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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满”之路何以如此漫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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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kdimc
时间:
2014-7-21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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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满”之路何以如此漫漫
李洪志曾多次描绘出“圆满”后,抵达“天国世界”的美好景致——“为什么修佛呢?……可以永不吃苦,永远美好”(《法轮大法义解》);“将来他修成的时候,想要什么伸手即来,要什么有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在他的世界中什么都有”(《转法轮》)。
李洪志也曾多次承诺让弟子们“圆满”——“目前一大批学员圆满和将要圆满了”(1996年8月28日《大曝光》);“可是我们今天在短短几年中就要人圆满”(2000年12月18日《北美大湖区法会讲法》);李洪志于2002年5月19日,在《大法之福》中宣布:“……法正人间在即。”
按照李洪志的说法,相当部分的“大法弟子”,都应该早被李洪志“度”往“天国世界”了。但有目共睹的是,时至如今,还没有见到哪位“大法弟子”有此“福分”。
为了掩饰自己的谎言,以便继续稳坐“宇宙主佛”的宝座,李洪志在2013年的《美国大纽约法会》上宣布:“当然啦,大法弟子嘛,去世那都是圆满”。
如此说来,2006年3月,美国新唐人电视台编委会新闻中心负责人李国栋因肝癌在纽约病死。
2006年6月22日,美国法轮功骨干封莉莉因胰腺癌在美国休斯敦病死。
2007年元旦,德国法轮功骨干朱根妹因拒绝就医而死亡。
2009年2月9日,法轮功骨干李宏在美国因病死亡。
2009年4月20日,香港大纪元时报编辑朱贤溢突然病死。
2009年6月8日,台湾新唐人亚太电视台总经理刘莺钏因骨癌病逝。
2009年7月20日,日本大纪元时报编辑美津子因治疗不及时死亡。
2009年7月26日,法轮功骨干陈文禄在美国塞班岛因疾病死亡。
2012年5月,李洪志的妹夫李继光因病死亡。
2013年4月13日,年仅32岁的台湾籍法轮功成员Cheng-WeiWang因病死亡……都算是“圆满”了?
现在,李洪志把已经去世的弟子说成是“圆满”,那今后再陆续去世的,毫无疑问地都应划归到“圆满”之列了。
以上法轮功骨干因病痛苦地离世,这肯定不是本人和家人的意愿,但李洪志却将其死亡说成是“圆满”了,不过是借此安慰那些还活着的弟子。然而,李洪志把死亡说成“圆满”,弟子虽无从反驳,但也无法确认。因为这种说辞,无论如何也是难以让人接受和认可的。
李洪志还说:“当生命知道能去天国世界时,那是什么也比不了的事,死不足惜。怨换成这么大的福报,当然高兴啊。”按照李洪志的理论,法轮功人员因病或各种灾祸而不幸离世的,反而是“因祸得福”了。
由于李洪志声称修炼法轮功后可得以“圆满”,自然使得被骗之人趋之若鹜。我知道的一位李大姐,为了实现“圆满”,到处去“讲真相”、去“救人”,到胡同里去贴法轮功宣传品。这位李大姐练了十多年的法轮功,学了十多年的“法”,折腾一溜够,至今仍然没能“圆满”。她一直想找师父述说述说内心的那个苦恼,师父对弟子有远有近,有亲有疏,他好歹先把自己的妹夫李继光“度”到“天国世界”了,还把李国栋、封莉莉、金正浩这些法轮功“知名人士”都“度”走了。而却置国内像她这样的普通弟子于不顾,师父这也太不公平了。现在,她那“无所不能、无处不在”的师父也不敢回国了,见不着面了,没法问。但后来,李大姐自己猛然想起,师父虽然不在国内,但师父的“法身”还在自己头顶上。待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她就自言自语地述说埋藏在自己心中的苦闷,希望师父的“法身”能听到,让师父亲自来“度”她“圆满”,其结果可想而知。
我仔细地分析一下李洪志宣布的,那些所谓已经“圆满”的人后发现,只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都会被师父列为先行“圆满”之列。
必须是身患严重疾病的,尤其是绝症,可优先“度”走。
例如李国栋患肝癌、封莉莉患胰腺癌、刘莺钏患骨癌,都是因为他们身体内的“业力”太重。因为只有身患绝症,才能首先得到师父“法身”的光顾,将他们身体内的“业力”“清理”得干干净净,继而就在“圆满”方面先行一步了。
“最好”是人身遭遇突发意外伤害致死事件。
如1998年7月4日,海南省“法轮功”辅导总站主要成员蒋晓君、陈勇、杨春淮、郑瑞馨、闵谦、宋岳胜、兰惠芬等7人,因车祸死亡。
2007年12月韩国“法轮大法学会”骨干全判烈,因车祸身受重伤,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
