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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齐襄公从卫国胜利回来,可谓志得意满,至此他救助了郑国和卫国的正义,从而向历史和人民证明,他不仅仅只是会和同父异母的妹妹文姜搞兄妹爱。齐襄公为了防治卫国跑来报复,派人领兵驻守在临淄郊区。
按理说,戍边军队应该扎在国境上,而不是国都郊区,但那时候国境和领土的概念,还不是很强。当时的世界地广人稀,齐国大地上,人生静悄悄的,被大片绿色的森林覆盖着。
林嶂包围之中,是孤岛一样的带有城墙的城邑(大的三四公里见方,小的两三公里见方)。
晚上睡觉可以听见豺狼的歌唱和狐狸的嚎叫,以及呦呦的鹿鸣(正在发春)。
所以城池是孤零零地淹没在深深的林嶂中,外边实际是荒莽森林。打仗就直接深入敌国都城进行殴打。所以驻军也就直接驻戍在城市郊区,进行防卫。
随着周天子的势弱,诸侯们开始搞兼并战争,像白细胞吞噬细菌,霸气一点的诸侯吞吃周边的亲戚小国。齐国和鲁国也在蚕食竞赛中扩大着自己的地盘,把山东省的邻居囊括在自己的兜中。国人们频频出征,鄙人们拼命开荒,女人们拼命在占领区生孩子,终于邻邑相望,鸡鸣狗吠之声可以相闻,山东的人气越来越旺了。但这都是几百年后的图画,现在还说不上这么热闹。
公元前686年,被齐襄公派出驻守临淄郊外的两员齐国大将,由于好逸恶劳,受不了城外的风吹雨淋和森林中乱跑的老虎威胁,遂在竹简上写字(篆书),打报告给齐襄公,请求调回城里享福。(齐国人一向崇尚奢靡,城里有电影院,夜总会,好玩儿的多。)齐襄公一边吃西瓜,一边吐籽,鼓着嘴打发他俩说:“瓜代为期。”意思是,等明年再到吃西瓜的时候,就让你俩回来。这是个成语,也叫及瓜而代,期满换任的意思。不过,说是西瓜却是错误的。西瓜是唐朝以后才有的,从西域传来,所以叫西瓜。齐襄公吃的应该是甜瓜,就是比西瓜小一号的甜瓤小瓜,切开,把里边的籽甩出来,再吃,很甜的,清香味儿。
最初,我小时候吃甜瓜,不知道怎么弄那些籽出来,我爸爸就很有经验地教我,一甩小臂,籽们就依照顺序全部蹦出来了——如今,他已教尽了我生活的常识,永远地离开我了,在我写这本书的中间,永远地离开了。当新的一年的甜瓜再次成熟,他已不再有机会继续教导我,继续和我一道吃人间的甜瓜了。地阔天长,他已不知所在。愿他在宇宙中安息。
公元前685年齐国大地上的甜瓜,终于在盼望中成熟了,而回城的诏书却遥遥无期。两个在郊外等待了一年之久的驻防大将,已经不耐烦了,联络了公孙无知,准备一起造反,蓄时待机,怀下了非常之志。“公孙无知”,这名字起得有个性(不知他上一辈怎么想出来的)。
甜瓜熟了以后,齐襄公无意招回边将,反倒出城打猎。领着声势浩大的队伍打猎,是古代最具魅力的户外运动,只懂得蹦迪、酒吧、卡拉OK的可怜现代人,是想象不出打猎之令人迷醉痴狂的。齐国人保持着东夷族“尚武好猎”之风,他们的游猎之乐,在《诗经》里有传神描写。
卢令令,其人美且仁
卢重环,其人美且鬈
卢重(金每),其人美且(人思)
