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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工商局查封SK-II涉案产品 消费者有意告代言人 [打印本页]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3-11 09:13     标题: 工商局查封SK-II涉案产品 消费者有意告代言人

高档化妆品品牌SK-II被状告的事件,引起了很多消费者和商家的广泛关注。昨日记者最新获悉,江西南昌工商行政局有关执法人员当天下午已经依法对该南昌太平洋购物广场销售的SK-II紧肤抗皱精华乳产品和宣传手册进行了扣留,并指出:“该产品广告违反了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涉嫌虚假广告宣传。至于被告提出的SK-II产品质量的问题,需要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检查。”

工商局:我们已处理SK-II

  昨日,
接受状告SK-II案的江西省南昌市工商局有关案件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对这一事件已经立案,下午我们就在这家商场进行调查,发现被消费者状告的产品SK-II紧肤抗皱精华乳依然在柜台里,还有香港明星刘嘉玲担任代言人的相关SK-II广告宣传手册。这些我们都予以了扣留。”同时表示,“在今天执法过程中,该商场方面并不予以配合。”

消费者:有意状告代言人

  状告SK-II案的江西女性消费者的委托人唐伟先生接受本报电话采访时表示:“虽然南昌市工商局对这一事件已经有处理结果,但是该事件并没有结束。未来不排除状告SK-II代言人香港某明星的可能性。但是目前我们还没有递交相关状告材料。”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3-11 09:14     标题: 北京10家SKⅡ专柜已停止使用涉案产品的宣传手册

广告语“连续使用28天细纹及皱纹明显减少47%”被疑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宝洁SKⅡ被诉含有腐蚀成分一案又有了最新进展,政府部门的介入使这宗著名品牌被投诉案又多了几分扑朔迷离。昨天,
宝洁中国SKⅡ品牌经理冯佳路向本报证实,南昌工商局“暂扣”了当地柜台的一些SKⅡ涉案产品及32本广告宣传资料,并告知宝洁在一定期限内递交广告宣传的相关数据材料,以证明广告语的来源是否有事实依据。另外,冯佳路透露,SKⅡ在全国的65家授权专柜已经停止使用印有“连续使用28天细纹及皱纹明显减少47%”的宣传手册。在65家授权专柜当中,也包括北京的10家SKⅡ专柜。

  日前,江西一位女性消费者听信知名化妆品品牌SKⅡ的广告宣传,购买了一支SKⅡ紧肤抗皱精华乳,结果使用28天后非但没有出现上述效果,反而导致皮肤瘙痒和部分灼痛,为此她向法院提起了诉讼。除了目前争论的焦点———氢氧化钠是否对皮肤有腐蚀作用让消费者关心以外,更令大家关注的是日前相关政府部门已经介入了调查,因为SKⅡ“使用4周后,肌肤年轻12年,细纹减少47%”的宣传语被疑是有误导成分的虚假宣传,有可能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3-11 09:14

昨天,记者拨通了南昌工商局公平贸易局的电话,对方向记者证实了正在调查宝洁SKⅡ涉嫌虚假宣传一案。据透露,3月8日,南昌市工商局“暂扣”了在南昌凯美百货销售的12支SKⅡ涉案产品及32本广告宣传资料。

  昨天冯佳路则再次向记者强调了氢氧化钠的安全性,他表示,氢氧化钠(NaOH)成分是化妆品行业中常用的成分,主要用于调节产品的PH值。根据卫生部颁发的2002年版《化妆品卫生规范》,氢氧化钠可作为PH值调节剂用于一般化妆品中,当该成分作为PH值调节剂用于一般化妆品时,不需要在标签上有特别标示及警告标识。至于宣传语的问题,他告诉记者,“使用4周后,肌肤年轻12年,细纹减少47%”是经过严格的试验程序分析得来的,是禁得起数据分析的。但是鉴于产品被调查的特殊时期,宝洁将配合司法程序的调查,因此在全国的65家授权专柜已经停止使用相关的宣传手册。其中北京10家SKⅡ专柜也停止使用了宣传手册。

  “SKⅡ的销售是每天更新的,截止到昨天,我们的销售并没有明显的变化。”冯佳路告诉记者。他表示,目前,宝洁希望尽快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被诉一案。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3-11 09:15     标题: 工商初定SKII虚假宣传 宝洁称举报人“动机不纯”