2012年11月30日,“韩国法轮大法学会副会长”金正浩,因车祸医治无效死亡……。
我们知道,李洪志不止一次地反复强调:“我有无数的法身保佑你——再多的人我也能管得了。有人说,你在国外,能不能保佑我啊?你跑到月球上去,跑到哪去,我都能保护得了你。”可是,金正浩、全判烈、蒋晓君等这些“真修弟子”,理应得到李洪志的“法身”的保护,但为什么还是出车祸死掉了呢?显而易见,“法身”其实就是李洪志欺骗弟子的胡言乱语。金正浩等人之死,再次让李洪志彻底地露出了骗子的本来面目。
但是,按照李洪志把已经去世的弟子说成是“圆满”的说法,他的“法身”当时就应该知道蒋晓君、全判烈、金正浩等人遭遇突发意外人身伤害。这些弟子立马就被师父“度”到了“天国世界”,修成了“正果”,这就叫歪打正着,虽然不幸突遭人身伤害,却发了一笔意外之“福”。而且,师父也曾经描述过:“……圆满,承受过程只是一瞬间,而且时间是推快的。”说到这里,我们不得不开始怀疑起师父了,这些车祸是不是师父特意安排的?这是不是师父“度”人“圆满”的独特方式?原来,师父就以俗人看似极为残酷的方式,以近似光的速度,“度”他们抵达“天国世界”去了。
就要看“大法弟子”是否真听师父的话。
李洪志说了:“其实也到了放下最后执着的时候了……。而大法弟子们是去掉一切常人执着,包括对人的生命的执着,从而达到更高层生命境界。”(《去掉最后的执着》)
师父虽然说了让“大法弟子”“去掉”“对人的生命的执着”,但朝思暮想都想“圆满”的“大法弟子”,千万不要效仿。天安门自焚事件中的刘春玲和刘思影等人,抛弃掉爹娘给的“肉身”,以自焚的方式“正法”,被自己活活烧死了。因为在自焚过程中,不但自己会遭受巨大的、难以忍受的痛苦,而且自焚者死后,也会给整个家庭的亲人们遗留下沉重的精神负担。
这些自杀的“大法弟子”,师父当然就立刻满足了她们的愿望,让她们“实现”了“圆满”。
但话又说回来了,自杀未果,像王进东、陈果他们,虽然自焚了,但因为没立即死掉,所以师父也坚决不肯“度”他们“圆满”。其结果就是,这些“大法弟子”“圆满”不成,反倒是给自己造成了巨大的、无法挽回的躯体上痛苦。而精神上的痛苦,可是得自己终身忍受了。
陈果事后曾说:“当时觉得自焚并不可怕。因为这样就能‘圆满’了,就能去天国世界了。”陈果虽然没能去“天国世界”,但刘春玲、刘思影、李军峡等人就真的去了“天国世界”吗?
得看“大法弟子”有没有“福星”帮忙。
有“福星”助“大法弟子”一臂之力,帮助“大法弟子”完成实在下不去手的行为,借此好让师父来“光顾”,完成“大法弟子”“圆满”的夙愿。
人家丛翠莲就有这“福分”,在2013年5月7日这天,被弟弟丛龙学采用撞墙、刀割颈部等残忍手段杀害。他想:“杀死丛翠莲而后自杀、二人一起到‘天国世界’享福”。而傅怡彬为“度”父母妻子,竟然举刀相向。温玉萍、林春梅为“度”素不相识的旅社服务员,竟然将其活活勒死。北京房山唐书玲竟然与“同修”一起,棒打为女儿,为其“驱魔”,将女儿活活打死。虎毒尚且不食子,而修炼法轮功后的母亲,竟然变得如此残忍,毫无人性,令人发指。
最后,就得看岁数了。
没有别的法子,这就得一天天翻日历、熬日子了。这“圆满”的事不能急于求成,“大法弟子”得耐得住寂寞,待到“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叫自己去”的岁数,自然就可得以“圆满”了。
当然,现在人类在各方面的生存条件都提高了,寿命也都有相对的延长。所以必须等到“大法弟子”的身体实在挺不住的时候,师父才会来“度”“大法弟子”,去那万分美好的“天国世界”的。到那时,才能“要什么有什么”,“可以永不吃苦,永远美好”了。
但话又说回来了,那些比师父还年轻或身体十分健康的“大法弟子”,保不齐到时候您还硬挺着呢,师父倒挺不住了,先行一步到“天国世界”享福去了,他不管您了,那您这“圆满”的事就算彻底泡了汤,这法轮功就算白练了,是吧?
以上实例,我们不难看出,习练法轮功后,“大法弟子”在李洪志的谎言欺骗影响下,对生命不再留恋,对死亡不再恐惧,为了追求所谓的“圆满”,愚昧地以跳楼、上吊、自杀、自焚等方式轻生,甚至杀戳他人。与此同时,也暴露出这些“大法弟子”,在李洪志的调教下,思维极度扭曲,竟然变得如此凶恶残暴。
李洪志一再肯定弟子们:“目前一大批学员圆满和将要圆满了”。“所有的大法弟子都是上界来的王”。“十年的时间,已经把他们(指大法弟子)锻炼的,我觉的已经很成熟了”。这些鼓励的话语足以使部分“大法弟子”深深地陶醉于即将“圆满”之中。
然而,旁观者不难看出,“圆满”实际上就是李洪志编造出的、彻头彻尾的谎言,就是李洪志为“大法弟子”们画的一张饼。实际上,李洪志永远不可能兑现他向“大法弟子”承诺的所谓的“圆满”,但他一定会将“圆满”的这个弥天大谎一直延续下去。如果“大法弟子”到现在还相信,只要继续按照李洪志的“护法”、“讲真相”、“救人”、“助师正法”的要求去做,就终将能“圆满”的话,那么,这种修炼将是永远没有尽头的漫漫之路!
借用王进东在自焚后说过一句话,奉劝那些至今还沉醉于“圆满”梦想的“大法弟子”:“猛醒吧,不要像我这样等吃尽了苦头再后悔,那样代价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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