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设定了一套统一、一致的真理观。其绝对性的原则并不因情况的不同而改变;反而在人们面对不断变化环境时,引导、规范他们的行动。基督教对美国早期的影响,虽说其影响的程度可以有争议,但实际上颇为可观。这方面的影响有助於设立美国人至今仍享有的一些自由。正如历史学家傅诺曼(Norman Foerster)在其文史评论中指出的:「十七世纪的清教徒比任何其他早期殖民者, 更深地影响了後来的国民性格。。。(他们)具独立的性格,满有宗教改革运动的抗争精神。。。并且坚决地维护其基督教社会的福祉,不容被破坏。 」(1)。因此,在早期的美国社会(包括建国时期),最初的主要思想形 式是基督教的思想。比如,神学家布哈罗(Harold O. J. Brown)曾写道:「甚至 在尚未被当作神的权威性话语之前,圣经对民众和体制已产生了极大的塑造 性影响。绝对可以说,美国的文化、态度、文学、甚至语言、法律和政治体制,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圣经的启发或有圣经的根源。」(2)结论,即如布哈罗所指出的:「美国社会的基本价值观是源自圣经。」(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