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月*无*影 于 2006-5-31 16:13 发表
生活就是这么残酷,想活就得自己想辙,什么叫机会,整个城市就那么些个就业岗位,那么多的外来务工人员,谁找到工作都不容易,难不成北京政府上赶着这个BT罪犯非给他安排个工作才叫给他机会?古往今来,古今中外这 ...

这个问题没有那么简单

在中国,历来是人治重过法制,就算在重建法制的今天,也不可能忽视人治的作用
很多事情不是简单的应该不应该,而是怎么做可以更好。

中国现在的社会矛盾很严重,主要就是贫富差距大导致的,在很多人还在为下一顿饭拼搏的时候,也有很多人已经富裕到可以追求奢侈的精神享受上了,心理产生不平衡是很正常的。如果只是简单的说,杀人偿命欠债还钱,那是不是每一个杀人犯伏法的代价就必须是一个无辜的人被杀?难道不能提前避免么?

对于一个犯罪率高的社会,严格的法制是必须的,可是这也只能治标,不能治本,关键还是要解决根本的问题,减小贫富差距,细心修补过去那么多年由于高速发展而造成的隐患。
冬冤家,我有心将你打,却一个心儿怕;要不打,只恨你这冤家羞人煞;罢罢罢,低眉红了脸儿帕,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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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月*无*影 于 2006-5-31 17:00 发表
楼上的同志,杀人犯伏法之前总有条命案,这是一定的,不可避免的,否则也没有所谓杀人犯,也不必判什么极刑了。还有,如果类似事件能够避免,军队,警察,监狱早就消失了,您看看像欧洲福利当今全人类最高的国家是不是还有这些个国家机器?是不是在那些个国家还不断的有心理变态失衡犯罪者,还有相当的犯罪率,德国福利倒不赖,所以前阵子有父母把夭折的孩子存冰箱里骗KINDERGELT的恶心事,依照咱们国人的聪明程度,也许还会加以发挥也说不定的事。还有,人的心理永远是相对的平衡的,生活条件好了,物质充裕点了,人类自己又会找到新的失衡点,所以变态犯罪是永恒的,此类事件永远不可以"防患于未然"。

小平同志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才造就了中国今天的辉煌,这才多少年呐,您就急着"均贫富"啦,短短20年对一个国家不是很长啊,德国二战后的政经政策可是50年如今才开始改良的啊,想法是好的,时候未到也。再者,那些先富起来的人物,都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刨去那些违法乱纪的不论,正经发家的那个也不是白给的,现在看人家富起来了,当年人家背井离乡,寒窗苦读,或者冒着倾家荡产的风险做生意投资,谁又可怜他们了?

我们有自己的国情,民风,国民性格,恰恰不是共同富裕就可以解决的。好的政府恰恰是既可以调动人民积极性自力更生创造财富,同时令市民出于恐惧失去得到的社会形象财产而不敢胡作非为,从而保持社会安定。

好了好了,不论了,咱们青年人,在论坛上议论非非不算本事,多学点东西,争取先富,为"具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中国发展添砖加瓦才好。

哈哈
高见高见
佩服佩服lol.giflol.giflol.gif

真应该让那些贫困的没钱读书,让那些过年了还没拿到工钱的人来看看。让那些矿场的人,让那些饱一顿饿一顿的人都来看看。你们也别盼了,估计30年内你们也就这么过吧,富人钱还没赚够呢,你们急啥,急了不小心犯了法还要判刑,老老实实呆着吧,想要富,等着你们孙子那辈吧

[ 本帖最后由 驴子 于 2006-5-31 17:19 编辑 ]
冬冤家,我有心将你打,却一个心儿怕;要不打,只恨你这冤家羞人煞;罢罢罢,低眉红了脸儿帕,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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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开发大西北,开发内陆好像就是政府为了解决贫富差距而定的政策,都实行了有些日子啦,你咋还说现在不是时候聂?

国家现在对民工的政策也是一年好过一年,对于拖欠民工工钱的事,查到也是要严办的,先不说具体执行起来怎么样,那总说明政府政策的一个趋势吧。

看来政府政策错啦。
冬冤家,我有心将你打,却一个心儿怕;要不打,只恨你这冤家羞人煞;罢罢罢,低眉红了脸儿帕,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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