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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女人嫁男莫嫁钱,赔了青春折了身 [打印本页]

作者: wahahaha    时间: 2011-8-29 01:46     标题: 女人嫁男莫嫁钱,赔了青春折了身

最高人民法院1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有关情况。解释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新婚姻法还没实施,媒体网络就闹得沸沸扬扬,瞬间成了万众注目的焦点,人们众说纷纭,各抒己见。
       新婚姻法的出台虽然减少了那些蹭婚族,和那些没有房子坚决不嫁的女子,强调了男女双方在婚姻生活中的平等权利和义务。但该婚姻法实施后也会产生很多弊端,首先是贫女嫁富男很危险,其次更纵容那些对女人不负责任的花心男。看看吧,现实生活中小三,情人,二奶,偷情的人应有尽有,正是这些道德败坏没有责任心的男女,导致离婚案例不计其数。如今社会上离婚如家常便饭,有些富家男娶了贫家女玩几年感觉乏味,将女方一脚踢开,最终受伤害的可是女人。曾经的贫家女嫁了富家男,拥有了家财万贯,不成想为男人青春耗尽,顷刻间就变成穷光蛋。而这些男人却没半点损失,还可以利用房子金钱做诱饵另娶新欢。

       更可恨的是那些花心男人,当初甜言蜜语信誓旦旦,女人为爱情嫁给了他,为他生儿育女,为家庭呕心沥血,任劳任怨默默奉献。当女人青春易逝不再来的时候,男人就会厌倦,他会背着女人在外沾花惹草。女人就是知道也得忍气吞声,因为那时的女人要貌没貌,要钱没钱,如果被男人抛弃有家不能回,有房不能住,沦落街头更是可怜。更可怕的是新婚姻法实施后将不会有真正的爱情出现,因为爱情都建立在金钱和物质上,结婚的女人都会想办法弄套房子划到自己名下,严防被男人一脚踢开而无栖身之地。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啊。

       自古以来,很多美满婚姻都是靠感情和亲情来维系的,而不是靠金钱和房子来衡量,更不是靠婚姻法来约束的。如果全靠婚姻法来约束婚姻,那未来的社会将来会出现更多的剩男和剩女,因为他她们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所以他她们害怕结婚,更害怕净身出户,谁都知道一无所有流落街头的滋味不好受。如果新婚姻法真的实施,房子的归属权有了,财产也透明了,可夫妻感情的基石却赤裸裸地被撬开,婚姻将变得摇摇欲坠不堪一击。

       现在,导致很多家庭离婚的原因也因女方遭受家庭暴力。这种新婚姻法的实施,无疑纵容了那些有财大气粗的男人毫无顾忌的对女人实施暴力手段,更加的保护不了妇女和儿童的人身安全。为此,我们要强烈呼吁有关部门对新婚姻法的实施要考虑周全,以免让那些道德败坏,不负责任的人钻空子。总之,女人要切记,不论婚姻法如何变更,我们嫁的是自己深爱的男人,不是金钱和房子。
作者: hbjlxq    时间: 2011-8-29 03:39

最后一句说到重点了:“总之,女人要切记,不论婚姻法如何变更,我们嫁的是自己深爱的男人,不是金钱和房子”,同样反过来从男人的角度也可以说“总之,男人要切记,不论婚姻法如何变更,我们嫁(之所以用嫁而不用娶是为了强调男女平等)的是自己深爱的女人,不是金钱和房子”。但是愿意和穷男人结婚的富女人多吗?
总之我个人觉得风俗习惯跟法律是有距离的,虽然它们有密切关系。平等是法律的强调的理念,夫妻双方在财产问题上平等,女方结婚前有的财产结婚后还归女方,男方结婚前有的财产归男方,结婚之后共同创造的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拥有,这就是平等。至于这种做法与风俗冲突而让人产生不舒适感,那是另外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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