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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剛看了這個心裡有點承重與難過,死刑到底要不要存在? [打印本页]

作者: 费雪儿    时间: 2011-12-15 23:49     标题: 剛看了這個心裡有點承重與難過,死刑到底要不要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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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bjlxq    时间: 2011-12-16 01:03

说实话,视频我实在看不下去。生命是无价,宝贵,具有无上尊严的。死刑所包含的伦理两难可以说是一个无法解决的问题。无论死刑废除还是不废除都面临着伦理责难。药家鑫杀人了,我们就应该把他也杀了?当然答案可以是肯定的,也可以是否定的。但药家鑫真的是一个罪大极恶的人?我们作为一个外人也许无法真正理解和知道像药家鑫这样的杀人者杀人时,杀人后的真正处境,但起码也能知道他的极大的恐惧和颤栗。起码这点是和其他的很多杀人者不一样的。我想说的是:死刑并非是一个以命偿命的简单问题。至于死刑该不该废除,我自己找不到答案。
作者: 口口金刀    时间: 2011-12-16 01:11

如果死刑犯被判死刑的原因是剥夺了他人的生命。
那我们在怜悯这些死刑犯的同时,是否也应该想到那些被无端剥夺生命的那些人。
作者: hbjlxq    时间: 2011-12-16 02:01

本帖最后由 hbjlxq 于 2011-12-16 02:13 编辑

是应该想到。但问题比这个复杂得多,死刑问题并非只是一个以命偿命的 1-1=0的数学问题。我的意思不是说可怜杀人犯,而是关注的事情整体的复杂性。如果就可怜杀人犯,或者替被杀者感到不甘来看死刑问题的话,那是简单化了,没有真正地涉及到事情的内部的复杂性。民众,媒体一边倒,都倾向于判药家鑫死刑,这并非就意味着药家鑫被判死刑是合理的。相反,民众,媒体都不倾向于判药家鑫死刑,这也不意味着药家鑫被判死刑是合理的。因为无论是这两种情况的哪一种都没有真正地涉及Rechtfertigung的问题,而只是以多数意见作为Entscheidung的标准。这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暴力:敲锣打鼓,意志激昂地把某人处死,或释放,而没有真正冷静地认真地思考事情本身。
作者: 费雪儿    时间: 2011-12-16 17:56

是应该想到。但问题比这个复杂得多,死刑问题并非只是一个以命偿命的 1-1=0的数学问题。我的意思不是说可怜 ...
hbjlxq 发表于 2011-12-16 02:01



    顶你最后一句话!所以在德国有警察,有检察院最后到法院。昨晚看到这个的时候,可能看到是女性犯罪被处死,突然有点压抑。如果终身监禁是不是比死刑跟好点,毕竟她们也有孩子,我想到的是这个。
作者: 海贼王的男人    时间: 2011-12-17 23:25

