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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长,就算是合理的,就算拥有最终解释权,也应该起码解释一下的吧,要理解当事人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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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认可的哥廷根华人学者联合会应该只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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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除了最基本的这些之外,还应该做些什么呢?
11# ijuinrei
puppyg 发表于 2009-7-22 12:27


这是在帮学生会问群众吗?
还在作为群众在问学生会呢?
疑问?设问?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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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错了,不是辛苦不辛苦的问题,是作为一个学生会的副主席兼管财务的,她应该很清楚的知道自己该不该去做中间人,出了事情的话自己会承担什么风险,担负什么责任。
如果用了学生会的旗号,就要考虑到对学生会名 ...
ijuinrei 发表于 2009-7-25 22:55


是的,我觉得现在的关键不是找律师维护自己的名誉,而是怎么维护我们学生会的名誉,毕竟报名的人不是冲着个人的名声好坏去的,而是冲着对学生会的信任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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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乱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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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前面是个大老爷们,他在后头一阵乱顶的,铬不铬硬啊
choupiwen 发表于 2009-7-27 18:32


不要乱引用我的话,说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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