“使用4周后,肌肤年轻12年,细纹减少47%,这是个明显存在误导成分的虚假宣传。”昨日,江西省南昌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办案人员肖冰言之确凿地告诉记者,SK-II紧肤抗皱精华乳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我们感到不可理解。”对这个初步认定,
宝洁集团公关总监裴逸群显得颇为惊讶,她还首度向本报记者自曝实验秘密,并称举报人“动机不纯”。

  而武汉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既然具体办案人员认定其属于“虚假宣传”,从事实上来说基本已定性,最终更改的可能性不大。但是,从法律程序上说,应该以工商部门的最终处罚决定书为准。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3-11 09:15     标题: 宝洁自曝“实验秘密”

3月8日,南昌工商局“暂扣”了在南昌凯美百货销售的12支SK-II涉案产品及32本广告宣传资料。“因为此类宣传明显缺少法律依据,也不可能存在法律证据。”肖冰解释,比如最简单的一点,就是没有明确规定使用年龄段。至于安全问题,肖冰表示正在向有关部门了解,现在还不能确定其中所含的氢氧化钠成分是否对人体有害。

  此外肖冰还表示,对涉案产品的包装问题也还不能定性,因为应销售商要求,他们对产品进行了封装处理,要等SK-II相关人士到场,才能拆封。

  上海汇达丰律师事务所有关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广告法》有明确规定,不能对产品的性能和效果进行夸大宣传。但对具体的SK-II紧肤抗皱精华乳到底是否构成“虚假宣传”,要看其功能效果到底如何,是否夸大宣传则要经过工商局最后核准。

  “这个产品经过系列安全检测,通过各种检验审批,符合各项法律法规。”除了再次向记者强调连日来在众媒体上发出的声明之外,裴逸群还向本报记者透露了“使用4周后,肌肤年轻12年,细纹减少47%“的实验秘密:实验仪器为日本研制的BIS肌肤测龄仪。SK-II紧肤抗皱精华乳在日本经消费者使用,后经仪器收集和计算,发现参与测试的消费者的平均肌肤年龄减少2.99岁,最好效果的使用者年龄减小12.06岁。减少细纹47%也是同理测出。

  “消费者可以不相信仪器,但绝对不能说我们是虚假宣传,国家法律并没有规定不能用仪器来测试年龄,也没有规定用什么仪器来测试年龄。总之我们有数据说话,就不能说我们是虚假宣传。”裴逸群表示。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3-11 09:16     标题: 举报人“寻而不得”

裴逸群对整个事件过程持有两点质疑。

  “作为消费者,使用产品不适,不是第一时间联系厂家咨询与请求指导,而是通过媒体进行系列炒作,还特意嘱咐报道记者对宝洁方面保密自己的联系方式,这点让人感到非常奇怪。”裴逸群表示,没有经过接触与皮肤测试,他们不知道那位消费者是否是使用SK-II产品而出现皮肤问题,也不知道其使用的是否是真正的SK-II产品,他们至今还在努力寻找江西吕姓消费者。

  “此外,她聘请的所谓代理律师,经我们了解,实际上只是一名自由人。”此是裴逸群质疑之二。

  肖冰对吕姓消费者的一些行径也表示“怀疑”,他向记者透露,吕姓女士先是直接到江西省工商局投诉,后被省局转到南昌市局解决。。肖冰还称,吕女士于8日自行召开了一个新闻发布会,并擅自把肖的电话告诉各媒体记者,导致肖近两日每天都会接到10余个长途电话,这让肖感到”她应该有自己的个人目的。”

  “这实际上只是一个普通案件,但可能由于媒体关注和涉案品牌知名度,受关注度尤其大。”肖冰称,近两年,化妆品投诉不少,但多是一些不入流,如一些小美容院使用的产品遭遇投诉较多。

  据记者了解,江西工商局没有与其他地方工商局连手调查SK-II涉案产品。上海市工商局办公室一女性工作人员昨也向记者证实,到目前为止,没有接到查处SK-II相关产品的通知。记者致电上海、武汉等地商场人士,他们多表示目前并没接到相关整治通知,相关产品销售目前尚未受到明显影响。

  而一个背景是,近年来,雅诗兰黛、兰蔻、SK-II、倩碧、香奈尔、CD、资生堂七大国际顶尖化妆品品牌纷纷入驻中国,目前在消费增长快速的中国市场正上演激烈的“争夺赛”。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3-11 09:17     标题: SK-II形象代言人刘嘉玲发邮件称将继续支持SK-II