本帖最后由 海贼王的男人 于 2011-12-17 23:29 编辑

1999年4月14日,日本的山口县光市发生一件残忍的凶杀案。当时23岁的本村 洋先生于晚间七点左右下班返家,发现大门没有锁。
进了家门之后,四处不见妻子跟11个月大的女儿夕夏的踪影。家里一片凌乱,不安的本村洋先生开始在不算大的家里找寻妻女的踪迹。最后在收纳棉被的柜子里面,发现妻子半裸而且已经变僵硬的尸体。
本村洋先生马上报警,警察抵达之后,在收纳柜最上层的地方,发现用塑胶袋包着,当时才11个月大的夕夏妹妹的尸体。
1999年4月18日,警方逮捕当时刚满18岁一个月的少年(日本法律规定20周岁为成年)。根据犯人的供述,他于4月14日当天下午两点左右,乔装成排水管检查的工人,按门铃顺利进入被害人家中。
目的只有一个-强奸被害人。少年将本村弥生压在身体下面,可是遭到被害人激烈的反抗。少年于是动手掐死被害人,被害人弥生窒息死后,加害者的少年用事先准备好的胶带将被害人双手綑绑,
  并在口鼻处也黏上胶带(预防被害人"万一"又苏醒),
  对死去的被害人进行尸奸。
  当时11的月的婴儿夕夏一直在妈妈的旁边哭泣不休,少年将婴儿抛往别处,可是婴儿还是挣扎哭着,往已死去的母亲遗体处爬去。
  兽性大发的少年怕婴儿的哭声引起邻人的注意而坏了他的好事,于是将哭闹不止的夕夏从母亲遗体旁边拉开,重摔地面数次之后再用绳索勒毙。
  虽然加害的少年当时未满二十岁,可是所犯的案情残忍重大,山口县的少年法庭决议将全桉移交山口地检署审理。第一次开审议庭时,本村洋 先生抱着妻女的遗照出庭,却被法官阻止。
  法官的考量是被害者的遗照会影响加害少年的心理跟情绪。
  是的,你没有看错,当时主审的法官确实是这麽说的。因为被害者的遗照会影响加害者的心理情绪。
  开庭时,犯人 福田 孝行 穿着拖鞋进入法庭,辩护律师推推他的手示意, 福田这才对着被害人家属的方向鞠躬,说了一句:「真是对不起,我做了无法宽恕的事。」
  这句"对不起",成为之后法官认定犯人"已经有悔改意思"的参考。
  杀了两个人,只要事后表现出"我很抱歉"的样子,就代表有悔改,然后就可以得到宽恕。
  本村 洋 先生不断的跟法官抗议,最后,法官准许他带遗照进去,条件是必须用黑布将照片盖住才可以。当时一审下的判决是 - 无期徒刑。跟台湾类似的是,日本并没有真的无期徒刑。尤其当时的少年身上有着少年法保护,顶多关个七、八年(表现良好的话)就可以出狱。
  当时被告的辩护律师,竟然在法官下了无期徒刑的判决时, 对着旁听席的被害家属,比了一个"胜利"的手势。
  本村 洋 先生在判决之后招开记者会,他是这么说的:
  「我对司法很绝望。原来司法保护的是加害人的权益,司法重视的是加害
  人的人权。被害者的人权在哪儿?被害家属的权益在哪儿!?如果司法的
  判决就是这样,那不如现在就把犯人放出来好了,我会亲手杀了他!!」
  记者会结束之后,本村先生走进担任本命桉的检察官办公室。检察官吉田先生戴着银框眼镜,个性沉稳内敛。
  平时给人一种酷酷的感觉的吉田先生,突然以愤怒颤抖的声音对着本村先生说出自己的想法,这突然的举动 让本村先生屏息。
  吉田检察官说:「我自己也有个年幼的女儿,无法想像有人可以狠心到,将一个还不会走
  路却拼命的爬往母亲身旁的婴儿,抓起来往地面重击然后残忍杀害。如果 司法对这样的人无法做出严重的惩戒,那还要司法做什么?我绝对不认同 这样的审判结果!!一但你屈服于这样的审判结果,以后这个案子就会成为法官判案的基准。
