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个经验教训:贪小便宜和犯法的事情千万做不得!
前面那页斑竹写的没错,主动去DIE BAHN把地址纠正过来。态度好一点承认错误。说不定会酌情考虑的。
千万不要误了交罚款的最后期限,否则会有第二次律师信,这样延签就成问题了。
我以前的一个在德国读书的朋友就是不交钱,人家催了几次都没去交,后来就只让她1个月1个月的这样延签,后来她只好回国了。
臭美精, 自恋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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