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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麦香奶茶 于 2006-10-12 20:35 发表
对啊!
我星期2和4下午去公司上班,为了让他有好吃的,我12点半出门,11点半前肯定做饭。吃了才走的。
不是为了他,我中午回学校吃得了!
我周末去打工,下午2点半出门。本来我去打工的地方有中午饭吃的。 ...
爱一个人本身就是犯溅,一个人不好吗,干吗非得喜欢另一个人,不是犯溅是什么。。
有一天他要说“你别回来做饭了,我吃xx做的饭。。”你肯定还得气得鼓鼓的。人都是这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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