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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李洋洁惨死他乡,谜团难解;众同胞义愤填膺,怨恨有因 [打印本页]

作者: Gerf2016    时间: 2016-5-31 03:14     标题: 李洋洁惨死他乡,谜团难解;众同胞义愤填膺,怨恨有因

中国留德女学生李洋洁惨死他乡,让人唏嘘不已。案发至今,事情仍有些扑朔迷离,很多疑问尚未得到解答。

首先,捋一下事情的脉络:
1) 5月10日 (这是后来自首男子,塞巴斯蒂安,自述的,真实性有待证实)李和他及其女友在他的住处会面,3人发生性关系,而这件事是李和他女友事先约定好的。
李的合租者说,李在当日确实去过其他地方。但并没有确切指出是哪里。看样子,李在5月10日确实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待在一个其熟人不知道的地方。
时间究竟是白天还是夜晚,在现行报道中我没有看到有关信息。
2) 5月11日晚8点多 李出门跑步,失踪。
3) 5月13日 警方在李住所附近的灌木丛中找到李的尸体。
4) 5月17日 尸检报告认为,李死前遭受性侵,被钝器击打死亡。
5) 5月23日 德国男子自首,声称在李洋洁尸体上找到的可能是他的DNA,以及第(1)条中的内容。
6) 5月23日或24日 警方随即对该男子住处展开搜索,发现血迹。
7) 5月24日 警方新闻发布会称该男子和女友涉嫌谋杀。
经过这些天的调查,德国警方基本上认定了杀人嫌疑犯就是自首的20岁情侣塞巴斯蒂安和塞西亚,尽管这两人拒不承认杀人,只是供认和李有过“自愿的”和“和谐的”三人性关系。
嫌疑人的罪行是靠证据链判定的,而不是靠他的供词。所以,他无论如何狡辩,照样是逃脱不了罪责的。但是,尤其令我们气愤的是,很明显这两个人渣死到临头还不忘给死者泼脏水。他泼脏水、诋毁死者的目的,无非是为了误导舆论,使人们在谴责死者道德水准的同时,减少对他本身的关注和憎恨,从而减轻自身所受的压力。有人说,如果李自愿与嫌犯发生性行为的说法成立,嫌犯就会获得一半的减刑。对于这种说法,我不懂德国法律,不置可否。但是,我觉得这种说法本身就应该是荒谬的。因为,先不说糜烂的性行为是个人私生活,从属道德范畴,就算退一万步说,李洋洁真地做出了荒唐透顶的非分之举,难道她就可以被人残忍地用暴力剥夺生命吗?死者的道德问题对凶犯犯罪行为性质的认定有半毛钱关系吗?对于德国这样一个严肃认真、做事严谨的法治国家而言,法律尊严至高无上,司法公正不容亵渎,难道他们会犯这种愚蠢至极、天怒人怨的错误吗?我觉得不会。

