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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非同寻常的证据 [打印本页]

作者: 铁达尼克222    时间: 2014-9-26 06:19     标题: 非同寻常的证据

参天的酸果蔓树冠下的法轮功
作者:[乌克兰]格雷戈里·格洛巴



    第七章:非同寻常的证据

  不可思议的是,《报告》的作者是正规专家,但他们不采用法律手段,而使用文学手法试图向读者灌输;不采用证据来证明犯罪事实,而给读者造成一种印象,犯罪是有可能存在的。类比、夸张、比喻、理论推测是《报告》作者钟爱的手法,甚至出现一些常见、明显的逻辑错误。很难相信,如此知名的法学家竟然会犯这些低级错误。如,“中国器官移植数量的增长与对法轮功的迫害的加剧是同步的,而这与器官移植技术的发展呈正相关”,接着使用逻辑替代进行移花接木,很多迷信就是这么产生的,如巫师祈祷后恰好下了雨,就意味着雨是巫师祈祷来的……再看《报告》的三个主要标题《普遍争议》、《对器官移植的争议》、《对法轮功的争议》,其真正用心,一看就明白了。

  而“可能”、“大概”、“也许”、“看来”、“可以推断”等是《报告》作者惯用的句式。如,“器官移植的急剧需求可能会引发这样的想法,既然可以摘取死刑犯的器官,最好在囚犯是否被判死刑的问题上不要深究”——岂知,可能引发、也可能不引发“这样的想法”,对此无须争论。

  在《报告》的序言和第一章中,作者没有对“中国是否存在强行摘取人体器官的情况”作出回答,而是直接回答“中国为什么要摘取人体器官”的问题,似乎第一个问题已是被证实的事实。

  《报告》第17页这样写道:“中国在器官移植领域的开发充满暴力、腐败和迫害……从另一个角度来讲,中国把器官移植领域的发展成就用于强行摘取法轮功信徒的器官,为爱因斯坦留给世人的教训增添了新内涵。我们已看到,本应该造福人类的现代科技却被用于制造罪恶,器官移植技术也不例外,对此,我们没必要大惊小怪。”即使外行都能明白,作者刻意把结论置于论证之前,显然是为了给“所发事件”埋下伏笔、作好铺垫,以此麻痹读者,使他们对证据本身失去批判心理。

  作者给出的证据也耐人寻味。可以说,《报告》的证据部分与指控风马牛不相及(如,中国器官移植手术增速居世界之首,人脑活摘报道等),难以令人信服(如,证人“安妮”说,在建筑工地的平房里关押着5000名囚犯)。当该从庞杂信息中得出结论的时候,作者又巧用文学手法替代法律方法,如:“我们不得不通过一系列因素来判断这些指控证据的真伪。没有一个单独因素能够说明问题,但把他们放在一起就能构成完整的画面。”但问题不在于所选片段是否能构成画面,而在于画面是否反映事实真相。

  且看以下一段文字(引自《死亡情况》第24小节):“截止2006年10月22日,经我们确认身份的、遭迫害致死的法轮功习练者为3006人。我们可以断定,那些未收到死亡通知的家属,他们的亲人多半是器官活摘的牺牲品。未收到死亡通知的原因有二:一是习练者拒绝向当局交代自己的姓名;二是当局囚禁了习练者,对其家属封锁消息,死前未让家属见面……”

  近年来,中国法轮功死亡人数有所增加,2009年12月25日“大纪元”《法轮功信息中心》栏目公布的数据为3341人,至2010年11月,乌克兰法轮功期刊《世界法轮大法》第22期公布的数据为3397人,也就是说,中国法轮功死亡人数在一年内增加了56人。值得一提的是,中国官方并不否认大量法轮功习练者死亡的情况,只是给出的死因不同:或因习练法轮功身体恶化致死、或拒医拒药致死或精神失常而自杀等。

  在此不想讨论哪一种说法更为正确。重要的是,无论从哪个观点来看,至2006年法轮功死亡人数为3000左右,这个数据是可信的。同样重要的是两位法学家的结论。乔高、麦塔斯在2006年的调查报告中标注,3000名死亡者中仅有10%的人被器官活摘(300人),其余的90%均为常态死亡,因为他们的尸体是在没有任何外科伤痕的情况下移交给家属的。

  再看证人“安妮”的证词,自2001年至2003年仅“苏家屯死亡集中营”就有2000多人死于“器官活摘”,而其“医生朋友”的暗中统计数字达4000人。证人“匿名军医”说,苏家屯只是中国36家集中营之一。乔高和麦塔斯还“通过电话求证了确实存在集中营的”15个省市。新版《报告》提到,有41500例人体器官移植手术供体来源不明,两位作者推断其来源是饱受折磨的法轮功信徒。问题是,300与2000、4000、41500相差太大了。

