁上的楼板等等,能吃的当场吃完,不能吃的,像分胜利果实一样分了……
1967年8月26日深夜,道县蚣坝中心小学女教师周军如带着三个孩子睡了,半夜猛听到急促的敲门声。还没等她起身,门就被大队支书唐兴浩和民兵营长蒋文踢开了。
她被拉到大队仓库边的禾坪上,那里已有14个地富及子女被数十个持大刀、鸟铳的民兵押着。他爱人蒋汉镇也在里面。这批“阶级敌人”在当晚将踏上死亡之路。
临行前,唐兴浩又叫道:“慢点,蒋汉镇还有三个崽女在家里,去几个人把他们带来。”于是又转回去把蒋汉镇的三个孩子就被连哄带骗拖来了。
那晚天黑的不见锅底,山路高低不平,很难走。因为周军如的手被绑着,她那6岁的雪原只好牵着我的衣角;8岁大的林海背着四岁的弟弟林松,呜呜咽咽、跌跌撞撞地跟在她后面。
到了枫木山的天坑边,唐兴浩下令停下。他跳上一块石头宣布:“现在,我代表大队贫下中农最高法院宣布你们的死刑!”
接下来民兵们围上来,用鸟铳、梭镖对着这群“死刑犯”。唐兴浩站在高处点名,点到谁谁就被拖到不远处的天坑边去处决。周军如是第八个被点名的。听到“周军如”三个字,三个孩子大哭起来。她硬着心肠哄他们:“别哭,一会妈妈就回来,带你们去外婆家。”然后被拖到天坑边,强按着跪下,只觉得脑后风起,一根钢千打下来,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不晓得过了多久,她醒过来,浑身痛得如刀割。身边有人叫“妈妈”,她几乎怀疑置身阴间了。叫她的是女儿雪原。原来他们三兄妹都被扔下来了。后来听在场的人说,当时情况好惨。雪原见哥哥被扔下天坑后,抱着人家的脚哭,“叔叔,莫丢我,我怕。我听话,叫我做什么都行。”没有人理会这个6岁小女孩的哀求……
三个孩子都嚷着饿,要水喝,可四下除了冷冰冰的尸体就是冷冰冰的石头,哪里有水呀……
接下来的七天,周军如的三个孩子都在饥渴上悲惨地死去。
林海死前嗫嚅着说:“妈妈,我痛我饿我渴啊,我怎么不死呀?要死了就好了。”
一个8岁的孩子说出这样的话,哪个当母亲的不五内俱焚啊!
9月1日,外面下了一场大雨,周军如喝了几口流进洞里的泥浆水,保住了性命。
9月3日,周军如被她的学生的学生吕标凤和蒋汉洋所救。
贫下中家不仅仅屠杀孩童,甚至于连腹中未出世的生命也不放过?
下蒋大队贫协主席陈登义指挥七八个汉子像打牲口一样把陈高肖(陈高肖的父亲在国民党县党部当过秘书,在迎接解放军进城时立过功,)乱棍打死。贫农出身的妻子跑回了娘家朱家湾。
田广洞大队民兵营长义正希,闻讯带着民兵追到朱家湾,又把她押回了大队部。
为什么一定要把这个女人追回来呢?用陈高友的话来解释就是,“朱家湾、倒水洞一带,地主婆都给贫下中农开了大锅饭,我们这里为什么就不开呢?”
这群民兵在大队部里吃饱喝足后,就把陈高肖的妻子拖了出来实施轮奸。头一个上的是二十来岁的陈高友。
女人当时身怀六甲,为了保护腹中的小生命,她屈从了这群民兵的兽欲,只是央求:“你们要了我的身子,就不要杀我了。”
这群号称清一色贫下中农的禽兽名单如下:一号,陈高友,赌徒。二号,陈登义,原系贫协主席,后因贪污免职,杀害陈高肖的主要凶手。三号,陈锡位,五毒俱全,因贪污公款、奸污妇女、逼死人命被判过刑。四号,陈高和,文革中涉嫌报复蓄意杀害一名郭姓社员。五号,陈吉光,当时较年轻,是一个外号叫“灾猪鬼”的二流子的儿子。六号,陈高仇 赌棍,曾故意毒死集体一塘鱼。七号,郑某某,游手好闲之徒。八号,陈某某,赌徒。九号,陈某某,曾贪污公款。十号,陈登积,惯偷。十一号,郭发清,赌徒。十二号,陈高辉,麻疯病患者,曾奸污过妇女。当这样一些人手上有了权力和刀枪,还有什么样的事情干不出来!
