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ally posted by quelle at 2004-5-27 05:15 PM:
德国法律就是保护弱者,一个人被车撞了,车主一定要付法律责任,也许他的确没有违反交通规则,但是他的确开车撞了人,就要付法律责任.这就是德国法律.中国法律朝着保护弱者的趋势发展,我个人认为是合理的



我打赌你在国内没有自己开过车。
我的亲身经历是在沪嘉高速公路, 上海往嘉定方向,至南翔段时,从右向左,有个妇女打着伞,提着一桶水横穿高速公路,(背景:沪嘉高速公路是全封闭的,而且车道高出普通路面大约30米,我不知道这为是怎么上来的)如果不是我及时刹车。。。
按照新的法规如果撞倒她,到是我违章啦?!请问在这个案例里到底谁是弱势啊?我怎么觉得我是弱势者,而她是弱智者呢?

在德国有多少人会故意做这种违章,在中国呢?
德国是车比人多,中国可是人车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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