“卢令令”是马的环铃叮当作响,铃声清脆悦耳,心情飞扬飘逸。“其人美且鬈”,是大力夸奖猎人的漂亮,是个大帅哥,留着卷曲的胡子,扛着一杆“马枪”,枪筒上挑着山鸡,或者一只大狗熊。
在深山老林跟野兽捉迷藏的齐襄公,呼哧呼哧跑得正酣,突然遭遇一只大野猪。大野猪本来不可怕,打猎打得就是大野猪,但是这只猪却会“人立而啼”,非常异类,有进化成“猪人”的趋势,把齐襄公吓得扯着嗓子使劲叫唤,头皮发紧,俩爪发麻,扭身子就跑。
野猪龇着獠牙追在他的脖子后边,一路发出人类的叫喊,猛烈不舍,把小齐追得在众人簇拥下撒丫子狂奔,鞋子都跑掉了。
命最后总算捡到了,但鞋子丢了一只。那时候的人多打赤脚,贵人才穿鞋,小齐穿的又是值钱的鞋,丝履或真皮,于是吩咐人回去找。死活找不回来,于是赏了找鞋人一顿鞭子。
据说鞋子是被野猪拾去了,这头疯狂的野猪不但学会了直立行走,还向往一双“皮鞋”。
其实他是公子彭生变的,就是那个把鲁桓公“拉肋而死”的大力士,被齐襄公当作替罪羊杀死的可怜家伙。
叛乱刚好就在当天晚上暴发,两员驻扎在郊外心怀不满的“甜瓜大将”,因长期不能与家人团聚而心理变态,他们伙同自小与齐襄公结怨的公孙无知,正式策动造反。仨人壮起胆子摸近国君打猎的宿营地,正好撞见白天找鞋的那个仆人,一把抓祝找鞋的慌称自己也恨死了齐襄公,也要造反。仨人说:“给我们个理由先。”仆人就脱下衣裳,给仨人看了脊梁上的鞭痕,一条一条的,像爬了一脊梁蜈蚣,都是因为找不到鞋而挨的打。
信以为真的造反派命令他头前带路,不料此人一获宽释则鱼跃而逃,一路大呼小叫,组织亲兵护主。无奈造反的是现役军人,轻易就攻破了简陋的营地大门,乱杀一气,冲进齐襄公帐篷,用宝剑在睡席上乱捅,床上的人被捅得夹着胳肢窝直乐,举火一看,却不是齐襄公,没齐襄公那么帅——是人假扮的。
齐襄公哪去了呢?齐襄公呢?藏哪了?四下赶紧找——齐襄公其实是藏在了内室门后头,可惜,当他差不多就要躲过去了的时候,帷幕之下突然露出一只空鞋子(就是白天丢的那只),引起好奇的敌人过来检查,再一划拉,露出旁边的齐襄公。“甜瓜大将”一剑进去,血扑扑地就像啤酒一样带着香沫子喷出来了。齐襄公在他事业发展之际,就这样毫不壮烈地死了。那只丢掉的鞋子居然又凭空落在帷幕下,引发了敌人的搜查,一定是公子彭生的厉鬼(那只野猪)做的手脚了。
这位和文姜妹妹留下一串风流佳话的齐襄公大哥,一天之内两次在鞋子上出了事,最后搭上了小命,可见他是很不会管理自己鞋子的。这次事变可以称作“鞋子事变”。
齐襄公一死,大家一下子都愣了,等明白过来,他的一帮弟弟侄子们,赶紧为了继承权互相掐。先是造反派“公孙无知”(侄子)近水楼台,在两员“甜瓜大将”拥护下,自立为君,没两天,却被周天子驻齐国特派员——上卿国氏和高氏,带动私人武装,给诛杀了。国君位子再次出现空白,于是,齐襄公的弟弟里边,一个叫“公子小白”的,由鲍叔牙保着,一个叫“公子纠”的,由大名鼎鼎的管仲保着,杀奔临淄,预备看看谁的运气好。
两支赛跑夺权的兵车队伍在半路上还碰了个正巧(这也说明了当时道路建设的有限)。
