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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32+27婚姻方程式帮你忙 [打印本页]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5-28 07:13     标题: 32+27婚姻方程式帮你忙

M=Y+1/2.718×(X-Y)。其中M=适婚年龄,Y=开始寻找对象的岁数,X=希望停止找对象的岁数。例如,你18岁开始寻找对象,而希望在40岁停止寻找对象,那么你的适婚年龄将是26岁。
  据英国《星期日泰晤士报》22日报道,
英国著名数学家编写出一项新的“婚姻方程式”,认为最理想的男婚女嫁的年龄应在32岁(男)和27岁(女),如果适龄男女还不谈婚论嫁,日后再找到理想对象的机会就会愈来愈小。

  伦敦大学的统计学名誉教授林德利称,“婚姻方程式”的理论依据是男性心理上存在一个为自己设定的找伴侣的“到期日”,举例说来,由16岁至60岁,他可能会与一名女性拍拖、决定是否结婚或分手以便找个更好的对象,但他当然要冒着找不到更佳人选的风险。公式如下:M=Y+1/2.718×\(X-Y\)

  假设Y是你开始寻找对象的岁数,X是你希望停止找对象的岁数,然后把岁数套进方程式,就会得出“适婚”年龄M。

  这个方程式其实是对回报递减定律的认同而已:随着年纪增长,选择会愈来愈少。根据婚姻方程式,M是男男女女应由“寻找”模式转换到“实行”模式的岁数,到了这个“适婚”年龄,男人和女人就要找到第一个出现的像样对象。

  现年80岁的林德利于24岁时与一名女数学家结婚。他说:“如果长期找对象而不结婚,你就会发觉女士的质素有变化。”但数学家承认,方程式没有把人们所住地区、收入和外表等因素计算在内。
作者: IUU    时间: 2005-5-28 08:24

偶25岁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5-28 08:58

我就根本没法算
作者: 寰宇飞扬    时间: 2005-5-28 09:09

Originally posted by shishi at 2005-5-28 08:58 AM:
我就根本没法算

嘿嘿,和你一样。
作者: 娇贝儿    时间: 2005-5-28 10:07

算不出来
作者: 吃花生的大灰狼    时间: 2005-5-28 10:40

Originally posted by IUU at 2005-5-28 08:24:
偶25岁


虚了5岁吧: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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