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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全民公投药家鑫是否应判死刑立即执行 [打印本页]

作者: joqoko    时间: 2011-4-2 18:31     标题: 全民公投药家鑫是否应判死刑立即执行


作者: 陶天    时间: 2011-4-3 02:11

在中国,有的司机撞人后,干脆再把人辗死。
理由是死人被伤人麻烦还小些。
于是,有很多司机效仿。
现在,发展到有人撞伤人后,直接下车把人杀死,如果不严厉的惩罚,以后还会有效仿的。
作者: RSPCA2001    时间: 2011-4-3 17:41

反对直接死刑啊,一枪毙了太便宜了,应该干苦力干到死,而且不死也有利于一些冤案翻案。比如判刑一百年,想减刑一次最多5年,10年,表现再好最多减到30年徒刑,坐牢就是做一些机械的流水线活赔偿受害人或是国家的损失,若是狱中还不好好表现,那就直接毙了吧。
作者: informer9527    时间: 2011-4-3 21:23

反对直接死刑啊,一枪毙了太便宜了,应该干苦力干到死,而且不死也有利于一些冤案翻案。比如判刑一百年,想减刑一次最多5年,10年,表现再好最多减到30年徒刑,坐牢就是做一些机械的流水线活赔偿受害人或是国家的损失 ...
RSPCA2001 发表于 2011-4-3 17:41


不死不足以平民愤啊,现在的法律,如果判个死缓,瞬间就能出来了。
作者: joqoko    时间: 2011-4-4 08:57

不死不足以平民愤啊,现在的法律,如果判个死缓,瞬间就能出来了。
informer9527 发表于 2011-4-3 20:23


刑法有四个作用,有个帖子讲那个的,的确报复作用是最大的。
作者: flyguitar    时间: 2011-4-4 13:34

手误啊,投错了,想投1啊,结果悲剧搞成2了。。。大大,能改不?
作者: joqoko    时间: 2011-4-4 14:34

手误啊,投错了,想投1啊,结果悲剧搞成2了。。。大大,能改不?
flyguitar 发表于 2011-4-4 14:34


不能改,否则投票就不可信了嘛!呵呵管理员可以删投票,但是改是改不了的。

没事,你就声明一下好了,别人不会误解的。。。
作者: joqoko    时间: 2011-4-5 12:29

对公平判案,我现在都不太相信了!
jamjeep92 发表于 2011-4-5 13:16


要相信党和政府,在这个案子上是会充分考虑到民意的。
作者: 飞熊    时间: 2011-4-5 21:39

黄陀和陆遥遥对死刑的报复作用的看法完全相反,一个耶鲁的,一个清华的,都是学法学的,但是在中国,判死缓和短期监禁的区别就在于有钱有势可以死缓变无期,无期变保外就医,所以中国一旦废除死刑,没有终身监禁+不得保释的制度进行配合,就是废除了法律的惩戒功能,所以这个案子坚决要求执行死刑。
作者: joqoko    时间: 2011-4-5 23:09

要相信党和政府,在这个案子上是会充分考虑到民意的。
joqoko 发表于 2011-4-5 13:29


不过法律对于民意的妥协更是对法律本身的践踏。

再加上公权力的干涉,此事在中国,难两全。
作者: joqoko    时间: 2011-4-5 23:10

黄陀和陆遥遥对死刑的报复作用的看法完全相反,一个耶鲁的,一个清华的,都是学法学的,但是在中国,判死缓和短期监禁的区别就在于有钱有势可以死缓变无期,无期变保外就医,所以中国一旦废除死刑,没有终身监禁+不得 ...
飞熊 发表于 2011-4-5 22:39


死刑就是报复啊……他们是什么看法?
作者: 德国的牛    时间: 2011-4-5 23:57

我当年有个同学判死缓,早就出来了。所以在目前的中国死缓等于过几年放人。
作者: joqoko    时间: 2011-4-6 00:02

我当年有个同学判死缓,早就出来了。所以在目前的中国死缓等于过几年放人。
德国的牛 发表于 2011-4-6 00:57

此人有背景!!
作者: 德国的牛    时间: 2011-4-6 11:16

啥背景也没有,就是在监狱里表现老实。出来后在开心网上还找到老同学,有些都以为他已经死了,吓坏了。
作者: RSPCA2001    时间: 2011-4-6 16:31

此人有背景!!
joqoko 发表于 2011-4-6 01:02



死缓期间表现良好,无其他罪行就是无期,无期几年再良好就是20年,真还是一般人,有背景的更快
作者: joqoko    时间: 2011-4-6 23:08

死缓期间表现良好,无其他罪行就是无期,无期几年再良好就是20年,真还是一般人,有背景的更快
RSPCA2001 发表于 2011-4-6 17:31


有期徒刑无上限很重要!
作者: 陶天    时间: 2011-4-15 13:32

法律给大伙开了个玩笑,判决下来了,只有8年。不是死刑,不是无期。药家看来背景厚实,法律在他们面前都低了头。判决的法院也在全世界法律界面前留下笑柄,居然在旁听席上搞问卷调查。
楼主,能把你的投票结果发给那家法院吗?
作者: joqoko    时间: 2011-4-15 16:39

法律给大伙开了个玩笑,判决下来了,只有8年。不是死刑,不是无期。药家看来背景厚实,法律在他们面前都低了头。判决的法院也在全世界法律界面前留下笑柄,居然在旁听席上搞问卷调查。
楼主,能把你的投票结果发给那 ...
陶天 发表于 2011-4-15 14:32

??真消息?已经判了?
作者: rauchenverbot    时间: 2011-4-16 16:36

没因为所以,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作者: laoshiren5828    时间: 2011-6-2 21:37

据说他老子可比李刚强硬多了,不死的话,过个3,2年的肯定会出来。
作者: 纸船    时间: 2011-6-3 06:31

回复 9# joqoko


怎样相信啊 ???全世界都是不公平的……最近德国的一份民意思调查结果出来,让执政党心颤,竟然是大于67%的老百姓不相信政府。
作者: wahahaha    时间: 2011-6-3 09:06

我记得古时有一种方法,凌迟处死,感觉药家鑫就应该这样
我认为对有人性的人要有人性
对没有人性的人就要没有人性
作者: 无敌大杏    时间: 2011-6-3 13:23

我记得古时有一种方法,凌迟处死,感觉药家鑫就应该这样
我认为对有人性的人要有人性
对没有人性的人就要没 ...
wahahaha 发表于 2011-6-3 10:06



是这样的,不能总用君子之腹度小人之心。

即便以后社会整体发展很高,道德水平整体很高,也要把部分泯灭人性的恶徒区别对待。

澳大利亚有个人毫无理由地在餐馆枪杀数人,受害者父母强烈要求恢复死刑。

废除死刑是建立在社会整体道德水平比较高,罪犯可以再教育的假设之上的。但事情总有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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