SK-II形象代言人刘嘉玲 (资料图片)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3-11 09:20

江西一位女消费者状告SK-II事件发生后,
SK-II形象代言人刘嘉玲于3月9日发邮件称将继续支持SK-II,以下为SK-II中国区向新浪财经提供的电子邮件全文:

  与SK-II作已经有很长的时间,一直以来都使用SK-II的产品,也有非常好的效果。SK-II本身是一个信誉良好的品牌,我很高兴继续支持SK-II。

                        刘嘉玲

                         2005年3月9日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3-11 09:21

SK-II形象代言人琦琦(资料图片)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3-11 09:22

江西一位女消费者状告SK-II事件发生后,
SK-II形象代言人琦琦于3月8日发邮件称将继续支持SK-II,以下为SK-II中国区向新浪财经提供的传真全文:

  我使用SK-II已经有很多年了。由于她的产品效果很好,和品牌合作的也很好。所以很有感情,我很信赖她,会继续支持她。

                      琦琦于香港

                         2005年3月8日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3-11 09:23     标题: 化妆品含强碱须警示 刘嘉玲遭刻薄质疑

卫生部明文规定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3-11 09:23     标题:  唐伟刻薄质疑刘嘉玲

SK-II形象代言人刘嘉玲于3月9日发邮件称将继续支持SK-II,SK-II中国区提供的邮件显示:刘嘉玲表示:“与SK-II合作已经有很长的时间,一直以来都使用SK-II的产品,也有非常好的效果。SK-II本身是一个信誉良好的品牌,我很高兴继续支持SK-II。”此前,琦琦也发表声明,表示“我使用SK-II已经有很多年了。由于她的产品效果很好,和品牌合作的也很好。所以很有感情,我很信赖她,会继续支持她。”

  刘嘉玲代言的产品恰好是SK-II紧肤抗皱精华乳。对此,唐伟的质疑也颇为刻薄:“刘嘉玲的声明恰恰说明这款产品有问题。紧肤抗皱精华乳的宣传册说,连续使用28天,可以使肌肤年轻12年,不过其声援邮件中的形象咋看也没年轻12年!”

  除了代言人的声援,宝洁方面还请了两位化妆品的权威专家就SK-II含腐蚀性成分报道评述,此外宝洁就此事已经先后发表了两份声明。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3-11 09:24     标题: 希望社会各界关注与援助

另据信息日报报道,10日上午,记者记者致电SK-Ⅱ中国公共关系经理冯佳路,冯经理告诉记者,该产品是美国生产。另外,为何SK-Ⅱ产品中文标签没有标明生产厂家?生产厂家地址?生产日期等?冯经理称,他们已经取得销售许可证,产品标签是合法的。

  冯经理给记者提供的卫生部2002年9月颁发的《化妆品卫生规范》中规定,对化妆品使用氢氧化钾(或氢氧化钠)的,化妆品标签上必须标印使用条件和注意事项:含有强碱,避免接触眼睛。但记者在SKⅡ的中文标签上,却没有看到这个警告标语。

  10日下午,唐伟来到对记者说,中国已加入WTO,所面临的除了机遇,更多的是压力和挑战。他希望中国有影响力的社会公益活动家、法学专家律师(法律援助)、医学专家来关注此事。
作者: chinesehejing    时间: 2005-3-11 11:17

这个问题不是太吸引我的眼球,我很想知道,为什么这个牌子在欧美及日本都没有得销售!!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3-11 12:29

不知道这个牌子到底是日本的还是美国的???
作者: chinesehejing    时间: 2005-3-11 13:34

是日本的!!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3-11 14:39

那怎么和宝洁公司有联系阿???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3-14 09:42     标题: SK-Ⅱ案原告代理准备材料 正追加刘嘉玲为被告

“我希望刘嘉玲在\'3·15\'之际就SK-Ⅱ虚假广告致歉,此外,刘嘉玲还要承担法律责任!”昨天,SK-Ⅱ事件原告吕萍的代理人唐伟向记者表示,他正在准备材料追加刘嘉玲为被告。

  唐伟表示,
起诉SK-Ⅱ的江西女消费者吕萍正是看到刘嘉玲代言的广告以后,产生了购买SK-Ⅱ紧肤抗皱精华乳的念头。但是,吕萍在使用SK-Ⅱ后,并没有如刘嘉玲所说“连续使用28天皱纹减少47%,肌肤年轻12年”,而是感到皮肤瘙痒与部分灼痛。