管仲是保着公子纠的,为了对抗公子小白,管仲偷偷摸摸钻进对方营地,照小白肚子上就放了一箭。小白不傻,故意咬破舌头,满嘴喷血,四腿乱蹬,使管仲愉快地误以为暗杀得手,遂不再发箭续射。小白逃了条活命。(古代练习射箭,是一门课程,要求右手执两、三支箭,一边射,一边夹在手指里预备着,以便于连发。)其实管仲只是射中了小白的带钩,人没事儿。所谓带钩,就是古人的腰带扣。古人袍子外边有腰带,丝的或皮革的,通过“带钩”在肚子前连结。带钩一般是玉质的,塑有龙或鸟鱼之形,十分精美,整体呈拇指形状,一端是短柱,一端是钩,两端用于连结丝带。带钩也有青铜质地的,所以可以挡住管仲的一箭。
管仲以为小白被射死了,胜券在握,遂跟公子纠慢慢地溜达(木轱辘车硬要快跑起来,也很颠屁股的,虽然有真皮的坐垫)。管仲、公子纠慢慢溜达到临淄,屁股虽然舒服了,眼却傻了。“公子小白”已经在鲍叔牙的张罗下,群臣拥戴中,于公元前685年,当上了齐国的总负责人——就是春秋未来的第一霸主“齐桓公”。
管仲和公子纠气急败坏,求助于鲁庄公。鲁庄公以前受够了大舅齐襄公的气,这回大舅一死,很想趁乱捞点政治好处,所以答应下来,助公子纠夺位,倘若事成,可以间接控制齐国。
鲁庄公亲自指挥战车,在临淄城外的“乾时”地区,跟以逸待劳的齐桓公部队,斗了一仗。结果鲁庄公大败,被追得跳了车。只好一瘸一拐跑到驰道上,坐着鲁国的“公共车辆”(传车)逃回曲阜老窝。齐国人立刻追来了,齐桓公(小白)传话,鲁国必须杀死窝藏在鲁的公子纠(以免再去夺位)。鲁庄公和一群大臣新败之余,觉得为了外人玩命不值得,就杀公子纠,以息齐桓公之怒。公子纠的属下“召忽”发了一通忠臣不事二主的感慨,自杀殉主。
而当初把事情搞坏了的管仲哥哥,却不肯自杀,宁可当俘虏。管仲说:“自古有死臣也是生臣。我志向远大,虽然不死,也和召忽异曲同工。”
管仲从前当过兵,扛过枪,下过海,经过商,是个有办法的人,在诸侯中已经小有名气,所以鲁庄公的大臣们建议:请留下管仲辅佐鲁国。但鲁庄公觉得违逆了齐桓公。大臣说:“那就杀了管仲,以免别的国家得到他。”
齐国使者马上拦住,说:“不许杀,管仲射过我们主公一箭,主公恨之入骨,非亲手射他一百零八箭不可。”
于是,鲁庄公按照中庸哲学理论,选择了事后证明最为愚蠢的办法,不杀管仲也不留管仲,把他引渡回齐国处理。
木笼囚车里的战犯管仲一路颠簸着,向北方走去。管仲站在木笼车里,脑袋从笼子顶上的窟窿里探出来,看着外边自由的世界,蝴蝶在飞舞——这是我的一种遐想。其实这是错误的。以这种姿势站着,到不了齐国就得站死。因为,等他站累了,脚一软,脖子上就要吃力,最终会被木栏勒死。
管仲应该是坐在囚车里。囚车外面正是残秋天气。声势浩大的秋天,占据了山东原野。
管仲的命运就像白云,写在天空的字里行间。也许他会有美梦成真的意外境界,但那何其柔弱,不堪被言辞说破。
为了防止鲁人后悔,又派人追杀上来,管仲运用心理学知识,亲自作词作曲,编了首歌,教给押送他的士兵们唱。大家前头唱后头和,边唱边走,脚下生风,不觉得疲劳了。
秋季的山东原野,一行北向的车队蜿蜒而行,伴着它的,是路边成丛怒放的狗尾巴花,弥望满野,如火如荼,摇曳飘扬于远古的风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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