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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暧昧、十分十分暧昧…… [打印本页]

作者: 寂寞城市    时间: 2005-1-10 17:41     标题: 暧昧、十分十分暧昧……

 暧昧本身就是个充满着暧昧意味的词。暧昧不是挑逗,不是滥情,而是一种感觉,一种小小的纯净的温暖的感觉。准确地说,暧昧就是一个手指不经意地放在你的掌心中,然后同样不经意地抹了一下,让你的手掌微微痒了一下,你的心也跟随着痒了一下。这种感觉很亲切很温暖,同时也像水一样清澈,所以我说,一分暧昧就是:用手指轻抹掌心。

  声音是最有迷惑性的武器之一。那些狂热的歌迷追逐的歌星们,本质上是追逐着那张脸以及他们的声音。当你没看见这个人的时候,你总是渴望先听到这个人的声音,然后随之想像着这个人。我喜欢的声音是慵懒的、中速的、略带点神经质的,最好是年轻的。这样的声音很容易让你认为这是个同样慵懒、从容和有着哀伤经历的人。所以,二分暧昧就是:声音。

  我喜欢睡懒觉,我憎恨起床,我起床也从不叠被子,到晚上的时候我就可以飞快地钻进去。所以,每当我发现有的人很喜欢早起、并把被子叠得像砖头的时候,我就感到不可理喻。好在我经常可以遇到同类的人。我看见别人扔在床上的乱乱的被子和枕头,我就不由自主地心软了一下,然后我还会莫名其妙地想像这个人睡觉的姿势———是像小狗一样趴着睡觉,还是像婴儿一样蜷缩着睡?这就是三分暧昧:乱乱的被子。

  我曾经提醒过几个网友,我说,你们不要因为文字而喜欢上一个人,因为文字这东西实在是说不清楚,充满了陷阱和虚幻的感情,比声音更可怕。假如你喜欢了,最后,或许你就会发现,你喜欢的不是这个人,而是这个人的文字。所以,四分暧昧就是:好的文字。

  人的表情很有意思。有时候,某个人或许会在你面前撅着嘴,忿忿地斜视你,间或哼你几声,或者,使用了那句虽然俗套但是千古流传的话———你讨厌!我们都知道,这个人不见得是真生气了,而是在表达着一种相反的情绪。这时,你会怎么做?假如是我,我会暗自发笑,我会感到很有趣,我会感觉这才是生活,我会继续气这个人,直到这个人几乎要真发作了,再迅速地挽回。因为,当一个人在你面前假装生气的时候,这个人的神情实在是可爱之至,并毫不含糊地把你扯进一起娱乐的圈套中。这就是五分暧昧:假生气。

  假如某个人送花给你,而这个人又不是你的家人亲戚,那么,这花就有可能充满了暗示。这花越美丽,那么暗示性就越大。当然,并不是花越多就越说明问题,花太多了就成了花圈了。有时候,一枝玫瑰花更让人感到心情荡漾。所以,六分暧昧就是:一枝玫瑰花。

  人的美丽有很多种,人美丽的角度也有很多种。在我看来,最让人心动的是背影,其实,是后面脖子的上端,包括耳朵。我偶尔会看见这样的精品———结实的稍许纤细的脖子,上面没有杂乱的头发,而是很干净,只是垂下一点点同样干净的发梢,丰满同时秀气的耳朵。有风的时候,柔软的头发就会轻轻在脖子上掠过,就仿佛是掠过自己心里最柔软的部位。这不会叫人想入非非,只会叫人欣赏。我甚至因此不愿去看这人的面容。这就是七分暧昧:美丽的脖子。

  属于八分暧昧的东西很简单:微笑。无论是男是女,是老是幼,是美是丑,只要这个人懂得微笑,那么,那一瞬间这个人无疑是动人的,同时也温暖了别人。

  一个人给你看他的照片,那说明他希望你了解他的容颜;假如他向你倾诉他的经历,那说明他希望你了解他的精神世界;假如他要给你看自己的婴儿时代的照片,那么,事情就很敏感了———他希望你能够走入他的整个世界。过去的经历未必精彩,现在的照片的人或许难得美丽,然而,婴儿却是美丽的,即使是赤裸的婴儿,也体现着一种毫无顾忌的美。所以,他是希望你看到自己最美丽最珍惜的那一瞬间,这就是九分暧昧:一张婴儿时代的照片。

  有这么一种说法:你注视着一个人,然后在心里念1000遍“我爱你”,那么,这个人一定会从你的眼神中觉察到你的爱意。是的。充满爱的眼神是惊心动魄的,而充满着爱的第一瞥更是让人刻骨铭心。所以,爱人的眼神十分暧昧、十分十分暧昧……
作者: 慵懒的猫    时间: 2005-1-11 11:18

faint.......
作者: 3ku    时间: 2005-1-11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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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equanyi    时间: 2005-1-15 12:50

“我喜欢睡懒觉,我憎恨起床,我起床也从不叠被子,到晚上的时候我就可以飞快地钻进去。所以,每当我发现有的人很喜欢早起、并把被子叠得像砖头的时候,我就感到不可理喻。”
真像我了,终于到了个知音,可是我们要求的是一定要整理好,好痛苦,

不过我还喜欢到处跑去,去没有去过的地方。什么地方都可以。走到最后迷路,喜欢宁静的地方静静的躺着,最好是有点太阳,一定是可以看不人近来,远远的可以接受,然后慢慢的想不远不近的心事;坐在还有露水的草地上,把脚伸到有小鱼嬉戏的小溪里,感受那丝清凉,也喜欢冬天的时候突然打开所有窗户,让那些寒意的侵占所有的领地,然后第二天感冒连天。也喜欢热闹的地方,看者别人的热闹才可以让心事游离不知道去向……
想我是个流浪的人,女孩子是不是不应该有这样的想法的,呵呵,那我也就这样了
作者: 弟弟的守护神    时间: 2005-1-15 18:50

还有,他的衣服擦过你的手臂。。。。。。
作者: 寂寞城市    时间: 2005-1-25 10:27

哈哈,各位都是喜欢暧昧的~~~
作者: badzj76    时间: 2005-1-27 22:23

吼吼,暖味是好东西啊
作者: Gogh    时间: 2005-2-1 18:58

真的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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