  唐伟认为,即便刘嘉玲代言宝洁公司广告时不知道SK-Ⅱ的烧碱和其他化学成分,但是依照一般的常识,也应该知道这样的宣传效果是达不到的。“刘嘉玲不仅应该受到道义上的谴责,还要承担部分法律责任。”

  唐伟希望,SK-Ⅱ事件应该教会社会公众在消费中如何理性看待明星的广告效应。他还透露,这起案件的被告很可能增加到5个,除了江西凯美百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经销商广州浩霖贸易有限公司之外,还将包括刘嘉玲、宝洁中国以及SK-Ⅱ日本的制造商。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3-14 09:43     标题: SK-Ⅱ案原告代理准备材料 正追加刘嘉玲为被告

“我希望刘嘉玲在\'3·15\'之际就SK-Ⅱ虚假广告致歉,此外,刘嘉玲还要承担法律责任!”昨天,SK-Ⅱ事件原告吕萍的代理人唐伟向记者表示,他正在准备材料追加刘嘉玲为被告。

  唐伟表示,
起诉SK-Ⅱ的江西女消费者吕萍正是看到刘嘉玲代言的广告以后,产生了购买SK-Ⅱ紧肤抗皱精华乳的念头。但是,吕萍在使用SK-Ⅱ后,并没有如刘嘉玲所说“连续使用28天皱纹减少47%,肌肤年轻12年”,而是感到皮肤瘙痒与部分灼痛。

  唐伟认为,即便刘嘉玲代言宝洁公司广告时不知道SK-Ⅱ的烧碱和其他化学成分,但是依照一般的常识,也应该知道这样的宣传效果是达不到的。“刘嘉玲不仅应该受到道义上的谴责,还要承担部分法律责任。”

  唐伟希望,SK-Ⅱ事件应该教会社会公众在消费中如何理性看待明星的广告效应。他还透露,这起案件的被告很可能增加到5个,除了江西凯美百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经销商广州浩霖贸易有限公司之外,还将包括刘嘉玲、宝洁中国以及SK-Ⅱ日本的制造商。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3-15 10:01     标题: 地区诉讼演变成全国信任危机 宝洁中国遭遇被动

全球著名的宝洁怎么也没想到,一场发生在南昌的诉讼,只用一周时间,已经演变成了波及全国的信任危机———SKⅡ到底毁不毁皮肤?SKⅡ有没有虚假宣传?……表面看来,这是一个普通消费者在对峙一家全球500强公司。

  然而问题是:这个消费者背后的代理人绝不普通———唐伟,
曾经取得辉煌战绩,让刚刚进入中国的百威撤换广告、颜面扫地。在过去一周里,唐伟采取了一系列不停顿的动作,我们从而清晰地看到了这场博弈的真实意图、操作手法以及双方心机所在。

  主动出击的唐伟频向媒体积极曝料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3-15 10:02     标题: 开设媒体专用邮箱

“唐伟何许人?”在给记者发来的稿件中,唐伟不忘推销自己最经典的案例:“百威啤酒进入中国后,打着‘世界销量最大的啤酒’的广告,唐伟的一场官司让‘百威’擦掉了大街小巷所有广告牌上的类似字样。”

  3月7日,南昌消费者起诉SKⅡ,消息见诸报端,迅速引起全国媒体的关注。在追踪采访中,记者发现找到原告并不困难,多家媒体都得到了代理人唐伟的手机号,并且唐还为本次事件特设了邮箱,并公布邮箱密码。这是记者跟进此事件的重要资料,基本上每隔几天都会有新的内容。

  从始至终,唐伟拒绝透露原告的任何信息,并表示原告在购买SKⅡ中已经进行了全程摄像。

  10日,SKⅡ产品因涉嫌虚假宣传在南昌被扣的消息见报后,唐伟又向记者提供了执法人员的手机号码。

  及至形象代言人刘嘉玲站出来声援SKⅡ。唐伟对媒体表态:“刘嘉玲的皮肤怎么看也不像年轻了12岁!”言语之刻薄,仍旧非常引人注目。

  3月14日,正值媒体准备要集中报道3·15之时,唐伟给记者打来电话,表示正在准备材料,要起诉广告代言人刘嘉玲,并且希望刘嘉玲在3·15之际向消费者道歉。

  晚些时候,记者又收到唐伟的短信,强调只是要求刘嘉玲在新浪网道歉。此外,关于此事的文章被新浪网转载,唐伟也会发短信提醒记者关注。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3-15 10:02     标题: 被动防守的宝洁

