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驴子 于 2006-6-15 18:59 发表

想说的是两点
1,公平要以实力为基础。
2,政府不对,责任在人民。

你说的对,因为这是客观事实;但也不对,不然为什么要保护弱势群体。

而且政府对人民,不是简单两个人单挑这么简单。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现在我一个人被强奸,我没能力反抗,我没办法,等到有10个人,100个人都被强奸了的时候,我难道不能和她们联合起来反抗吗?到时候实力就在我们这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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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饺子皮 于 2006-6-15 19:03 发表



我记得有个坚持为受害人跟日本打官司的女人,是叫王选吧。
反对的力量大小不在于个人力量,在于你能得到多少支持,如果你能得到全中国人的支持,美国总统做决策之前都要打电话征求你的意见。所以受伤的都是少数人,只不过中国太多人,少数人都有可能上亿。多数服从少数就是民主的体现呀

你这么说,是你不知道受伤的人有多少。我并不是仅仅说三峡这一个例子。但是从这件事上,你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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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驴子 于 2006-6-15 18:58 发表

是很霸道,看看美国,这么打人家,谁能制裁的了他?

如果没有足够的能力,只能看着它霸道,天理和公平只是在较低的阶层里说的,也就是说,天理是天给的,公平是管你的人给的,天如果说啥是理就啥是理
管你的人说你错你就是错,除非你可以找到管天的,除非你可以找到管理管你的人的,并且得到他的支持

这个社会,低级的人寻找规则的漏洞和规律,利用规则,高级的人制定规则。

你说的,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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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verstehen 于 2006-6-15 19:07 发表



你也说了,是回报给大众的,什么是大众?是一两个原住民么?什么叫做少数服从多数?按照你的说法,董寸瑞,黄继光都不应该牺牲,因为他们不是畜生,没有人有权让他们去送命,他们也没有义务去送命,现在的大好生活他们反正是享受不到的,也没有人去回报他们.但是是这样么?他们心里是怎么想的,你知道吗?

驴兄说得对,如果这个是现实,那么你就去接受它;如果强奸你反抗不了,就去享受它.这个看来很消极的话对于个人来说却很中肯,大家都不想战争爆发,董,黄他们也想好好的生活,但是,这是现实啊.....

首先,少数服从多数根本就不是民主,这种说法不能当做判断的标准。

董存瑞,黄继光生活在战争的年代,是你不起来反抗就要被人欺负情况,这不是一般情况。作为军人,就和国家鉴定了一种协议,在必要的时候付出生命。普通的人不能这么来比较。而且,他们送了命,国家是应该给他们回报的。只不过,再多的回报也换不会一个生命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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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驴子 于 2006-6-15 19:16 发表


当你有实力了,就可以反抗了,你可以决定是否欺负别人,是否要被别人欺负。

政府和人民的关系复杂的很,就像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关系

政府是你选的,政府也不光是你一个人选的,所以当政府的决定和个人的利益相矛盾的时候,个人利益只能放一边
这是因为 1:这说明你的利益损害了集体的利益
                2:如果政府的决定没代表集体的利益,个人也必须承担这种后果,因为政府是你选的,这个责任必须由人民承担。

1。我刚才还没有反驳你这一点,因为你自己也不能确定:政府是我选的吗?政府是枪杆子里打出来的。

2。而且政府和人民根本不是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关系。政府就能代表集体了?政府只代表了党,好不好?

我承担这个后果,完全是因为我没有能力反抗,而不是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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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verstehen 于 2006-6-15 19:15 发表


对,到时候实力是在你们这里了。可然后呢?推翻了ZF以后你们来执政?到时候被强奸的这些人就能把国家给治理好了?人民就能不受苦了?生活就会富足了么?

我没有要推翻谁。我只希望保护个体人的利益。希望被强奸的人知道自己在被强奸。希望不再被人强奸。

你这种想法太简单了。这不是非黑即白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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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驴子 于 2006-6-15 19:11 发表

比较有意思的是,在美国,民主的发展里很重要的一条是怎么保护少数团体的利益。
让人感觉很奇怪,当多数和少数利益矛盾的时候,该保护哪个?

还有在美国这么民主的国家,它的民主也只是体现在国内,当对其他国家时,民主荡然无存

说过了,而且你也看了那篇“民主是什么”,少数服从多数并不是民主。

只有每个个体的利益都得到保障了,才能安居乐业。

对其他国家,那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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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verstehen 于 2006-6-15 19:32 发表


原住民生活在中国要发展的年代,你不强大起来别人就会来欺负你,三峡也不是一般情况,也不是天天都有的吧?作为中国人,就要有觉悟,要有为大局着想的觉悟.虽然没有协议,但是在必要的时候也要作出牺牲.
当然,如果你说,不行,那是我的房子,我的钱,凭什么让我作出牺牲,那就当我在放屁.什么话也没有说过.

如果你这么说,那任何事都可以说不是一般情况。任何时候,只要说不是一般情况,就可以任意妄为了?

我确实要说,而且我也说了,个体的生命和财产不是为了给他人牺牲而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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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饺子皮 于 2006-6-15 19:34 发表


你说得有道理的,不过政府政策上好像真没太多不对的,主要是执行的时候问题就很多了,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皇帝一年才吃喝多少啊。不过黑暗的东西太多,如果一下子民主了可能真就国将不国了。所以大局为重,理想要经过一个缓慢的过程来实现。

你说的很诚恳,但是你不了解中国的政策。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毛主席说:人多力量大。鼓励大家生育,生得多的叫英雄母亲。结果后来人太多了,只好计划生育。我没说计划生育不对,可是是谁造成这个要计划生育的事实的?

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这个顺口溜:
刚刚学会了,又说不对了
刚说不变了,又来文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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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verstehen 于 2006-6-15 19:39 发表


首先,你要确定,没有人愿意有事没事去强奸谁.变态除外.被强奸的人当然知道他们在被强奸,但是我也希望他们知道他们为了什么被强奸.保护个人的利益是ZF一直在努力的一个方向,但是你应该知道,不可能面面俱到.需要时间.
我记得孙子兵法里说过,战争终极的目标就是在于消灭战争,也就是------和平.同样的,现在的强奸,是为了以后越来越少的人不被强奸,这样说你明白了么?不要太计较个人的得失了......(当然,我这样说有人又会说我站着说话不腰疼了,呵呵........)

没有人吗?那那些强奸犯是怎么回事?只要对自己有利的事,大家都会做,但是有人做的不择手段。

你不要总是偷换概念,战争是战争,这和治理国家是两码事,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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