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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初到哥廷根半年,去年十月找了一处私房,是与房东住一起的。房东是个德国中年悍妇,这五个月来各种辛酸按下不表,满以为今年二月底搬出去之后可以解脱了,谁知悍妇突然翻脸,拒不归还我的200欧元押金,理由是我房间里的旧床垫脏了她要换新的(天哪我两周换一次的床单都不脏,您的床垫倒是怎么脏了?)。我提出帮她把床垫刷干净,拒绝。这些email都保存着。
碰到这种事,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可惜我对德国的法律一无所知,德语也不好,没法和她争辩。我很想知道,关于租房押金,难道房东可以单方面决定如何处置吗?像这种涉及金额相对较小的纠纷,有什么有效的维权手段吗?在法律版有人告诉我可以找房屋协会,哥廷根有吗?如果要找律师写律师函,有什么流程?
我是学生,也没买Hauptversiccherung保险,200欧对我来说不算少,但更主要是不想无端受欺,若各位前辈能给我提供些建议或信息,小弟感激不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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