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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广州上海兴起“代理孕母”业务 [打印本页]

作者: 五湖散人    时间: 2005-2-14 14:35     标题: 广州上海兴起“代理孕母”业务

(台北讯)虽然法律并不允许借腹生子,但面对大城市不孕夫妻的数目增加,广州、上海等地近期已悄然兴起“代理孕母”公司,甚至透过互联网推展业务;宣称只要10万元(人民币,下同,约2万新元),全部办好。

  《联合报》报道,一家设在苏州的代理孕母网站,男性负责人只有29岁,大专毕业,曾在外资公司从事管理干部的工作。

  这家公司仲介代理孕母,有一标准流程:由仲介方和雇主约定见面地点,初次见面需核实双方有效身份证件,签订“代孕意向协议”、“保密协议”,同时缴交2000元保证金,三个月内找到代理孕母,三方约定见面;若满意,即与仲介正式签定“代孕合同”,并在一个月之内为孕母找到临时住处,孕母的生活费、房租全部由雇主负担。安置的首日,雇主需交5000元,鉴定代理孕母怀孕后,再交2万元;孕母怀孕满四个月,雇主交付3万元,代理孕母生产、婴儿满月、亲子鉴定通过,最后付5万元,婴儿交给雇主。

  至于成为代理孕母的条件是,必须35岁以下,初中以上教育程度,身高160公分以上,身体健康并且体检合格,无任何遗传疾病基因,容貌端正,智商测验中上,至少有顺利生过一个小孩的生养经历。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2-14 14:49

不可思议
作者: nani    时间: 2005-2-14 15:00

以前看过英国的代孕纠纷案,看来国内也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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