当女人满足完那些衣冠禽兽的兽欲时,腹中的小生命很快就流产了。
19岁的唐水兰再过一周就要做母亲了。因为娘家的成份不好,她也就无从逃脱厄运。丈夫这边的“贫下中农最高法院”派民兵张天沙送她回下柳大队与娘家人一道接受审判;而下柳大队也派了民兵唐某某来“接人”。
押送她的两个民兵在半途合计:既然送她回娘家去杀,还不如就在这茶林里搞掉算了,省得麻烦。
二十多岁的张天沙抽出随身携带的一根钢条,猛地朝汗水淋淋的唐水兰刺去,锋利的钢条从背部直穿腹部。接下来张天沙上前一把扯下唐水兰的裤子,看到胎儿在肚皮里猛跳。他又抽出背上的马刀,在唐水兰肚皮上划了两下,胎儿就伴着血浆流出来了。
张天沙回到队上四处炫耀:“妈的,我左右两下一划,毛毛就出来了!”
祥林铺公社吊高楼大队有这样一对夫妻。男人是公社的基干民兵;女人是地主的女儿,漂亮贤淑,上过中学,能歌善舞。
1967年8月26日,女人回九家山娘家探亲,正赶上娘家一屋大小被抓,自己也被该大队民兵一并抓去审问,然后被送回家中接受审判。
贫下中农出身的丈夫竟然要亲手杀死自己的妻子?
女人跪在丈夫面前苦苦哀求:“你看,我肚子里已有崽了,你用手摸摸。不信,我们可以去公社医院检查。”
这位贫农的儿子丝毫不为所动,一脸决绝的表情:“没得崽的,杀了算了。”见别人不动手,他就亲自把已折磨得不像个人样的妻子捆得像个粽子,押到大队部,与另外一些被害者一同送上杀场,并带头在妻子头上砍了两扁担。傍边另外两个民兵接着一个用石头砸,一个用鸟铳打……
一个年轻美貌少妇的生命,连同她腹中的孩子,就这样结束在她的丈夫和他(她)的父亲手里。
他叫胡茂昌,一个臭名昭著的泼皮无赖,斗大的字不识一个,平时好吃懒做,手脚又不乾净,很让周围人瞧不起。
可他在那疯狂的年月成为人敬人畏的“革命英雄”?
他所在大队的“贫下中农最高法院”判处了21名四类分子及其子女的死刑。胡茂昌自告奋勇充当刽子手。
刚开始民兵对乡里乡亲的熟人不忍下手,胡茂昌抢过一个民兵手里的马刀挥起来,眼都不眨一下,一口气砍掉七个。砍到第八个时,刀不快了,杀卷了口。
胡茂昌嘴里不干不净地骂着,像用锄头挖土一样,硬是把个脑袋挖断了,弄得浑身是血,头发都被血浆糊住了。
杀完人,胡茂昌像个凯旋的英雄,模仿起古装戏里刀斧手的动作,把还在滴血的马刀高举过头,向围观的人示意。顿时就赢得一片啧啧赞叹。
环顾四周,胡茂昌感到意犹未尽,陡然想起某个被杀人的家中还有几个小孩子,便向在场的大队党支部书记建议:某某家还有三个毒麻仔(小孩子),也一起搞掉算了。还没等书记点头称是,胡茂昌又一马当先杀回村去。
进了那家的门,也不答话,当头一棒就先敲掉了开门的老大;老二吓得扭头就跑,让他一把抓住,举起来用力往下一摔,没气了。
胡茂昌从摇窝里抓起最后一个,顺手提起孩子的两只小脚,朝下使劲一銎,在一声凄厉的惨叫中,胡茂昌那清筋凸暴的小腿上就溅满了红红白白的脑浆。
这一天,胡茂昌共得杀人手续费55元,比他去年年底的分红还多。道县当时每杀一人,报酬一般是二、三元或10斤谷不等。这个大队经济上可能稍好一点,每人5元。
…………
屠杀孩童的不仅仅是道县,整个零陵地区在1967年夏末都成了无辜生命的屠场。
1967年8月18日,宁远县麦地公社贫协主席、文革主任王财富为首,把38名地富分子及子女像柳条儿串鱼一样捆在一起,一个一个推下荒废的红薯窖,放火烧死后,盖上黄土……
晓睦塘公社党委书记李远生,召集晓睦塘大队干部开会研究杀人,随后将全大队地富及其家小共68人统统推入地窖活埋,因而夺得零陵地区大队级杀人冠军。
1967年中秋节后的第五天清早,山窝里的弯子里村瞬间变成了地狱:五十多人被乱刀砍死,全部丢进地窖。
身材高大的郑工金砍死后,身子进不了窖眼,杀手们便毫不犹豫地用锄头将其身子挖成三段。
12岁的少年郑山蓝吓得跑上山,躲在一棵树上,结果还是被抓下来。他跪在地上磕头:“叔叔伯伯莫杀我,我一世替你们做工都要得。”这话成了这个少年的遗言。
