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ally posted by 星占 at 28/7/2005 20:18:


28岁?拜托,蓝宇当时是16岁考上的大学,卫国当时是27岁,第二年卫国28没错啊~~~

哈哈!蓝宇16考上大学——1989年
捍东说:“你小子,真成熟了。”蓝宇:“还小子呢?都28了!”捍东:“28了?……真快啊!”——你算算!哪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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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278FJ at 28/7/2005 20:22:

和作者是什么性别有关系么,至少她写的够真实

感情的事可以模仿么

因为《北京故事》是从捍东的角度,用第一人称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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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278FJ at 28/7/2005 20:25:

看书的精髓在于领悟里边的内容,而不是咬文嚼字blush.gifblush.gifblush.gif

blush.gifblush.gifblush.gif
冤枉啊!发起咬文嚼字的那个人绝对不是偶!不信你去看第一页里的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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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278FJ at 28/7/2005 20:27:

有什么关系,用第一人称写起来顺手 现在好多不都是这样

可是我的快乐粉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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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278FJ at 28/7/2005 20:29:

啊what.gif

你觉得我跟你很熟吗?熟就悄悄告诉你,不熟就算了。偶有原创,但15000多字,帖上来估计没人看!而且我也找不着了!当时用的那台电脑,现在已经大卸8快卖给中关村了!还好偶自己保留了手稿!

[ Last edited by lik on 2005-7-28 at 2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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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278FJ at 28/7/2005 20:32:

embarassedembarassedembarassed
贴吧

哈哈,我帖子修改了

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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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高一第二学期到大一第二学期整整四年,都在爱一个女生。她也很爱我。但我们都更爱玩,所以,用她的话说:“我们从来没有同时伸出过手。”上大学后,她找了个老男人。为了跟她赌气,我认识了我现在的老公,比她那个还老!结果我发现,这个才是我这辈子要找的人!她最近又出了些事,然后她说我才是她最爱的人,但我对她已经彻底没感觉了。

就这么简单。15000字,在网络上的某个角落里,也许还流传着,但我自己都找不到了。我只有手稿,送给我老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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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278FJ at 28/7/2005 20:35:

那你怎么悄悄给我呢embarassedembarassedembarassed

没说给你!只说告诉你怎么回事!不过跟猫太混得也算比较熟了,所以干脆帖出来喽!反正我的伤口已经愈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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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278FJ at 28/7/2005 20:42:
是不是那个打胎的女孩

那个是我大学的室友!:mad:
玩笑开大啦!
但我爱的那个最近也打胎了,就是我上面提到的她最近出了些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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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吃猫的鱼 at 28/7/2005 20:42:


我恨贴图说实话的人!!!!!!!!!!!!!!:m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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