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z.Z 我国公民享有言论出版自由是不争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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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inggan
时间:
2010-10-28 19:02
标题:
z.Z 我国公民享有言论出版自由是不争的事实
话说人民日报又发表了雄文一篇,叫做《我国公民享有言论出版自由是不争的事实》。
好吧,看原文:
据统计,目前我国境内网站已达279万个,网民人数达到4.2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31.8%,超过世界平均水平;各家网站都十分注重为网民提供发表言论的服务,约80%的网站提供电子公告服务;我国现有上百万个论坛、2.31亿个博客用户,每天人们通过论坛、新闻评论、博客等渠道发表的言论达300多万条;超过66%的中国网民经常在网上发表言论,就各种话题进行讨论,表达思想观点。
小学计算题......4.2亿网民,66%经常发表言论,算下来就是2.7亿网民经常发表言论。然后每天竟有高达300多万条言论通过各种渠道被发表!相当于说:
如果这些活跃网民每日一条言论,相当于每天有95.5%的言论被删除。
如果这些活跃网民每十天才发表一条言论,相当于每天有85.2%的言论被删除。
如果这些活跃网民每月才发表一条言论,相当于每天有55.6%的言论被删除。
还需要做评论吗?
作者:
G_B
时间:
2010-10-28 19:12
其实人民日报应该这样写:经长春同志审阅、中办、国办、中宣部、国新办批准《我国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是不争的事实》
作者:
joqoko
时间:
2010-10-28 19:28
我国公民想有言论自由是不争的事实
我国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是不能争的事实
作者:
德国的牛
时间:
2010-10-30 20:27
我国公民想有言论自由是不争的事实
我国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是不能争的事实
joqoko 发表于 2010-10-28 21:55
真有你的!
作者:
joqoko
时间:
2010-10-31 09:45
真有你的!
德国的牛 发表于 2010-10-30 22:54
感同身受,比较容易得知结论,呵呵~
第一条是看的别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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