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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为追回“屠龙刀”一青年匕首刺死网友 zz [打印本页]

作者: 晒月亮的拖鞋    时间: 2005-3-30 18:51     标题: 为追回“屠龙刀”一青年匕首刺死网友 zz

新华网上海频道3月30日消息:邱某之所以杀人,并不是和被害人朱某有深仇大恨,只为了争一把网络游戏虚拟装备“屠龙刀”。昨天,邱某在市二中院法庭上万般悔恨。他说,他只想追回属于他的“刀”,不想杀人。
  
  邱某和朱某在网吧打“传奇”游戏相识已有2年,关系一直不错。去年2月,邱某和另一网友阿伟在游戏中意外获得一把“屠龙刀”。“‘屠龙刀’是游戏中的顶级装备,当时服务器10余万人中,只有2把屠龙刀。”邱某开心极了。
  
  网友朱某愿意出价6000元买下此刀,但邱某和阿伟舍不得,最后决定和朱某一起使用。“‘刀’我们三人共用,朱某用得比较多,因为他的角色是‘战士’,这把刀就在他那里。”
  
  然而2004年3月,邱某突然发现,一个网名叫“傲无情”的人拿着这把“屠龙刀”。找到朱某才知道,他由于缺钱,以7200元的价格将刀出售了。“这把刀是我和阿伟的,怎么也轮不到他卖。”为此,邱某一直找朱某催讨卖掉“屠龙刀”的7200元,却始终没有结果,双方成了冤家。
  
  同年10月,邱某再也按捺不住心中的怨气,携带了一把匕首,闯到朱某住处。“他说不还又怎样,还要推我出门,我就对着他刺了一刀。”邱某从朱某住处逃出后,越想越怕,终于向警方投案自首。
  
  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但邱某辩护人则认为,邱某构成的是“故意伤害罪”。“因为他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追回‘刀’,而且在刺中朱某后,没有再继续行凶,可见没有杀人故意。”
  
  邱某在最后陈述中说,他只是想追回属于他的财物,朱某将“刀”卖掉后,他曾经报案,但公安机关表示对网络财产很难处理。而检察院对此则表示:“网络虚拟财产的合法性和所有权不在目前法律的保护范围内。”
  
  昨天,此案没有宣判。
作者: ayanamiran    时间: 2005-3-31 13:19

despair.gidespair.gidespair.gi打游戏也能弄出人命来,这个世道呀,万事小心fear.giffear.giftired.gif
作者: 晒月亮的拖鞋    时间: 2005-3-31 16:41

你完了
我看了你的帖子
情绪很激动
赶快告诉我你的详细住址
作者: ayanamiran    时间: 2005-3-31 17:22

Originally posted by 晒月亮的拖鞋 at 2005-3-31 16:41:
你完了
我看了你的帖子
情绪很激动
赶快告诉我你的详细住址


what.gifwhat.gif 是对偶说的么?楼主要杀人么?despair.gidespair.gi要记住啊冲动是魔鬼
pig.gifpig.gifpig.gif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3-31 17:26

不会吧。。。
作者: 晒月亮的拖鞋    时间: 2005-3-31 19:56

Originally posted by ayanamiran at 2005-3-31 06: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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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魔鬼还魔鬼
作者: ayanamiran    时间: 2005-3-31 21:12

楼主是魔教教主what.gifwhat.gif
俺没有“屠龙刀”,只有一把国产大菜刀
作者: Eminem    时间: 2005-4-1 00:26

真是传奇。
作者: Eminem    时间: 2005-4-1 00:26

不过贴好象发错地方了。
作者: 晒月亮的拖鞋    时间: 2005-4-1 12:09

是啊
我也发现了
可是删1个贴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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