  也许有人会说,3000只是身份确定的死亡人数,而实际数量远不止这些,还有大量身份不明的死亡人数呢?这就引出了下一个问题:“法轮功被中国禁止后,失踪信徒有多少?”几乎所有法轮功网站、报纸、传单都在控诉“中国迫害”,并公布了遇害法轮功信徒数据:监狱场所500人,精神病院1000人,劳教场所20000多人,公安机关拘留100000人。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没有一家法轮功媒体对“失踪信徒有多少”的问题作出回答。

  自称“没有组织”的法轮功在被取缔之前,在全国设有39个辅导总站、1900个辅导站、28000个练功点。如果中国有1亿法轮功信徒的话,意味着在每个城市甚至在每个乡村都有相互熟识的同修。当真要查明失踪人员下落的话,只要打电话问问:某人在不在家?不在家多久了?这种查证方式既不费事又不违法,何必要在监狱、精神病院、劳教场所那些地方煞费苦心呢。更何况,拘留、判刑、就医、劳教等人员的数据有现成的,而失踪人员数据却没有,但这个数据并非可有可无,因为给出的遇害者数据远比杀人事件数据少得多。由此可以得出结论,那些多出来的数据要么是失踪人员,要么根本不存在。

  要搞清楚这件事一点也不难,不存在“信息封锁”问题,也不存在没人做的问题,“大纪元”、“法轮功迫害调查联盟”、“中国人权观察组织”等,只要他们需要,就可以打电话到“信息封锁”的中国,可与当地的人权卫士取得联系,也可从被关押人员亲属哪里了解情况,获取他们所需要的信息。

  当然,在如此庞大的人群中对失踪人员作出精确统计是不可能的,数百万法轮功习练者,和无数平常人一样,有生病死亡的,有遭遇交通事故的,有遭罪犯遇害的,有失踪的,等等。但是,“大纪元”及其相关刊物传播的信息,总是缺乏有助于理解的重要事实和关键数据,而不利于法轮大法重要事实和关键数据则被统统抹掉,这样的情况已屡见不鲜了。

  不过,乔高和麦塔斯却采用了一个超乎想象的数字:“旅居澳大利亚的华裔女作家JenniferZeng(原北京人)说,成千上万的法轮功习练者来北京上访,要求恢复练功、认可法轮功。至2001年4月底,在北京逮捕了830000个身份不明的人。”这个数字如此离谱,连亲法轮功的媒体都不好意思引用。

  我不想问,曾作家从何得来的这个数字,也许她曾在北京监狱写过狱警报告。不妨简单计算一下,就可以得出结论。假如自1999年法轮功被取缔至2001年两年内逮捕人数为830000人,那么,平均每天就有1000多人进京上访。1999年4月是规模最大的一次,有10000至15000人(乔高和麦塔斯的数据)。然而,法轮功播放的录像带中,警察在天安门抓捕的练功人员却只有几个,他们还是专门从国外来闹事的,企图让中国卷入国际纠纷。

  假如没有指明北京的话,难以对此数据进行验证。然而,北京早就不是一个封闭的城市了,各大外国媒体记者在那里工作,成千上万的外国人去那里旅游度假。可以问问他们,在1999年至2001年期间,中国首都是否每天都有上千人的抗议活动以及大规模的抓捕行动?如果回答没有,那么,“在北京逮捕83000人”则是作家丰富想象的结果和体现。

  还有另一种说法:中国有可能在“悄悄地”从事人体器官(包括囚犯的器官)研究,那么,巨大的死亡数据不就可以得到验证了吗?关于“受迫害者”数据前面已提过,现在不妨再仔细探究一番。最大的数字是被关押人数100000。所谓关押,是指警方对抓获人员的临时性安置,以待下一步处理,或起诉判刑,或罚款放人,或训诫教育。

  关押有时限,不能无故拖延。被拘留的法轮功人员大多是在1999年和2000年,大多是“4·25”天安门事件、新闻媒体围攻事件的参与者以及法轮功被取缔后仍公开练功的人员。按法轮功信徒总数1亿、被关押人数为10万来计算,那么“受迫害者”的比例仅占总数的千分之一。

  恕我直言,法轮功称之为“种族灭绝”的大规模迫害荒唐至极,“人体器官活摘”之说根本经不起验证。就拿被关押的10万人来说,他们中绝大多数被关几天后就被释放了,不可能是器官移植供体的基本来源。再看其余部分,据2002年《法轮大法信息中心》资料,被处劳教3年的法轮功人员共有2万人,到2010年,那些于1999年、2000年被劳教的人员如无再犯,早就获得自由了。假如那2万人在3年劳教期满后没有回家,那些盯着中国人权不放的国际维权组织自然会把这个消息公之于众的。何况,即便在“信息封锁”的中国,2万人也不可能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最后剩下的,1000人是练功前就住精神病院的,500人是长期服刑的(最长达20年),主要是法轮功头目和非法群体事件的组织者。就算这1500人全被“活摘”的话,与苏家屯医院2年内器官活摘手术2000例相比,仍相差甚远。

  尊敬的法轮功习练者!可以想象,有凶器被销毁或被藏匿的犯罪,有把被害人抛尸灭迹的犯罪,也有找不到人证、物证的犯罪,但是,没有被害人的犯罪不存在,绝对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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