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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法律咨询] 临时出国人员丢失证件钱财的应对措施 [打印本页]

作者: 家庭主妇    时间: 2012-8-9 19:30     标题: 临时出国人员丢失证件钱财的应对措施

事情经过: 朋友来德旅游,6号早上准备搭乘俄航的飞机回国,也是签证的最后一天了。不幸在杜塞尔多夫机场被盗,放在行李车上的挎包在转眼看手机也就半分钟的时间被偷了,丢失了所有的证件,钱和银行卡。

故事情节不详说了,说说在此情况下应该做的事情:

一.        首先报警。 找回东西的可能性很小,但警察出具的证明是后面办理各种丢失证件的必备手续。 也可以用这张警察证明向司机说明情况,搭乘公交车去你要去的目的地。

二.        寻求保护。 首先要找的人是亲戚朋友,起码要有个安身的地方。如果没有亲戚朋友,可以像警察询问使领馆的应急保护电话。但是使领馆不同于救助站,他们会在第一时间要求你国内的家属汇钱过来,在钱没有到账期间,使领馆会垫付一点生活费用。

三.     银行信用卡尽快挂失。据说在国内的银行卡在国外消费时不用输密码,所以尽快挂失确有必要,如果信用卡同时开通了网上银行,可以登录网上银行挂失;否则就要拨打相应银行的服务热线口头挂失。


四.    去当地的使领馆办理旅行证。只为回国用,不需要办理正式护照。如果能当时出具证明身份的证件,有可能当时就出证。朋友不幸,国内的身份证也一起丢了,户口本复印件没有照片,要向当地发照机关询问核查,如此过了一天,第三天取的证。
办旅行证所需的手续,把大使馆的网页内容直接贴过来:

1.如实、清楚、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一张,请点击 此处 下载表格。

2.原护照复印件。如无原护照复印件,须提供国内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户籍证明复印件等能够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以便于身份核实。

3.本人必须亲自来馆书写申请补发书面报告,内容应包括个人数据、派出单位、职业、护照号码、发照机关、发照日期及遗失护照的详细经过。

4.提交在护照遗失地向当地警方报失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提交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6.因需核实有关情况,办证时间无法确定。费用为30欧元。(朋友交的是50欧元)

五.拿到旅行证后直接去当地外管局办理离境证明(Grenzübertrittsbescheinigung),立等可取。要提供旅行证和警察出具的证明。费用可能是10欧元,但是我们这里的外管局没有收朋友的钱。

六. 办理这些事务期间咨询航空公司改票事宜。费用根据各航空公司的规定。

七. 联系保险公司: 朋友购买的机票包含了丢失物证的附加险。向保险公司咨询,了解情况大致如下:(所报限额最高5000元人民币)
     1.   办理证件的手续费可以报销。
     2.机票的改期费可报销。如果不能改期重新购票,则只报销新旧票之间的差价。
     3.物证丢失期间的旅馆住宿费和车费可报销。
     4.贵重物品,如手机,电脑,首饰,现金等贵重物品不报销,相机可报销一半。报销物品需提供发票。(这一条是随身行李附加险,分A,B两款,B款可以理赔手机电脑)

朋友今天已经拿到离境证明,剩下的就是坐飞机离境,别再丢东西了。


友情提醒:

出国的人护照要留有复印件,与护照原件分开携带,另外护照复印件可以留一份在其他妥善的地方保存(比如国内的亲属)以备急用。还有一个比较聪明的办法就是把护照身份证复印件数码照相或者扫描后在出国前发送到自己的邮箱,这样在全世界任何地方只要有网络就可以随时提取到这些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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