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朋友的摄像头是放在什么地方,若是自己房间没问题,若是他人房间或是公共场所,预计你朋友拿出来了还会被别人告。
偷窃遣送要立案才行,那要是被盗金额超过一定程度的,不会只是几欧十几欧的小东西。

至于这“证据”拍摄于1年前,还保留了这么久。。。。。。。。。。。。。。。。。那小子最近得罪你朋友了吧

[ 本帖最后由 RSPCA2001 于 2007-8-12 16:48 编辑 ]
对一个MM说:我想和你一起睡觉-------这是流氓。 但是,如果说的是:我想和你一起起床-------你就是徐志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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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ailizhong 于 2007-8-12 16:56 发表
我知道有人因为偷了价值10几欧元的小东西,外办不再给她签证了,倒没立即遣返


德国的诉讼期肯定不止一年。
遣送那是对签证问题的人,这里应该不会。

这种数额小的盗窃不立案,但你去警局报案的话会备案,然后偷窃人(这里说外国人)在德国的档案上就会记录上,但还不算刑事案,看当地的外事局严不严了,不过应该不会遣送,最多不再给延签了。
以前看过介绍的帖子,外国人在德国的档案在Bonn的外国人管理中心,不过现在不知道在不在那里了,当违法违规到达一定次数就不能延签,到期回国,若是刑事案那是在德国当地坐牢的,记得是3次XXX(忘了那个单词了),还举了个例子,3个逃票记录算一次XXX。
对一个MM说:我想和你一起睡觉-------这是流氓。 但是,如果说的是:我想和你一起起床-------你就是徐志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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