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青鬼 于 2006-8-19 15:42 发表


很多时候谈不上共同利益,明白否?
只是为了朋友关系.
好比我之前说到的市委书记找市秘书长谈话,说起来有个屁利益可谈,一共就2W块钱.
但是还是想要救他一把.为什么?
难道是为了分一万啊?
不明白。

当然不是这2万块钱的问题,也许秘书长掌握了什么秘密,也许为了笼络人心。

而且,我虽然说为朋友做伪证,和官官相护而做伪证是不同的,但是并不是赞同这种行为。为了一个普通的嫌疑人,你帮他做了伪证,已经是对受害人的侵犯了。而如果嫌疑人是当官的,那受害人也许已经不只一个,而你帮了他,就会有更多的人受害。

TOP

原帖由 青鬼 于 2006-8-19 15:40 发表


看清你的帖子



这位请注意,我和NEUMOND没在讨论民告官的问题了,已经讨论到一个小地方的警察局长也可能是恶霸危害一方的问题了.
所以,不要拿这种话当台词,很没价值,你迟到了...
你和NEUMOND是两个人,两个ID,麻烦自己弄清楚...至于指责我讨论到了流氓,不是你可以谈的话题...
呵呵,那什么是我可以谈的问题?还请大人示下。

迟到了是不是不能参与了?拜托让我参加吧!

TOP

原帖由 青鬼 于 2006-8-19 15:57 发表


问题,是我跳来和你辩论,还是你要跳来和我辩论哦?搞清楚撒...我不想出无名之贴.
我似乎只是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是你先开口大骂我愚昧...

别把法官模糊到人们心中判案的那个座位了,那也不是一个人能做的,那是一群人,任何一个案件的法官都是很多的,审判长只是一个,比如命案里,警方的取证人就会成为法庭上的一员.
让被告称述完以后休庭,一群人讨论,讨论出一个结果,然后再开庭宣布...
OK?

如果你不希望我把你往坑里塞,你也甭说我什么因为是官宦子弟所以来为官说话。
我只在称述一个事实的东西,没有任何情感的去称述.
因为我和受害人以及嫌疑人都没任何关系,也没有得到任何有效的证据,如同拿不到任何有效现场证物和结果的法官一样,我无法谈这个案子里谁是凶手...更谈不上情感.
为什么要用“跳”这个词?在论坛上有不同意见不能反驳吗?

我也没有开口大骂吧,而且我说这句话时是面带微笑,轻轻摇头的。再说我也给你道歉了,无论你是否接受。

判案那个人,也不是特指一个人,好吗?

你想把我往哪个坑里塞,就塞好了,我们也不熟,不用顾忌。你没塞我也未必感谢你,你塞了我也未必怪你。

如果你没有任何感情色彩的评论,那我又要怀疑了。前面大家贴出来的,有那么多疑点,为什么你仍然认为可能是父亲强奸了女儿?

TOP

原帖由 青鬼 于 2006-8-19 16:03 发表


也许不是一个肯定的命题.
只是和你说,官员也是人,也是从普通人里走出来的。
他们有的一切的缺点,在我们身上也有,只是,我们大多数人还没有到达这个环境中.
他们有的一切的缺点,在他们的身上,用我们的眼 ...
官员是人,但不是普通人。普通人可以有的毛病,他们就要避免。瓜田李下,不能不避嫌。如果非但不避,反而要滥用职权,那当然要接受民间的监督。

那个位置不是让你去为害老百姓的。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如果只要卖红薯的德行,那就回家去好了。

不要一说,“他们也是人啊”,就什么错误都能原谅了。

TOP

原帖由 青鬼 于 2006-8-19 16:16 发表


因为推论和反推论.
你要把做案人的所有动机,所有可能,和死者的死贯穿起来想.
才可能发现更多的可能性.
而一些所谓的不正常,却在特定的状态下会成为正常.
我们大多认为父亲不会强暴女儿,这是思维惯性.
但却不是我判断的根据.
为什么父亲不会强暴女儿?这有可能...虽然100个人里面也许只会有一个,甚至10000个人里面只会有一个...
但不排除无的可能...

