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敲诈勒索是省委书记、省长指使的吗?
我住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仙岩镇沈岙村兴旺路38号,朱谓洪。
我母亲于2014年1月27日去世。1月29日,我的二位哥哥拿着由沈岙村委会里办理好的《骨灰安放去向证明》(以下简称证明),再到镇政府里办理证明的第二道程序。在仙岩镇里的办事窗口,我大哥朱谓标递上了要办的证明。办事员接去了要办的证明,首先拿出一份粉红色的纸张,对我哥说:你们在这上面先签了字,再交5000元钱。我的二位哥哥多是文盲,也不知纸上面写的是什么内容?办事员也没有说明,就签了字,5000元钱是我大侄子交的,交钱的账户是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合作银行仙岩支行,户名是林学金,账号是101001602680015。办事员又说:如果你们办好了丧事的一个月(1月29日-2月28日)内,把坟拆掉,再填上泥土,这5000元钱可以退回给你!同时,他拿着要办的证明原样递给我哥哥,叫我哥哥去找镇长签字与盖章就可以了。我大哥朱谓标拿着证明,找到镇长,要求他在证明上签字与盖章。然,镇长却推却了!回避了!第二天,我大哥朱谓标又到仙岩镇里,找到镇长,再三请求他,才算办好了证明。但是,镇长为什么在证明上不签上同意与名字呢?
政府敲诈勒索行为的理由:
1、我二位哥哥是在街道办事处里,办的证明,交的费。(证据有镇里监控录像为证)
2、在办证明过程中,镇政府为什么冒充瑞安市潮基永兴造林队,拿一份《私坟生态化改造委托协议》来威胁呢?(证据附后)
3、交费的账户,为什么是个人账户呢?(证据附后)
4、天下哪有做儿子的,会把亡父母的坟墓拆掉啊(同时请看《私坟生态化改造委托协议》)?这不是威胁吗?既是威胁,就是敲诈勒索的行为。
5、我们从来没有与所谓的瑞安市潮基永兴造林队接触过?
以上的事实经过:如果没有浙江省委书记夏宝龙和省长李强的指使,地方政府那个会如此地胆大妄为?
再者,我父母的墓体是干干净净的,墓的周围是大自然的原生态草木林,即生态,又环保,是响应习近平主席的孝敬精神(图片附后)。为什么,地方政府会反对习近平主席的孝敬精神呢?
具 笔 人:朱谓洪
事情提供人:朱谓标
2014年3月18日
附:1、瓯海区骨灰安放去向证明1份;
2、私坟生态化改造委托协议书1份;
3、收款收据1份;
4、生态坟墓照片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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