视对手为普通消费者错过和网友对话机会

  和唐伟的高调相比,宝洁公司始终没有摆脱被动的局面。向记者提供了9页传真资料后,宝洁保持了缄默。“如果是竞争对手,我想我们可能采取更为强硬的姿态。”宝洁内部的人士向记者强调的一句话,表明宝洁只是把对手视为一个消费者。

  宝洁甚至没有接受新浪网的邀请,错过了和网友直接对话的机会。

  自始至终,只有一件事端是由宝洁挑起:刘嘉玲和琦琦的声明。但“动用明显缺公信力的广告明星去做公关支持是非常失策的。”这反被唐伟引用并发挥了一系列话题。

  “我们只是想等最后的结论,一旦有了结论,我们会有大量正面的信息发布,包括声明、新闻发布会甚至起诉唐伟,都有可能,但是我们现在不会去做,因为这种争论是没有意义的。”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3-15 10:03     标题: 业内观点

运作手段显得很内行“该事件运作手段显得很系统和有章法:从流程上看找到产品的软肋—消费者投诉或起诉—媒体报道—执法介入—政府要求整改和停止销售;在道德诉求上,提出了超越经济利益以外的主张‘不为和解,而为维护爱美消费者的利益’。从时间的选择上临近3·15。”

  据北京晨报报道,上海君策公关顾问公司总经理屈红林曾经针对此事评论指出:SK-Ⅱ风波的起因已经基本排除了偶然事件的可能性。
作者: chinesehejing    时间: 2005-3-15 15:29

http://www.pg.com.cn/aboutus/about-01.htm
作者: chinesehejing    时间: 2005-3-15 15:29

http://www.pg.com.cn/aboutus/about-01.htm
宝洁日本分部建于1993年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3-18 18:13     标题: 应为“刘嘉玲”们设法律“名份儿” ----转贴

日前,
江西消费者吕女士状告宝洁公司发布SK-Ⅱ虚假广告的消息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而 SK-Ⅱ产品的形象代言人、著名影星刘嘉玲也追加为被告。对此,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律师称,他支持吕女士将刘嘉玲追加为被告,同时他也表示根据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让形象代言人为不实广告负责于法无据。

  “两会”期间,国家工商总局称今年将严禁明星做证明广告。这种将“洗澡水和孩子一起泼出”的措施确实能够起到“明星广告”“杀手锏“的作用,但是我却以为这不是一个好办法,而欲规范明星广告,我倒觉得关键是要在法律上给明星们一个名份儿。

  从法理上说,明星自身的影响力会影响到消费者的消费倾向。名人拿着不菲的广告片酬,他们的权利义务也应该对等。名人做广告应把真实性放在第一位,他们在广告中的角色绝对不是艺术表演,应该如实说话,不能仅按台词来念,不能利用名人的特殊地位而乱说。作为广告的重要参与人,明星们也应该承担法律上的责任。

  那么,明星们的在广告法中法律地位应当是什么呢?从明星做广告的行为本身来看,明星代言活动其实是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这符合我国《广告法》规定的“广告发布者”的法律特征。但是遗憾的是,我国《广告法》规定的“广告发布者”仅限于“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这种规定的缺陷的直接后果就是:明星们在做虚假广告后无法从法律上追究其责任。而如果确认了明星们在广告中的“名份儿”是“广告发布者”的话,则是可以追究法律责任的。因为根据《广告法》的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另外,不给明星们“广告发布者”的“名份儿”,不利于明星们对广告内容的审查。因为从法律上来说,“广告发布者”对广告内容是有审查义务的。我国《广告法》就规定,广告发布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对内容不实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

  我觉得对于规范明星广告而言,我们需要做的并不是要一概彻底否定明星广告,而最需要做的是给“刘嘉玲”们一个法律上的“名份儿”,这样才会使明星们在广告活动中有权有责。而明星们在广告所缺的这个“名份儿”就是“广告发布者”。
作者: 家乡菜    时间: 2005-3-18 18:52

这么好的贴, 应该再贴到波鸿版去啊, 而且不要连接, 而是直接把文章贴上去. :):):):)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3-20 13:02