如果你强暴一个女人然后要杀死她.目的在于什么?你杀死她之前,是否要先给她穿上衣服?
一个自己被强暴后跳楼的女子,是不是会先把衣服穿的整齐了以后再跳?人往往冷静下来就不想死了...
还是精神受到大刺激以后冲动而跳楼?这种情况不排除的...而被强暴后,身上有印记是很正常的...
等等等等等等,再着,就这些,还是我们看的帖子才知道的,事实上,我们并没有看到尸体...不是么?
以前陪朋友去验尸房,里面有尸体是可以检查伤痕的,那样至少还能有些直观...
至少,不至于只剩下主观把?
我认为我们这么讨论,那只能是完全靠主观推测了。

不过戏说一下也无妨。

我认为一个自杀的女人,一般都会穿好衣服,化好装才去自杀的。如果男人不一定。

一个强暴而不遂的人杀人,应该不会现给对方穿上衣服吧。而且一个肆无忌惮的罪犯,也根本不屑去伪装现场。

前面也有人贴了,尸体上有不明的伤痕。除非你说不能相信,眼见为实,那我估计没能力能去看尸体了。

TOP

原帖由 青鬼 于 2006-8-19 16:20 发表


没说让谁去祸害百姓,事实上,真祸害到百姓的官员,即便在中国,也是少数,而且会越来越少.
我只是提醒人们一点,看问题要公允,不要因为两个嫌疑人里面有一个出身官家,就一定肯定是那个人.
这是种错误的主观,哪怕也许结果真的是那个书记的儿子.
但在案件没水落石出之前,一切皆有可能.
注意到我前面说过一句话么?我说:天子犯法,与民同罪.
而我希望,真要做到
少数是怎么统计出来的?

这里没人给那个市委书记的儿子定罪。只不过公道自在人心罢了。

你说没说过这句话,我以为没什么用。如果你是执法者,说出这句话,还能让我心里热一阵。

TOP

原帖由 青鬼 于 2006-8-19 16:37 发表


这么说把,民政局给的抚慰款不等于赔款.今天6月15日,一对民工夫妻自杀,当地政府也给了抚慰款项.
这个是政府的支出部分,我工作的时候,有菜农在京杭运河里溺毙,政府也给了抚慰款项,这个更谈不上什么政 ...
给了抚慰款不能证明是政府的问题,也不能证明不是政府的问题。

TOP

原帖由 青鬼 于 2006-8-19 16:44 发表


自杀的女人,要看是因为什么而自杀,如果是为情所困,那么化妆好了去死倒有可能.
被强暴了跳楼,难~
尸体上有无不明伤痕,只是帖子里写的,
是什么时候的伤痕,无论被谁强暴反抗后都会多少有痕迹的...
至于 ...
就知道你会这么说。

古人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不知道是我们看了同样的事情,却有不同的感受,还是我们生活在两个世界。

你说的事情,我相信是真的。如果事情闹大了,官方绝对会很注意形象。

但是这种调戏良家妇女,逼良为娼的事,都在隐晦的地方下手,究竟能有几个人亲眼看到?看到放到网上,还会被人说故意摸黑伟大祖国。

TOP

原帖由 青鬼 于 2006-8-19 16:48 发表


真若大多数官员都在祸害一方,你我哪里有钱出来读书?
早被勒索干净了,还买电视买房子买车?
所谓公道自在人心是瞎话.
北京人当年活生生咬下袁崇焕的肉的时候,可曾见公道自在人心...
江泽民和他的那票同僚们在位期间为中国经济翻了N多个翻,比邓小平远高亦,有人在意么?...
公道自在人心的时候太少了...
出来读书不过是你,我而已啊。

买电视买房子买车,在中国的比例是多少啊?

真是少年不知愁滋味。

我前面说过了,不要那典型事件比一般事件。是不是因为有了袁崇焕,无论犯下什么十恶不赦的罪,都不能批判了?

中国经济翻了N多个翻,呵呵,如果不是原来基础太差,怎么翻啊?如果没有贪污腐败,也许翻了N平方倍,N的N次方倍。

公道自在人心的时候少,公道在官家的时候多。

TOP

原帖由 青鬼 于 2006-8-19 16:52 发表



不能证明就无法成为合理命题.
是因为你那句话不足以成为论据。如果要当论据,证明的责任在你。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