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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顾客吃到蟑螂 女经理一口吞下消灭证据 [打印本页]

作者: 五湖散人    时间: 2005-4-29 18:09     标题: 顾客吃到蟑螂 女经理一口吞下消灭证据

昨天中午,4名顾客在西坝河西里的缘汁原味食坊用餐时吃出一只蟑螂。顾客拒绝饭店打折和免单的优惠,执意要饭店写一个“不会因吃这顿饭得病”的保证书。出面处理此事的饭店前台女经理,捏起菜中蟑螂,放嘴里嚼几下吞掉了。

  顾客杨女士说,当时她和3个同事在该饭店吃饭,吃到中途,她从一盘叫做“蜀香鲶鱼”的菜里夹出一块放进餐盘,夹起一点鱼肉正往嘴里放,突然看见剩下的鱼肉中有一个小虫子,“呀,蟑螂!”杨女士捂住嘴,端起自己的用餐盘给同事们看。

  她的同事张女士告诉记者,那只蟑螂约3厘米长,身躯已经煮得扁平,颜色与盘中鲶鱼相似。两位女士很快喊来服务员说明此事,服务员看后,叫来一名领班模样的小姐处理此事。几句交涉后,该小姐提出要先看看蟑螂,当杨女士端起盘子给她看时,这名小姐突然捏起蟑螂,放嘴里就嚼了起来,然后咽了。

  吞下蟑螂的是缘汁原味食坊的前台经理周小姐。周经理告诉记者,当时她过去向4位顾客道歉,并提出可以对桌上菜肴打折或免单,但两位女顾客非要照单付费,目的是让饭店给写一个“不会因吃这顿饭得病”的保证书。“我没有权利写这样的保证书,又说不过她们,只好把蟑螂搁自己嘴里。”周经理说,她这样做是想向顾客们证明,如果吃带蟑螂的菜真会让顾客得病,那先得病的应该是她。

  对此,杨女士表示很不理解,“你说这是在示威呢,还是为消灭证据?”杨女士还说,蟑螂是携带传染病的动物,自己误食其爬过的菜已经很不幸了,也不想让周经理再受伤害。

  最后,周经理电话请示总经理王小青后,提出除免单外,向杨女士赔偿200元现金,作为去医院检查的费用。杨女士接受了免单,但认为200元确实不够4人验病,遂拒绝了赔偿金。她表示,如果真因此事食物中毒,她和同事将保留索赔的权利。
作者: foxtail_lb    时间: 2005-4-29 18:17

爆炒蟑螂~~~~~~~
高蛋白....
作者: 慵懒的猫    时间: 2005-4-29 18:33

吞完后,大口喝盐水就好~~

这个经理还真有魄力~~
作者: Armen    时间: 2005-4-29 20:01

三厘米呀,我靠,不容易,不容易啊.这年头干啥都得有点奉献精神啊.
作者: Armen    时间: 2005-4-29 20:03

不管怎么样,看出来了,这女经理和这几位顾客都是厚道人,这要换成老爷门,又得弄一地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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