我已经连接到哪里拉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3-22 10:07     标题: SK-Ⅱ化妆品含有特氟龙 宝洁公司7折销售保市场

 核心提示

  本报连续两天对SK-Ⅱ的报道见报后,
在读者中引起了强烈反响,社会各界人士对此事纷纷表示关注。消费者认为此事只是冰山一角,化妆品业还有很多黑幕没有揭开。同时,此事再一次引发了明星广告的危机。宝洁公司应该向消费者道歉,应该将消费者手中的问题化妆品无条件召回,只是更换宣传册是不够的;同时,消费者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宝洁公司要求一加一赔偿。但是,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宝洁公司没有任何表态,还在愚弄消费者,消费者应该联合起来,抵制宝洁公司的产品,同时,消费者也应该通过法律途径向宝洁公司讨还公道。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3-22 10:07     标题: 欺骗消费者不行

在昨日的新闻热线中,多名读者认为宝洁公司在欺骗消费者,再次表达了起诉广州宝洁的想法。郑州民间打假斗士葛锐昨日给本报打来电话称,化妆品业是一个暴利行业,在消费活动中,消费者一直处于弱势。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厂家应该给消费者退货,并承担赔偿责任。这些商家在国外遇到类似诉讼将面临高额赔偿,不敢弄虚作假。在中国由于法律上的漏洞,商家经常漠视中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葛锐表示,他目前也在调查取证,如果时机恰当的话,准备在郑州起诉宝洁公司。

  自称在一家媒体工作的徐女士在热线中说:“化妆品广告越说越悬,虚假的太多了,加上一些媒体的揭露,我几乎对这个行业失去了信任。我现在选购化妆品非常迷茫,只求它们不会有过敏等副作用!” 一位姓王的小姐认为,化妆品行业是一个利润相当高的行业,同时也是一个透明度不高的行业,所谓的高价格也不过是替厂家出广告费,谁知道里面的科技含量真正有多少。王小姐说:“现在的产品介绍让人摸不着头脑,总是说含有什么什么补水因子、果酸精华、玻尿酸。因子是什么呢,这些酸又是什么呢?不少化妆品对其含有的成分往往不写全,只用‘等’字来省事。”王小姐希望有关部门加大打击虚假广告力度,规范广告用词,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一位姓周的女士认为,买化妆品存在三个误区:一是盲目认为价格越高,产品质量和档次就越好;二是崇洋媚外心理;三是求美心切,下意识地拿广告中的说法与自己的实际状况对号入座。一位姓王的先生建议,国家有关条例法规应进一步完善,商检、工商、质检等部门则应把好第一道关,保护消费者的“面子”。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3-22 10:08     标题: SK-Ⅱ含有“特氟龙”

昨日,本报连线此事的发生地南昌消费者的诉讼代理人唐伟先生,获悉了此事的一些最新进展。

  据唐伟介绍,他们撕去了这款产品瓶身上贴着的不干胶中文说明,发现瓶身原本印有产品成分的日文说明,但覆盖其上的中文说明并没有按原样对产品成分进行翻译标示。经译,日文标示的产品成分表明,这款SK-Ⅱ紧肤抗皱精华乳的成分包括氢氧化钠、聚四氟乙烯、安息香酸钠等化学材料,其中氢氧化钠俗称“烧碱”,而聚四氟乙烯俗称“特氟龙”、“特富龙”,是用于电饭煲不粘锅制造的常见化学材料。唐伟认为,在生产直接涂抹于人体脸部肌肤的化妆品中,使用含有腐蚀性的化学材料是不合适的。而不在产品包装上用中文予以相关成分警示,则违犯了我国《产品质量法》第28条规定,中文说明不予以成分标示则侵犯了中国消费者的知情权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3-22 10:08     标题:  生产商到底是谁

不过,唐伟对这件事还有一个疑惑之处,SK-Ⅱ产品的生产商到底是谁?唐伟告诉记者,吕萍原想将生产商列为本案的被告,但她翻遍了产品标志也没有找到生产商。将不干胶盖住的日文翻译后,吕萍才发现了生产商。但让吕萍困惑的是,居然出现两个或是三个生产商,一个是“25g美国制造”(生产商不明),一个注明的是马克斯.发克斯(音译)股份公司(地址不明),另一个是P&G股份公司。至于马克斯.发克斯股份公司“是不是生产商,它和P&G股份公司是什么关系,吕萍搞不清楚。 唐伟表示,现在被告是经销商浩霖公司,如果确定产品的生产商是宝洁(日本)公司,他们也将把其告上法庭。也就是说,如果此事能最终查清的话,将引发连环诉讼,很可能是涉外诉讼。