要说我们为什么感到不安,对德国司法机关不满,确实也事出有因。

首先就是,5月13日发现尸体的时候,尸体就在塞巴斯蒂安住所的窗下。按道理说,将尸体从窗户扔出来,无论如何是会留下一定痕迹的;就算不留痕迹,在他的窗下发现尸体,他的公寓首先就应该被立即列为怀疑对象。可是,德国警察竟然直到那厮自首之前都没有搜查他的住所。这确实令人费解而且气愤。如果说这是一种失误,那么这种失误让人无法理解。
其次,嫌犯的养父母和父母都是警察系统高官,赤裸裸的官二代啊,这种背景立刻就让我们的同胞联系上了“我爸是李刚”这一著名典故。而且,虽然语言不同,人性中的罪恶都是相似的。嫌犯的养父母不知是出于感情,还是为了讨好自己的上司、嫌犯的亲生父母,竟然公然做出了诸多明显的渎职和包庇举动:违抗禁令帮助嫌犯违法搬家,清空住所;无视回避原则,主动要求加入调查小组,并试图改动证据;据推测,嫌犯的自首和供述也是经过刑侦和法律经验丰富的人建议所做出的自保行为,特别是对死者进行“性污蔑”,更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中国警察渎职贪赃、徇私枉法、刑讯逼供、黑箱操作、官官相护、销毁或伪造证据、制造冤假错案已成家常便饭,我们国内都已经见怪不怪,司空见惯了,所以也特别容易联想到这种司法腐败在异国他乡会降临到死难同胞身上,再加上那么一点民族主义情绪,所以特别让人义愤填膺,并且忧心如焚。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虽然败类存在于各个国家和民族,德国也不例外,也有如嫌犯养父母这样的道德沦丧者混迹于庙堂之上,然而德国的司法体制却能够有效地制止妖魔作祟。你们看,当警察系统察觉到嫌犯养父母的意图时,立即就将二人、甚至将二人所在的警局与此案隔离,从而从根本上消除了当事人制造司法腐败的可能性。如今,几天工夫,就基本认定了嫌犯的杀人事实并移送检察机关了。这难道不让中国的司法制度汗颜吗?在天朝,往往是警察局长的儿子犯法,局长亲自挂帅查案,查着查着就不了了之了。任凭你百姓如何地呐喊呼号,公检法就是拒不作为;百姓若敢做出任何激动行为,那就是立刻犯了罪,二话不说先抓起来。相比之下,我们还能再批评德国警察包庇自己的公民吗?连死者的父亲(本身在中国做警察)也不得不“心怀敬意”地承认德国同行做得很好,因为他自己最清楚,如果类似的事情发生在他的治下,他多半是要昧着良心袒护罪犯的。死者父母不满的对象不是德国警察,而是下面这个家伙。
比特曼,萨安州州立检察院最高长官,长得一副苦瓜脸,嘴和蛤蟆一样大。他确实是个大嘴,而且简直就是个混蛋。我严重怀疑他要么脑子进水,要么就和嫌疑犯的亲妈或者养母有一腿。要不然,为什么警方在新闻发布会前就关照过不要公布这个所谓的性游戏的说法,因为它是不确凿的,而这个苦瓜脸还是连说了四次。四次,同志们,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这混球竟然说了四遍,花边八卦精神真是爆棚了。他竟还有脸坐在州立最高检察院的一把手交椅上?我看该下台了。
最让我们心焦的,是澄清所谓的3P行为究竟是不是真的。我个人认为八成不是真的,但这也需要证据来说明。我就想不通,为什么这么多天了,也没有任何有关对李洋洁和塞巴斯蒂安、塞西亚之间的通讯记录进行调查的消息。要知道,如果真有所谓的三人之约,那么肯定不可能是临时起意的,一定要有过一定时间的酝酿和交流。而这种交流也不可能无一例外地仅通过口头交谈进行,肯定会在通讯记录(首先是电子邮件内容,其次是通话记录是否频繁)中留下蛛丝马迹。只要调查这一方面,有没有这种事情,是非常容易澄清的。可偏偏一点有关这方面的消息也没有,这让人心焦。应该强烈要求德国警方对这方面进行调查,并公布调查结果。
最后,送给中国驻德国大使馆几句肺腑之言。平时政府收了百姓那么多的重税,养着你们一帮人模狗样的东西,无事的时候你们尸位素餐、作威作福,如今同胞客死他乡,我觉得大使馆不应该只是一味地叫唤“抗议”或者“严重关切”,而是应该拿出真金白银来,为死者雇请最好的律师,提供各种经济援助,这样也算我们民众的血汗钱多少用到了正地方。这远比喊口号更暖人心。今天舍得献给非洲几百亿爱心,明天又免去拉美几百亿债务,总不会到了自己人民遇难的时候,就只会摆摆不花钱的“Pose”了吧?
作者: 右行优先    时间: 2016-6-6 16:50

Gerf2016花了那么多时间写了那么长篇幅的文章,令人敬佩。现在我们的同胞基本上就只会写三两个字,赞或去你妈。因此感谢这篇文章,让我们读者理清了头绪——但是我希望您不要留给别人攻击的把柄,就事论事,不要给别人起绰号,用别人的长相来开玩笑,这是很不礼貌也很不专业的。不要让人感觉我们素质差,弄弄就骂人。
我们喜欢这样做,我自己也是,改不了。一怒什么就把人家一棍打死,什么种族歧视纳粹,其实这对我们很不利,因为这样显示出我们中国人的文化品位很低,无法脱离我们所受固定教育和出生地的局限。这样很可惜,明明是篇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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