刚满17岁、长得十分秀气的郑翠云,被几个人按在本村小学里轮奸,然后砍死。
12岁的女孩郑见品,慌乱中爬进一条又臭又冷的阴沟,在里面躲了三天三夜,才保住一条小命。此后患上了严重的关节炎。村里三个私心重的单身汉,趁机将三个有些姿色的女人关起来,等到杀了她们的丈夫,就准备“堂堂正正”地与她们结婚。
该县杀人特点是,一家家地杀,杀光杀绝,不留隐患,孩童一个不留。共杀1092人,全地区排名第二。
下面看看文革凶手的屠杀逻辑:
1967年8月17日上午,蚣坝区抓促领导小组副组长、区法庭干部周仁在清塘公社清塘大队俱乐部礼堂里召开的紧急会议上,向从全区各赶来的生产队上上干部训话:
“同志们,阶级敌人要杀我们的党、团员、干部和贫下中农,我们怎么办?如果让他们的暴乱成功,我们千百万人头就要落地。我们必须遵照毛主席的教导:人民靠我们去组织,中国的反动分子靠我们组织起人民去把他们打倒,凡是反动的东西,你不打他就不倒。敌人磨刀,我们磨刀;敌人擦枪,我们擦枪……阶级敌人如果拿刀杀我们,我们就要杀他们,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真正罪大恶极的五类分子,由贫下中农讨论干掉他,事先不用请示,事后也不用报告,最高人民法庭就是贫下中农。如果我们内部有叛徒,不管他是脱产干部,还是带手表的,穿可可鞋(皮鞋)的,在哪里发现就在哪里搞掉!”
“现在,杀人不要经任何地方批了,贫下中农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同意就可以杀。”
…………
那些制造策划屠杀的凶手,大部份都活得自在坦然,没有谁公开地、发自内心地忏悔过认罪过,或登门向被害者道歉或为惨死者的坟头添上一抔黄土。
当今中国相当一部分普通国民误以为文化大革命就是“斗官杀官”?各位搜索一下道县大屠杀的死难亡灵,看看他们当中有几个是官?
我迄今还没有发现道县大屠杀中官员遇害的资料。就算有官员死于大屠杀,恐怕也只占极少的比例。大屠杀惨案中的绝大多数死难者都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五类分子等弱势群体和有点正义感勇于说真话的贫下中农。
毛太阳为了赢利绝对独裁权力,确然对官僚队伍的高官显贵大开杀戒;但对没有威胁其独裁权力的中下层官僚却持姑息养奸姿态,不但没有发动群众革他们的命,反而让他们成为革命队伍和群众运动的领头人。
道县大屠杀的策伐者和领头人基本上都是公社书记、大队书记、贫协主任、民兵连长等基层党政官僚,杀谁和怎么杀都是他们说了算;而不是无权无势的平民百姓。那些来自农村的中老年公民不防回顾一下,你们家乡的村官和乡官在文革中有多少被平民百姓打倒在地?倒地者占官僚队伍的多数还是少数?
我想多数人会得出如下结论:
是打倒了几个,但只占官僚队伍的很少一部分,大队干部则很少被打倒,文革前的一把手在文革期间照样是一把手。
毛太阳在文革初期把很多高官显贵打为“牛鬼蛇神”的中心目标纯粹是为了夺权,而不是反贪反腐和净化官僚队伍。那些对毛太阳独裁权力不构成威胁的中下层官僚无论多么邪恶腐败,都不是毛太阳的打击目标。他们中的多数不但逃过了群众运动的风暴,相反还成为群众运动的领头人。全国各地发生的多数屠杀血案都是这些基层官僚主导的。
如果再来一次文化大革命,一样只是高官显贵和精英阶层付出代价,基层官僚则是群众运动的策伐者和领头人,人民群众一样是他们的砧上肉。
二0一0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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