  唐伟自称是干个体的,所以不会因此事感到有压力。他认为自己为中国消费者讨个知情权,是在做一件有意义的事,同时能让消费者明白这里面的黑幕,“我心足矣”。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3-22 10:09     标题: 明星广告莫唬人

唐伟对于明星广告的感触很深,他在发给记者的电子邮件中称:自3月7日SK-Ⅱ烧碱和虚假广告事件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刘嘉玲在此事件中是该负部分法律责任,还仅仅是受道义上的谴责,值得社会各界关注。SK-Ⅱ事件应该引发社会公众(中国消费者)在消费中如何理性看待明星的广告效应,明星们也应该从社会公德的层面去以自己的良知善待消费者。即便刘嘉玲代言宝洁公司广告时,不知道SK-Ⅱ烧碱和其他化学成分,也应该非常明确和明白SK-Ⅱ紧肤抗皱精华乳怎么可能在连续使用28天后,细纹及皱纹明显减少47%,肌肤年轻12年?许多中国消费者都是先看了刘嘉玲所做的代言广告和广告宣传册才动心去买的,因此刘嘉玲除了应该在受到良心和道德谴责的同时,也要承担部分法律责任。

  河南明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青昌认为, 对于明星在广告代言中的法律责任,在法律界也存在着争论。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名人虽然参与了广告的制作过程,但并非广告制作者,故无需为广告制作者的过错承担责任。刘青昌同时指出,虽然目前对名人在虚假广告中所起的作用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但名人应该为不实广告承担一定的责任。 更多的法律界人士表示,明星的一言一行应该对公众负责,在现有法律尚未对其发布假广告作出处罚的情况下,他们应该对消费者承担道义上的责任。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3-22 10:09     标题: 标注中文成分 刻不容缓

 昨日上午,在河南省化学研究所,副研究员门嘉丽说:“SK—Ⅱ紧肤抗皱精华乳中含有腐蚀性很强的氢氧化钠成分,却没有中文标注,让人深感不安。” 她说,日本规定,为防止某些人过敏,98种物质必须在标签上注明。而在我国,除了育发、染发等9种特殊用途化妆品需提供成分和安全性评价外,其他普通用途化妆品,如美白、润肤等产品,并没有严格规定。换句话说,这些产品的组成成分和使用效果如何,消费者只能听凭厂家的宣传。消费者能不能看懂复杂的化学成分是一回事,而标不标原料成分则是另外一回事。如果某种成分会导致某种类型的消费者过敏或不适,标志成分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李科长说,国家技术监督局2002年3月公布的《关于严厉惩处经销伪劣商品责任者的意见》中明确指出,经销下列商品经指出仍不改正的,即可视为经销伪劣商品行为:1.未用中文标明商品名称、生产厂家的;2.对限时使用的商品而未标明失效时间的;3.按有关规定应用中文标明规格、等级、主要技术指标或成分、含量未标明的;4.高档耐用消费品无中文说明的。国家、省、市多家质监部门十分重视化妆品中文标志的问题,一些不规范的商业行为正在逐步得到治理。

  他认为,我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对于这种对皮肤有伤害的成分,厂家应给予警示。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3-22 10:10     标题: SK-Ⅱ部分产品已降价

 昨日下午,记者从一家网站上看到,SK-Ⅱ部分产品已经降价。在这家SK-Ⅱ专业网站上,SK-Ⅱ所有的产品都打了七折,例如SK-Ⅱ 护肤精华露市场价680元,打七折价为536元。SK-Ⅱ 重点净白精华,市场价为980元,七折价为635元。从这个信息来看,宝洁公司想利用降价来保住市场。

  另据消费者报料称,SK-Ⅱ在北美洋人店里不卖,只有在唐人街,中国城找得到。她在网上遇到过一个在一家国际知名化妆品公司从事生物化学研究的专家,她不肯透露在哪家公司工作。她说SK-Ⅱ在美国没通过FDA(美国食品与药物检验局,化妆品和护肤品也归他们管)的成分标准,所以不能在美国正规销售,SK-Ⅱ主销亚洲市场。
作者: chinesehejing    时间: 2005-3-22 10:20