  我绝对不容许!就算是我的上司持反对意见,我也要 控诉到底。就算失败一百次我也要试第一百零一次。本村桑,让我们一起为推动司法改革而奋战吧!」
  吉田检察官的这番话,让本村先生的脑海里第一次浮出"使命" 这两个字 。
  为了不让妻女宝贵的生命就这样白白的牺牲,本村先生决定,今后他要扛起改变司法的这个使命。
  走出吉田检察官的办公室之后,本村桑从宇部机场搭飞机前往东京羽田机场,参加日本朝日电台的热门新闻节目「ニュースステーション」的现场演出。
  自从"使命"这两个字浮现在脑海之后,本村桑决定透过电视传播媒体向一般社会大众表达自己的主张,让社会大众更加了解犯罪被害者的心境以及犯罪被害者在司法前受到的不平等待遇。
  当天晚上十点半,本村先生准时的出现在「ニュースステーション」的节目上。
  脸上的表情已经没有中午开记者会时的激动,或许他已经意识到 自己的「使命」,所以他冷静客观的对着全国观众作诉求。
  他说:「在现今的刑事诉讼法中,就我知道的范围之内,关于被害家属权利的部分,什么都没有。不但没有权利这两个字,就连被害家属可以做什么也完全没有提及。
  现状是这样的:“ 国家独占了刑罚权,居于强势位置的国家(政府)裁决处于弱势地位的被告
  人(人民),所以对于处于弱势地位的被告人(人民),有着许多法规保障被告人(人民)的权利。可是在这样的体系之中,完全将受害者及其家属屏除在外。”所以,今天我带妻女的遗照出庭,也被阻止。 」
  本村桑的诉求,很快就得到正面的回应。当时的总理,小渕恵三,回答记者的提问时说:
  「法律对于无辜受害者的救济跟保障很显然是不够的。身为政治家的我们,对本村桑的情境跟诉求不容忽视!」
  在回应的11天后,小渕总理因为脑梗塞紧急送医、不幸于5 月14日逝世 。可是在他过世前两天,「犯罪被害者保护法」、「改正刑事诉讼法」、 「改正检察审査会法」这三个法案在国会全数通过。
  本来只能在旁听席上旁听的犯罪被害者及其家属,以后可以在法庭上陈述自己的意见。
  像本村先 生一样的犯罪被害者的声音,开始被司法正视。
  检察官不服第一审无期徒刑的审判,决定继续上告广岛高等裁判所(法院 )。
  2002年3月14日,广岛高等裁判所将检察官对被告求处极邢的控诉驳回。
  理由是:“犯人当时才刚满18岁又一个月,思想尚未成熟,顾及被告未来还有无限的可能性。
  对于将来,不能论定犯人完全没有更生的机率,所以驳回检方死刑的控诉,维持无期徒刑的判决。”
  二审虽然又被法院驳回,可是检察官还是不屈不挠,决定继续上诉最高裁判所(法院)。
  检察官得知被告在狱中曾经寄出几封信件给外面的友人。 于是挨家挨户的查访,终于探访到寄出信件的收件人,并且得到收件人(被告友人)的同意,取得被告亲笔书写的信件。
  对于自己犯下的强奸杀人罪,
  被告福田孝行是这么写的:
  「不过就是一只公狗走在路上,碰巧遇到一只可爱的母狗,公狗自然而然的就骑上去了......这样也有罪吗!?」
  被告福田孝行因为法律的保障,国家有义务提供替他辩护的律师,费用由国家全数支出。
  特别值得提出的是,这次福田被告的辩护律师并非由国家提供,而是民间的律师团体自愿出任。本案上诉到最高法院时,被告福田孝行的辩护律师由原来的两人(自愿担任)增加为二十一位,规模之大, 堪称世纪辩护律师团。
  这些辩护团律师成员们正是所谓的人权拥护者,以废除死刑为最大的使命以及任务。
