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自焚--害人的“升天术”
[打印本页]
作者:
fihao
时间:
2014-1-19 08:44
标题:
自焚--害人的“升天术”
“1.23”自焚事件13周年就要到了。13年前,7名来自河南省开封市的法轮功弟子,来到天安门广场引火自焚,这一悲剧完全是受李洪志教唆的结果,李洪志对此难辞其咎。
——是李洪志教唆弟子抛弃“肮脏”的身体
按照李洪志的说法,地球是个垃圾站,弟子在常人社会中修,要符合常人社会的生存状态,身体是极其肮脏的,弟子的修炼就是要脱掉这张人皮。“说常人在社会中简直就是和泥,不嫌脏。”“人的元神是不灭的”,“你舍弃的是不好的东西”。(《转法轮》)“在其他空间里存在的这个身体都没有死掉”,“人死亡了只是你最大的一层分子,就是人的躯壳,表面这层分子在这个空间中死亡了,脱掉了,而你真正的由微观物质构成的身体怎么会死亡呢?”“在这个宇宙中,过去有许许多多修炼形式和不同天体的天国世界,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他们都不要身体的。不是说都视肉体那么好,很多天国根本就不允许你带身体回去的。你们带回去就等于破坏了那里的法。”(《长春辅导员法会上讲法》)既然人的身体是极其肮脏的,带过去“就等于破坏了那里的法”,那么,用什么方式去除这张人皮更彻底呢?比较跳楼、服毒、投河、绝食等自杀方式,还是自焚来的更彻底些。在“1.23”自焚事件中,当时被大家公认学法轮功悟性很好的刘云芳,最早悟到了要通过自焚,如同烈火中种下的莲花,来销毁自己的身体实现“圆满升天”。这就是“1.23”事件中7名弟子为什么要选择自焚结束生命的原因所在。
——是李洪志教唆弟子从天门“九九归一”
既然已经确定要通过自焚实现“圆满升天”,接下来的第二个问题就是,选择去哪个地方自焚。在此之前,李洪志也有多次暗示。《转法轮》共有九讲,在第四讲最后,李洪志专门讲到“玄关设位”,“元婴在丹田生出来……在小腹部位……渐渐地往上移动……悬在前额这个地方,这就叫玄关设位。……为了让玄关里面的东西尽快地生成,那个门不开。前面有两扇门,后面有两扇门,都关了,象北京天安门门洞,两边各有两扇大门。”在法轮功被中国政府依法取缔之后,很多弟子悟到天安门广场是“师父”设位、指定“圆满”的最佳场所所在。李洪志更是多次教唆弟子说,北京是邪恶的中心,天安门广场地气好,是练功和“圆满”的好地方,是通向天国的大门入口。正是在李洪志的教唆下,在“1.23”自焚案中,事件组织者才确定要在北京天安门广场实施自焚。据事件组织者之一刘云芳说,在开封已经找不出那么多人参加这件事了,“师父”在北京讲法次数最多,那儿肯定有不少“大法”的精英,要是能在广场上围成9个法轮就再好不过了(一个法轮是9个人,9个法轮就需要81个人)。无独有偶,2002年4月21日,黑龙江省发生的关淑云掐死女儿案,当事人也是早在4月12日,就纠结40多人就来到北京,按照《转法轮》中所云“玄观设位”,自天安门广场到故宫、景山、钟鼓楼转了一圈。其后,又到安定门立交桥,围着桥上的大鼎转了一圈,称为“九九归一”,自称完成了《转法轮》中所谓“采药炼丹”过程。可见,选择天安门广场自焚,也是受到李洪志教唆的。
——是李洪志教唆弟子“放下生死就是神”
前两个问题解决了,剩下的最后一个问题就是,弟子究竟有没有勇气上天安门广场去自焚?对此,李洪志更是放言,“放下生死就是神,放不下生死就是人。”通过威逼利诱,将弟子送上了不归路。利诱方面,李洪志承诺,“极乐世界树是金的,地是金的,鸟是金的,花是金的,房子是金的,连佛体都是金光闪闪的。”(《转法轮》)“你听说过极乐世界吗?法轮世界更美。”(《转法轮法解》)“我们这一门要去法轮世界的,我是要采取这个办法——白日飞升。”(《在瑞士法会上讲法》)“叫所有大法弟子不管要不要身体,都带着身体飞上天,不要身体的在空中虹化掉,然后飞走。……人不相信神,让神真实地体现给人看。”(《欧洲法会讲法》)威逼方面,李洪志恶狠狠地说,“我们有的人就能走出来,有的人他还觉得自己为了实修不动呢。圆满了你还不动,我看你怎么办?你也不想圆满。光是修,修是为了什么,不是圆满吗?”2000年8月份,李洪志在《去掉最后的执著》中又说,“其实这也是到了放下最后执著的时候了,作为一个‘修炼者’你们已经知道了,也做到了放下一切世间的执著(包括对人体的执著),从放下生死中走过来了。”正是在李洪志的软硬兼施下,“1.23”自焚事件中的7名弟子,抛弃了对死亡的恐惧,抱定到法轮世界当“法王”的幻想,走上了慨然赴死之路。
然而,“1.23”自焚事件7名当事人并没有“圆满升天”,而是造成了2死3伤的惨痛悲剧,是李洪志的教唆害了他们,教训不可谓不沉痛呀!
欢迎光临 人在德国 社区 (http://rs238848.rs.hosteurope.de/bbs/)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