那中国自己的有关部门都干了什么啊?白吃饭。。。。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3-30 16:07     标题: 原告代理人“爆料” SK-Ⅱ含五种“不明成分”

SK-Ⅱ腐蚀案原告代理人唐伟继续“爆料”———

  “我们用专业的翻译公司翻译了SK-Ⅱ的成分,
但是有5种化学成分根本不知道它是什么。这5种成分甚至没有分子式,并且翻译人员翻遍了国内几十种精细化学的工具书和化学方面的专著,也找不到SK-Ⅱ标识原文上的这些成分的名称。”昨天,SK-Ⅱ腐蚀案、原告代理人唐伟向记者爆料,并给记者提供了SK-Ⅱ产品标识的翻译件,并标注出了5种“不明成分”的化学物质的名称单。

  昨天下午6点,唐伟给记者看了SK-Ⅱ紧肤抗皱精华乳的翻译件,其中5个“不明成分”是:注1サッカロミコプシス:一种在酵母培养过程中产生的整肌保湿成分;注2カルボマー:清洁剂与保湿胶状物的乳化剂、为黏度调整剂;注3ステアレス-20:一种乳化剂;注4ラウレスー7:一种合成表面活性剂;注5ユチャ葉エキス:抗氧化成分。在这份翻译件中最引人注目的一句话是:“上述日文的注释可从下列日文网站中获取。但其化学成分及名称不得而知。”唐伟补充,既然连化学成分都不清楚,那么没有任何一家检测机构能够对其成分进行有效的检测。

  宝洁SK-Ⅱ品牌经理冯佳路面对记者的提问表示,首先SK-Ⅱ产品的成分列表唐伟是从原产品上拿到的,这至少证明产品是通过日本的安全检测的,如果连成分是什么大家都不知道怎么通过日本方面的检测?其次,所有成分的配方列表原文及翻译件在卫生部检测时都提交卫生部,其产品的安全评估也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在检验之后才对SK-Ⅱ产品给出进口批件,因此5种成分肯定是明晰的化学成分。

  另外,目前有媒体指出,南昌市工商部门并没有对大家关注的氢氧化钠的成分作出检测。对此,冯佳路表示,对工商局执法的质疑,宝洁认为应该由工商局来回答。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3-30 16:08     标题: 原告又指宝洁SK-Ⅱ检测报告有假 检测机构不权威

唐伟说:检测机构根本不够权威性

  在公布了南昌市工商局的检测结果之后,
宝洁SK-Ⅱ事件看似告了一个段落,然而事情并未由此真的平静下来。昨天,状告宝洁公司的消费者代理律师唐伟又向记者爆料称:宝洁公司本月24日公布的检测报告不真实。   

  唐伟告诉记者,昨天,他和几位新闻媒体的记者前往南昌市工商局了解到,首先,南昌市工商局委托的江西省有机化工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根本就不具权威性,这个检测站不是政府部门的机构,只不过是一个行业检测机构。其次,他看到南昌市工商局对宝洁SK-Ⅱ产品的检测报告中只做了甲醇、pH值、铅、砷、汞5项常规检测,根本就没有对氢氧化钠和特富龙进行检测。由此,宝洁公开称他们产品质量合格是虚假的。

  记者随后从一位昨天去过南昌市工商局的江西媒体记者处求证。这位记者表示,检测报告中显示,的确只检测了唐伟所说的以上5项含量,并且,南昌市工商局人员表示“江西省目前还没有检测氢氧化钠的能力”。

  对此,宝洁公司SK-Ⅱ品牌经理冯佳路解释,第一,产品是南昌市工商局送检的,所有指标也是工商局来决定检验与否,其中可以肯定的是氢氧化钠是他们特别提出要检测的,氢氧化钠主要作为护肤品pH值调节剂使用?熏检测结果中也特别有pH值这一项,国家标准规定化妆品里的pH值要小于等于11,检测出来的结果是符合这个标准的。第二,聚四氟乙烯不是“特富龙”,因此没有必要检测。

  而记者在那封“SK-Ⅱ致媒体公开信”中看到,宝洁在表示“南昌市政府检验机构对SK-Ⅱ紧肤抗皱精华乳的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要求,不存在任何质量问题,是安全的”之外,确实没有提到氢氧化钠检测问题,只是再次重申:氢氧化钠是化妆品行业中常用的成分之一,不会对皮肤造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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