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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一个中国学生的遭遇 [打印本页]

作者: longjiangyu    时间: 2004-10-21 15:44     标题: 一个中国学生的遭遇

我是哈工大的研究生,01年9月入学攻读博士学位。今年4月由我所在的专业选派到德国达姆施达特的弗朗荷费研究所(Fraunhofer Institut)进行博士课题研究工作。我所在的专业与德国研究所签订了一项联合培养博士生的协议,协议中规定,中国学生在德国每月有1000欧的生活费,德方提供每月570欧(含税),中方提供每月500欧。临走时,老师对我说如果干得好,按协议还可以多给点。可是到了德国,德方按月如数发钱,而中方却迟迟不给。开始老师说资金周转暂时有问题,先克服一下困难。后来过了半年还是没给,找到老师,他却说对我工作不满意,达到要求才能给。可是这是协议中白纸黑字写着的,我在德国完成了协议中规定的工作量,并按要求在国际会议上发表了文章,中方为什么不给钱呢?我每月房租有360欧,德方每月给税后工资大约530欧,还要交保险,也就没剩多少钱了。更何况并非大学正式注册学生,无法去找其他工作打工赚钱。各位中国同胞,请大家想一想,我到底应该怎么办呢?

Ich bin Student. Ich komme aus China. Dort studiere ich an der Universität für Industrie Harbin. Seit Sept. 2001 recherschiere ich bei Abteilung 53 für Doktorgrad. Vorjahr wählt Ab.53 mich aus zu studieren machen in Deutschland. Hier arbeite ich bei Fraunhofer Institut als Gaststudent. Gemäß die Kooerationsvereinbarung zwischen Ab.53 und Abteilung 8 in Fraunhofer Institut, mein stipendium ist 1.000 Euro pro Monat. Fraunhofer Institut gebt mir 570 Euro (inkl. Zoll), und Ab.53 bezahlt den Rest. Den Rest beträgt 500 Euro pro Monat. Das bestätigt im Brief von Dr. Xiamu Niu. Herr Dr. Xiamu Niu ist der Chef in Ab.53. Ich habe das Geld von Fraunhofer Institut erhalten pro Monat. Aber von April bis jetzt habe ich kein Geld von Ab.53 erhalten. Das ist mein Problem.

* Universität für Industrie Harbin liegt in Harbin, China. Seine Englisch Name ist Harbi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作者: april    时间: 2004-10-21 19:27

这个~~~俺也没主意,帮不到你了!~

ps: “含税”的税是Steuer,Zoll指的是海关的关税~~
作者: Paros    时间: 2004-10-21 19:53

你 的 钱 肯 定 是 被 中 方 给 私 吞 了 , 你 又 是 学 生 , 敢 跟 他 们 硬 碰 硬 吗 ? 以 前 听 说 过 这 样 的 事 情 发 生 , 中 方 还 美 其 明 曰 的 德 方 决 定 减 少 资 助 , 其 实 一 点 没 减 , 只 不 过 是 被 中 方 开 源 节 流 了 , 这 种 事 很 悲 哀 的 , 劝 你 不 要 闹 大 , 对 你 对 你 学 校 都 不 好 , 要 么 就 忍 了 , 必 竟 530欧 元 也 够 你 在 这 里 的 花 销 , 顺 利 毕 业 , 甚 至 说 直 接 留 在 这 里 比 什 么 都 重 要 , 或 者 你 就 试 试 送 礼 走 后 门 , 跟 国 内 打 好 招 乎 , 你 要 百 分 之 几 , 分 他 们 百 分 之 几 , 否 则 , 没 好 处 的 。
作者: 超大的脚丫    时间: 2004-10-21 20:18

dozingoff.中国人哪
作者: michael_k    时间: 2004-10-22 14:41

I don't think, the advices above are suggestive.

You could perhaps tell us your mail address. Maybe you could get some better suggestions.

530
作者: wwfrei    时间: 2004-10-22 15:06

还真是件挺头疼的事,不好处理啊~~
作者: longjiangyu    时间: 2004-10-22 17:39

电子信箱:

longjiang_yu@yahoo.com.cn
作者: 奔跑的将进酒    时间: 2004-10-22 17:46

说到底原来是中方坑人,这个还能怎么办呢?胳膊拧不过大腿的事情。
作者: 慵懒的猫    时间: 2004-10-23 13:50

掌握手头的证据,而后问中方要,给出确切的时间期限,不行,那只有法庭见了,或者见报。。。不要让他们觉得你好欺负,大不了那个钱不要了,如果怕得罪他们影响自己的前途,我觉得没有必要,自己难道投靠这样的坑人的机构,他们利用你,你还要继续被他们利用???因为你老实,所以他们利用你。。。
作者: bsgmbs    时间: 2004-10-23 14:02     标题: 中国人?!?!?!

说实话,你能出过就算好的了。

又有多少人,公费出国,再也不回国了。 心寒呀,国家给你钱出国,你学成了就不回国了。
从回国人数统计就可以说明问题。说什么好呢?
作者: Paros    时间: 2004-10-23 16:44

Originally posted by 慵懒的猫 at 2004-10-23 08:50 PM:
掌握手头的证据,而后问中方要,给出确切的时间期限,不行,那只有法庭见了,或者见报。。。不要让他们觉得你好欺负,大不了那个钱不要了,如果怕得罪他们影响自己的前途,我觉得没有必要,自己难道投靠这样的坑人 ...

说 到 底 楼 主 还 没 毕 业 , 你 觉 得 这 种 方 式 真 的 很 好 吗 ? 如 果 想 这 样 , 也 要 把 毕 业 证 书 拿 到 手 再 说 。
作者: laoyuan    时间: 2004-10-30 07:43     标题: 证书拿德国的

哇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家乡菜    时间: 2004-11-2 13:08

Paros 前面的推测还是有道理的,但后面说到送礼走后门就不厚道了.中国现在就是靠人际关系,送礼办事来解决问题,已经陷入一种恶性循环了,我们作为新一代人,解决不了以前的问题,但也不能再助长这种不良现象,而是应该从我做起,从而能在我们这一代或是从下一代人中创造一个全新的健康的社会环境.
我是对事不对人,请别生气.
作者: DTP    时间: 2004-11-4 01:50

顶一下--
作者: bsgmbs    时间: 2004-11-5 11:49     标题: 一气之下不读了回国

要有性格吗!搂住,回国不为他们卖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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