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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这才是真正的女人耶! [打印本页]

作者: 过客    时间: 2004-1-15 18:36     标题: 这才是真正的女人耶!

真正的mm

1、你是我的第一个男人

2、从后面抱着我睡觉,我乖乖地蜷成一团,不转过去看你

3、半夜醒来的时候替你掖好被子

4、吃你喂给我的你认为好吃的东西,并且也觉得好吃

5、不打听你不想我知道的任何事情

6、相信你的每一句话,不揭穿你的谎言

7、努力适应你的生活方式和生活的圈子

8、友好地对待你的朋友,把他们也当作是自己的朋友

9、在你的朋友面前给足你面子

10、继续做你喜欢我做的工作

11、把头发留长,不烫卷,不使用者哩水等让头发变硬的东东

12、控制饮食和锻炼身体,以保持身材的苗条和改变太平公主的现状

13、为你剪指甲,让你改掉有心事就咬指甲的习惯

14、拉你一起去广场上吹肥皂泡泡

15、收起我的坏情绪,自己擦干脸上的泪,你看到我的时候我会尽量多的微笑

16、在电台点《天使与海豚》送给你17、珍惜每一次和你的会面

18、在卡拉OK唱《勇气》的时候打电话给你

19、买烟给你,但是只买一点点,因为吸烟有害健康

20、让你背着我在屋子里打转

21、趴在你的肚子上和你一起看电视

22、一起洗澡,帮你擦干

23、看A片,学习做一个解风情的女人,而不一直是天真的小女孩

24、为爱变成一个笨笨的小女人

25、替你洗衣服,特别是臭袜子

26、帮你擦所有的皮鞋,不管你什么时候需要穿哪一双它们都是干净的

27、陪你到菜市场去买菜

28、吃光并称赞你做的菜

29、跟爸爸学会做他的金牌红烧蹄膀

30、保证手机的畅通,你随时都能找到我

31、告诉妈妈和你的故事,她有权了解谁把女儿变成一个女人

32、和你在卫生间里做爱

33、好好保存你送我的每一件东西

34、用一个PP的小本本记下你发给我的每一条短信

35、默默地等你回来

36、不再见网友

37、你开心时比你还开心,你难过时比你还难过

38、真心地认为你做的每一件事都是有道理的

39、去照相馆拍情侣照,做成漂亮的小册子,我还要穿婚纱

40、把那只小熊一直放在床头

41、介绍我所有的好朋友给你认识

42、保护你不受一点委屈

43、申请一个我们的邮箱,写好多情书放在里面等你去看

44、每年都从家来看你

45、倒水哄你吃药

46、偷偷扯你的衣服角,提醒你要少喝酒

47、在你苦难的时候绝不放弃你


48、随时做好准备跟着你背井离乡

49、答应你的求婚,哪怕没有玫瑰和戒指(如果有这么一天)

50、在你不再爱我的时候静静地走开
作者: 过客    时间: 2004-1-15 18:37

个人认为第一点并不那么重要,听说已经是21世纪了..........................
作者: badzj76    时间: 2004-1-15 19:31

呵呵,要求不算太高。。。。
作者: 带鱼    时间: 2004-1-15 20:12

顶哦~~~~~~~~~~~~~~~

呵呵~~~~~~`
作者: 不乖的阿朵    时间: 2004-1-15 20:59

不好意思可是我 还是觉得这里面有些地方不是好女人更象是好仆人
作者: 小楼    时间: 2004-1-16 06:34

Originally posted by 不乖的阿朵 at 2004-1-15 21:59:
不好意思可是我 还是觉得这里面有些地方不是好女人更象是好仆人

赞同你的观点
作者: badzj76    时间: 2004-1-17 06:09

都是人,当然区别不大咯。。。
作者: 月牙儿    时间: 2004-1-17 17:56

最后一条。。。安静走开?!这也太顺从了。
作者: 薰    时间: 2004-1-17 19:43

despair.gihit.gif暴打作者中~

大部分是男生无理&无聊的要求……
作者: bohnen    时间: 2004-1-23 03:3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小西    时间: 2004-1-25 15:54

赞成阿朵说的!!14.gif
作者: 小怪兽小    时间: 2004-1-25 20:16     标题: Re:这才是真正的女人耶!

AI ~~~~~~~~~~~~~~~~``
作者: 天涯何处无芳草    时间: 2004-1-25 20:37

Originally posted by bohnen at 2004-1-23 04:34 AM:
男孩们努力找吧,找到头发白了可能都是Zero

i believe absolutely
作者: 千寻    时间: 2004-1-26 03:45     标题: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若是作者GG自己也能做到,那便另当别论。
作者: upsky    时间: 2004-1-27 14:07

Originally posted by 千寻 at 2004-1-26 03:45:
若是作者GG自己也能做到,那便另当别论。

特别是最后一条!14.gif
作者: Johannes790208    时间: 2004-1-29 14:32

不赞成最后一条,因为不可能让她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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