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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重申:直接攻击网友者,本站不欢迎。 [打印本页]

作者: 陶天    时间: 2011-3-21 02:47     标题: 重申:直接攻击网友者,本站不欢迎。

本帖最后由 陶天 于 2011-3-21 02:51 编辑

不管是什么身份,不管替谁干活,只要不违版规,本站一律欢迎。
本站没有五毛党,没有美分党,所以不要给其它网友戴帽子。
作者: joqoko    时间: 2011-3-21 08:22

不管是什么身份,不管替谁干活,只要不违版规,本站一律欢迎。
本站没有五毛党,没有美分党,所以不要给其它网友戴帽子。
陶天 发表于 2011-3-21 02:47


我觉得你第一句话和第二句话矛盾了耶~~
作者: 无敌大杏    时间: 2011-3-21 08:30

这话貌似给我听的,那昨天那上来就对我人身攻击,似乎Joqoko也没什么异议。

那我回敬几句有什么不可呢?
作者: 无敌大杏    时间: 2011-3-21 08:35

对一部分部分玩下限者纵容,实际上就代表论坛倾向性,选择性失明可不好。
作者: joqoko    时间: 2011-3-21 09:50

对一部分部分玩下限者纵容,实际上就代表论坛倾向性,选择性失明可不好。
无敌大杏 发表于 2011-3-21 08:35



见楼下
作者: joqoko    时间: 2011-3-21 09:56

昨天我没有上线,那个帖子被版主陶天做了沉底处理,我很赞同这样的处理方式,这样可以让大家都冷静下来。

自由言论版不是一个藏着捂着的地方,任何违反版规的帖子以及ID,都有相应的处罚。在帖子5毛不工作的时候最能反映民意,估计这评论明天就没了中,tony7077以及无敌大杏均有粗口及人身攻击行为,所有内容均予以警告,并屏蔽处理。

对于直接挑起争端的无敌大杏做警告处理,但tony7077在之前亦有非指向侮辱性言论,论坛对此等行为均不提倡。但此类事件属初犯,无敌大杏为论坛积极网友,感谢他之前为我们分享的内容与观点,tony7077刚从动荡之地归来,也为坛友们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因此不做过多惩罚,希望大家能够一起维护论坛的讨论环境,意见相左并不为虑,为虑的是大家的意见都一样。

此外我想补充两句,关于五毛与美分的话题。

拿人钱财,帮人消灾,按劳分配天经地义,在这个没有什么不能出卖的社会里,拿钱发帖也算得上是合理收入(请不要忘记缴税)。但是论坛庙小,实在没有能力鉴别参与讨论的网友身家是否干净。我们只是希望,与钱财相比,人的生命中还有许多更重要的东西,我们希望在这里讨论的诸位,能够正视你的内心,明白自己在做的事情究竟有什么样的意义。当然,良好的理念仍然需要合理的规定支持,因此版规增加一条:

0.自由言论版谢绝任何因发表言论而获取收入的行为或以发表言论为职业的行为(新闻从业人员或经管理员允许的行为除外),任何在自由言论版发帖,回复的行为,均视为接受本规定。任何关于此条例的欺骗与违背行为,一经查出,IDIP全站禁止访问。

本条置于所有条款之上,以示郑重。但我要强调的是,即便是真的五毛美分党,只要你带来的是你自己的思想,而不是用来盈利的复制粘贴,我们也欢迎。这是因为我们相信,五毛美分也是人,在那一张张的钞票之下,也肯定有着属于自己的那颗心。

在这个社交媒体,新闻媒体,网络媒体自我审查日趋严格的今天,维护这样一块地方时乃不易。自由言论版并非为驳倒他人而建立,建立的目的在于传播知识,分享观点,最重要的,是让每个人通过别人看清自己。我们很失望在这里看到那些经常在国内的网站上出现的各种不文明的行为,因为在那样的环境下,人们无法得到真知灼见,留下的只有仇恨与发泄。感谢诸位的参与。


Joqoko
作者: 陶天    时间: 2011-3-21 11:01

赞成joqoko 管大的做法。
请各位网友不要给其它网友戴帽子,也不要给自己戴帽子。
我们的论坛名曰自由言论,我们需要言论,你们需要自由,但是我们不赞成直接攻击网友。
不管谁是五毛,也不管谁是美分,只要发出自己的思想,发表自己的观点,我们都热烈欢迎。
相反,没有思想,没有观点,也不适合到自由言论上来。
思想可以不同,观点可以打架,但是互相不能对骂。
让人认同自己的观点,不是靠逞口舌之快,而是靠“理”。
作者: 911119    时间: 2011-3-21 22:31

无瘾,讲道理上学去,上论坛干啥
作者: business.angel    时间: 2011-3-21 22:40

支持楼主
作者: Gudi    时间: 2011-3-21 22:58

管理員講得不錯。。呵呵 很公平很公正!!頂
作者: tony7707    时间: 2011-3-22 00:23

同意楼主观点,接受版主批评。多谢!
作者: joqoko    时间: 2011-3-22 00:41

同意楼主观点,接受版主批评。多谢!
tony7707 发表于 2011-3-22 00:23


也欢迎你多多发帖!不知道你之后会在德国常驻还是会调动到别的地方去?
作者: tony7707    时间: 2011-3-22 08:00

也欢迎你多多发帖!不知道你之后会在德国常驻还是会调动到别的地方去?
joqoko 发表于 2011-3-22 00:41

我还要在北威州呆至少2年。
作者: joqoko    时间: 2011-3-22 08:51

我还要在北威州呆至少2年。
tony7707 发表于 2011-3-22 08:00

算是常驻了?呵呵欢迎欢迎~
作者: 无敌大杏    时间: 2011-3-22 15:09

版主有难处我也能理解。

我就要求一点:严格执行版规。
作者: 话桑麻    时间: 2011-3-24 09:26

支持楼主,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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