  至此,本来是一场单纯的凶杀案的审判 ,却被这群赞成废除死刑的人权派律师们当成表演舞台, 开始他们一幕幕卑劣可耻的表演活动。
  第一、二审时,被告福田对于犯行的经过以及对受害人的杀意完全没有 否认也没有争论的地方。可是到了最高法院开庭公审,福田被告的辩护律 师从原本的两人改成二十一位辩护律师团之后,突然全盘否定之前的供述 。
  辩护团的主任律师 -安田好弘指出,在他接见被告时,被告向他宣称 当时他对受害人本村 弥生以及本村 夕夏并无杀意。之所以没有在一、二 审的时候提出,是因为被告当时的主张并没有被采纳。
  世纪辩护团提出以下的主张:
  被告福田的母亲是自杀身亡,被告因为渴望母爱,希望被母亲拥抱的慾望过于强烈,才会在见到被害人时情不自禁的抱紧被害人,最后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遗憾。被告并非是强奸目的而侵入民宅,而是想求取失去的母爱。
  至于被害人死后还对被害人尸奸的行为,世纪辩护团的律师是这样辩解的:
  因为被告福田认为,只要将精子送入被害人的体内,被害人就会起死回生。所以死后对遗体的性行为并非污辱遗体,而是一种起死回生的仪式。至于用绳索勒毙夕夏小妹妹也不是心存杀意。因为夕夏妹妹一直哭泣,福田被告想让夕夏妹妹停止哭泣,所以在她的脖子上绑上蝴蝶结而已。」
  世纪辩护团律师的结论是:
  被告并非故意强奸杀人而是伤害致死。检察官那方因为想让被告被处死刑,所以把被告塑造成十恶不赦的形象。
  还好,检方提供福田被告寄给友人的信件做为证据。对照一审跟二审法官认为「被告未来仍然有无限的可能性以及被告已经有悔改之意的说词」与福田被告寄出信件的内容,无疑是一大讽刺。
  2008年4月22日,法官对被告一方的辩护主张全面否定,宣判福田被告因恶行重大处以死刑。距离命案发生时已经经过九年的岁月。
  死刑宣判后的记者会上,本村先生并没有任何"胜利"的喜悦。
  2002年审下了无期徒刑的判决时,本村先生曾经这样说过:
  「死刑的意义在于,让一个犯了杀人罪的犯人,诚实的面对自己犯下的错误 ,打从心里反省自己的误行,决心将自己剩余的人生用来赎罪并对社会做有意义的奉献。一个本来十恶不赦的坏蛋,最后可能会脱胎换骨变成真诚努力的善人。
  可是,国家社会却要夺去这位,已经重生的"善人"的性命。很残忍 ,很冷酷,是不是?是的!无情的夺取他人宝贵的生命的确是很残忍的一件事。相对的,这个时候犯人才会真切的体会到,被自己残忍杀害的人,他们的生命也是这样的无价。
  死刑存在的意义不是报复手段,而是让犯人可以诚实面对自己所犯的恶行的方式。」
  本村先生七年前的主张,竟然在福田身上应验。一、二审判无期徒刑时, 福田本身也很清楚,大概七、八年之后就可以假释出狱。
  写给友人的信件当中,充满了侮辱被害人以及其家属的言论,
  其中还有藐视司法的部分。
  他写着:「这世界终究是由恶人获胜的~七、八年之后,等我出狱时,你们要举办盛大的party欢迎我啊~」
  你完全没有办法感受犯人的悔意。
  可是在下了死刑的判决之后,福田被告终于意识到自己犯下的罪的严重性,
  开始写信给遗族表达自己的忏悔。
  很遗憾的,有些人只有在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时,才会了解生命的尊严及意义。
  
