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V. W/ T" Y$ o ~' i2 F1 Z总之,笔者认为制宪应该是一个深思熟虑的过程,必须以国家的长远建设为出发点,而非为一党一派的当下利益所囿限。在这个意义上,由具有专业知识的非权力利益相关人从事制宪和制宪的准备工作,应该是更合理的安排。这既是后话(因为对中国大陆而言,举行制宪会议的时刻还没有到来),但也是当下就应该认清者,准备者,这同样是“未雨绸缪”的应有之义。2 k( q2 o# x/ ^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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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所知,过去十数年已经有一些民间学者从事过此类工作,比如1994年翁松燃、严家祺、张伟国诸君就曾起草过《中华联邦共和国宪法(建议性草案)》;1999年诸葛慕群在香港出版《中国需要什么样的政府》,力倡在未来中国实行内阁制;近年来国内学者范亚峰主张在未来中国实行半总统制,等等。笔者经过数年研究,认为总统制框架内的行政双首长制、立法机构三院制、司法机构五院制、国家纵向权力结构之双轨共和制的制度安排,更适合中国这样一个大国落实民权和完善国家治理的需要。在后续文章中,我将向读者介绍这个带有综合特征的宪政体制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