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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国生态危机恐15年内爆发 [打印本页]

作者: 五湖散人    时间: 2005-6-3 18:28     标题: 中国生态危机恐15年内爆发

(联合早报网讯)中国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在刚闭幕的《财富》论坛上语出惊人:「我们一直说要搞好环境造福子孙後代,但实际上已经是我们这代人能否安然度过的问题!」他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痛心地提到,短短50年,我们的人口增加了一倍,而我们的土地因为水土流失损失了一半。

  在环保总局监测的340个城市中,轻微污染和严重污染占60%,人口规模在200万的特大型城市空气污染最重,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城市出现煤烟和汽车尾气复合型污染,全国有四亿城市居民呼吸着严重污染的空气。

  潘岳称,若继续保持目前高耗能、高污染、高消费的生产与生活方式的话,当2020年经济总量翻两番时,污染负荷也会跟着翻两番,甚至会更多,而这是现有的环境资源根本无法承受的。故生态危机不是50年後的事,而是5到15年的事。

  《环境影响评价法》自2003年9月1日起开始生效。去年,国家环保总局曾就《环评法》的执行情况在全国作了专题调研。结果发现,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平均执行率只有50%-60%,即千亿元以上的大批项目没经过任何环评程序就擅自开工了。

  潘岳认为,这充分反映了环保法律法规在地方保护主义面前的苍白无力,以及执法环节的薄弱。同时,《环评法》亦确实存在许多与社会发展不适应的问题。如现在的审批原则是按项目投资规模的大小来分类分级的,而不是按项目对环境影响的大小来分的。这样就导致,一方面,大量的对环境影响很小、但投资规模大的项目都跑到国家环保总局来做环评;另一方面,一些可能产生重大环境影响、而投资规模不太大的项目却在地方审批了,造成国家管理的失控。因为在地方,这类由当地环保部门进行的「同级审批」是难以抵挡地方保护主义干预的。

  潘岳表示,将向国家立法机关建议,修正《环评法》的相关内容,根据对环境的实际影响来适当上收审批权限。若地方政府拒不采取改正措施,除法律赋予环保局的权能外,还将其依法移送国家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目前,中央有关部门把环境质量作为指标纳入官员政绩考核,已开始在三个省份试点,内蒙古就是一个。

  国家环保总局首次公布的《中国的城市环境保护》报告显示,2004年中国城市空气污染指数最大的10个城市依次是:临汾市、阳泉、大同、金昌、宜宾、株洲、重庆、焦作、长治、攀枝花。而在113个国家环保重点城市中,空气污染指数最小的10个城市依次是:北海、海口、湛江、克拉玛依、珠海、日照、桂林、福州、泉州、长春。
作者: 吃花生的大灰狼    时间: 2005-6-3 19:17

环境,腐败,社会公平和贫富差别日益拉大,能源将是以后中国最大的问题:(
作者: 彩笔    时间: 2005-6-3 20:52

每次回去都感觉灰蒙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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