  本村洋雖沒有龐大律師團助陣,卻不是孤軍奮戰,2008年4月22日高院開庭,4千位日本民眾齊聚替本村加油打氣,福田終於被判死刑,但全案仍在上訴最高法院。但本村洋說,「我會把判決書帶到墓前讓妻女知道。」在被判死刑後,福田才真正的做出省思自己的所做所為,開始寫信給遺族表達自己的懺悔。
 
作者: 费雪儿    时间: 2011-12-18 01:06

1999年4月14日,日本的山口县光市发生一件残忍的凶杀案。当时23岁的本村 洋先生于晚间七点左右下班返家,发 ...
海贼王的男人 发表于 2011-12-17 23:25



    反正有时候法律有两面性,在保护的一方面同时也是被利用的一方面。我自己都说过,感觉法律好像庇护的都是坏人。以前看过一部香港的电影,名字我忘记了,故事情节有点点与你说的这个相似,就是被害人的亲人亲自复仇了,然后还让一个警官也卷进去帮助复仇,电影的结尾那个警官说的话就是如果人类的正义不能使我们得到慰藉的话,我们只好以血还血,以牙还牙了。就像电影教父里的一样,他们成了弱小平民的保护神,那个女儿被强奸,在法庭上得不到公正对待的,只好去求助教父帮解决,就是对法律的失望。
作者: 费雪儿    时间: 2011-12-18 01:16

说到教父,又让我想重温一遍这部经典的电影了。里面教父说的很多经典语录,同分享。

 教父经典语录!
      一、人生与处世
  1、生活是这样美丽。
  2、一个人只有一个命运。
  3、不要让别人知道你的想法。
  4、不要让人知道你伸手要抓什么。
  5、我们都是伪君子。
  6、当你说不时,你要使不听上去象是一样好听。
  7、我一生为家族服务,而不愿成为大人物手下的玩偶。
  8、如果历史教育了我们什么,如果生活教给我们什么,那就是我们可以杀任何人。
  9、我将给他一个他无法拒绝的理由。
  10、把意外当作对个人尊严侮辱的人永远不会再遭遇意外。
  11、不要让女人左右你的思维。
  12、如果一个人很慷慨,那他就必须把自己的慷慨表现得充满感情。
  13、我只可能被杀害,但永远不可能被捕。
  14、如果你认为我不知道其中的真相,那就是在侮辱我的智慧。
  15、最好的威胁是不采取行动,一旦采取了行动而没有收到效果,人们就不再怕威胁了。
  16、不要让外人知道家族内部的不同意见。
  17、女人和小孩可以无忧无虑,男人不行。
  18、伟大的人不是生下来就伟大的,而是在成长过程中显示其伟大的。
  19、我相信友谊,并且愿意首先表示出我的友谊。
  20、友谊可以筑起一道坚实的防线。
  21、我绝不会把友谊强加给不需要友谊——认为我无足轻重的人。
  22、让朋友低估你的优点,让敌人高估你的缺点。
  23、永远不要恨你的敌人 ,因为这会影响你的判断力。
  24、跟朋友要亲密,跟敌人要更亲密。
  25、第一个帮你敌人说话的兄弟是叛徒。
  26、痛苦不象死亡那样无可挽回!
  
  二、社会的真实
  1、巨大财富的背后,都隐藏着罪恶。
  2、政治和犯罪是一样的。
  3、金融就是手枪,政治就是知道何时扣动扳机。
  4、无法掌控权力的人将被权力毁灭。
  5、一个提着公文包的律师所抢到的钱比一千个拿着冲锋枪的抢到的钱还要多。
  6、世界上有什么事情能那么肯定?只有一个---复仇。
  
  三、家庭
  1、你是我的家人,我爱你。
  2、首先,你不能对你所热爱的人说不。
  3、爸爸在吃饭时从不谈生意。
  4、你花时间和你的家人在一起吗? 不照顾家人的男人,根本算不上是个男人。
  5、如果你不和家人在一起,你就永远无法成为真正的男人。
  
  四、酷
  1、我不记得你上一次请我到你的家里喝咖啡是什么时候。
  2、你不该拒绝我的友谊。
  3、在找警察之前为什么不来找我。
  4、我是个迷信的人,若是他不幸发生意外,或被警察开枪打死,或在牢里上吊,或是他被闪电击中,那我会怪罪这个房间里的每一个人,到那时候我就不会再客气了。
  5、这张和约书上只会留下两样东西:或是你的名字,或是你的脑浆。
  6、如果下次再让我在这里碰见你,我就把你的xx挂在你的耳朵上

            1.A man who never spend time with his family will never be a real man.
    2. Keep your friend close, but keep your enemy closer.
    3. Never hate your enemy -- it affects your judgement.
    4. Friend and money...water and oil
    5. I'm gonna make him an offer he can't refuse...
  还是觉得英文原版比较有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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