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经过我国科研工作者的辛勤努力,终于让我也认识了耶稣!

游泳怀孕,谁为孩子负责?

游泳怀上孩子算谁的?这几天,家住虹口区山阴路的菲儿非常郁闷,想找男朋友阿乐说说,又怕误会,她怀孕了,但她不知道怀的是谁的孩子。


她怎么都想不起来这是怎么一回事。菲儿是个很传统的女孩,从小在石库门长大,从小学到中学,都没有出过远门,学习成绩一直很好,出身书香门第的她,在奶奶(她奶奶是著名琵琶演奏家、浦东派传人林石城先生的师妹)的熏陶下,弹得一手好琵琶。她父亲是五十年代北京钢铁学院的高才生,又是学校的体育健将,据说他保持的链球全国大学生记录直到1984年,才被人打破。

虽然和朋友已经谈了有两年的恋爱了,但可以说除了过年出去旅游的那次肌肤之亲以外,两人除了拥抱和亲吻等,就没有更多的接触了。

半个月前,正是杨梅上市的季节,菲儿变得特别喜欢吃酸的,她自己觉得有点纳闷,怎么一下子变得爱吃酸的起来了呢?随后的几天开始有呕吐的现象,办公室的同事蓉悄悄问她,是不是中招了,菲儿说,乌鸦嘴啊,都没有那个,怎么会呢?但是,呕吐还是时有发生,昨天,在蓉的陪同下,去了瑞金医院,找了蓉的中学同学,

化验的结果是菲儿真的怀孕了。在老医生的询问下,菲儿说,只是去过室内温泉游泳池游过泳,老医生说,其实女人在排卵期游泳还是存在一定的危险的,因为精子的生存温度一般在32度到36度之间,是最有生命力的,而温泉游泳池的温度也差不多,尽管这种可能性只能有1/14338,但根据菲儿的陈述,只有做这种解释了,因为理论上是成立的,在德国就曾经有过这样的例子.

也许大家和我一样感到有些疑惑,是呀,别说是我们了,讲给科学家听都觉的有些荒谬,但这却是真的,可能性虽然只有1/14338还是被这不幸的女孩碰上了,为她惋惜的同时,别忘记提醒大家小心!!!!!!


明显的解决了圣母和耶稣的关系!

[ 本帖最后由 ajie1a 于 2006-10-21 10:19 编辑 ]

TOP

原帖由 Helen101 于 2006-10-24 17:57 发表
我们当天要讨论的主题是"青年人的恋爱与交友", 怎么样,题目很有意思吧,


为了这个主题我也来加点料吧,

关于宗教——圣包皮的尴尬

  作者:亲王殿下
    来源:天涯社区

  什么是圣包皮(英文:Holy Prepuce)?很简单,就是耶稣基督割礼时切除
的包皮。

  呵呵呵,可就这么个让女生们侧目的物件,确是基督教历史上非常重要的历
史物件,其名气从前足以和圣杯、裹尸布、真十字架什么的相媲美。上次聊天的
时候说起这个物件,于是回来查了查,有不少有趣的历史事件,侧影了宗教的脆
弱性。

  首先,犹太人出生八天后都割包皮,作为犹太人,耶稣自然也不例外。
  十三世纪初,有八家教会声称他们收藏着圣包皮。面对这样的问题,狡猾的
教宗Innocent三世拒绝裁决哪个是真货。他说:“只有上帝才能知道这么棘手问
题的真相。”
  这样的表态下,更多的教会加入了圣包皮粉丝的行列,于是同时期内就至少
有12个地方声称拥有耶稣的“圣包皮”,而在查特瑞斯的“圣包皮”据说最有
神力,不孕的妇女只要看它一眼就会变成多产。
  和众多“真”十字架类似,所有的圣包皮合起来,足以打造一只不小的钱包。

  其二,据东方教会的基督教义,耶稣的肉身是在复活之后四十日升天,按照
这个理论,耶稣升天时倘若不包括包皮,耶稣就不完整。
  于是中世纪时这个议题曾经招致神学届的重大争论。桑舍神父(1550~1610)
就曾考虑基督复活时有无包皮。
  而对敏感问题很熟悉的西班牙耶稣会会士则得出结论,基督在割礼状态下升
入天堂。结果,不容怀疑完整性的精神体不得不保留了“原先属于他身体的某部
分物质因不断的营养而生长”,也就是说基督的包皮还在不断的生长。

  于是圣包皮的趣事越来越多…

  圣人Catherine of Siena宣称梦见基督娶她,并用那块儿皮做成戒指给她戴
上。(我觉得简直像是恐怖片的情节。)……

  1665年克里斯蒂安.惠更斯提出土星环理论时,天主教神学家里奥.阿拉丢斯
宣称那是耶稣基督复活进入天堂的圣包皮……

  最后套用网友aurora的一段名言做结语:

  他们把耶稣的包皮供在教堂里
  称为“圣包皮”

  我把咪咪装在二大碗里供起来
  称为“圣咪咪”

  圣咪咪和圣包皮的光辉照耀人民群众,普渡众生!
  啊!门!

[ 本帖最后由 ajie1a 于 2006-10-24 21:46 编辑 ]

TOP

原帖由 Helen101 于 2006-10-25 19:18 发表
...言论自由 ...


言论自由,你了解多少?

不過,如法國政治學托克維爾指出,人們對於自由地發表言論有所疑慮,可能不是因為害怕政府的懲罰,而是由於社會的壓力。 當一個人表達了一個不受歡迎的意見,他或她可能要面對其社群的蔑視,或甚至遭受猛烈的反應。儘管這種類型的言論自由的壓制比政府的壓制更難預防,關於這種類型的壓制是否在言論自由的範圍內還是存有疑問的,而言論自由被視為有代表性的公民自由權利或免受政府行為干涉的自由權利。


針對言論自由的限制,從限制的對象可分為兩者,即針對言論內容的限制非針對言論內容的限制。前者是指限制某一種類型的內容或某一觀點的言論,目的是針對言論傳播的影響力,例如:限制色情網站的接觸、檢查特定政治或宗教觀點的出版品等。後者並非直接針對言論的內容,而是針對言論表達的方法或管道,例如:報紙的張數限制、集會遊行的時間、地點管制,非針對內容之限制仍有可能會造成針對內容限制的效果。區分針對言論內容的限制、非針對言論內容的限制,即所謂的雙軌理論

TOP

言论自由也要讲讲地点,你总不能提个猪头到清真寺里去上贡吧?这个德国中文网里也不全是基督徒,是不是要考虑考虑拟发表的言论是否是对于某些人“令人反感”?

TOP

原帖由 蒙猫 于 2006-10-26 16:25 发表



据我对科学技术的粗略了解,人们是否看帖由自己手里的鼠标决定,鼠标不点,帖子不会自动跳到你眼皮底下.这就是所谓自由......再说,这帖不沉也要感谢你做了不少贡献.

我们说话做事都应该考虑其他人的感受 ...




十字架标志和宗教自由之争
记者: 亚微
华盛顿
Jun 2, 2006
请听亚薇华盛顿报道

最近,加州圣迭戈市一位联邦法官下令市政府把矗立在一座公园山顶上高29英尺的大型十字架挪走,否则每天要交纳5千美元的罚款。这个十字架是美军阵亡将士纪念碑的一部份。

法庭做出这个判决的依据是,十字架是基督教的标志,在公园里放置十字架,违反了政教分离的原则以及美国宪法禁止确立国教的规定。



人在德国社区是大家的网络之家



你对科学技术的了解很精通,但是你知不知道互联网上也有宗教社区?偏偏要来这公共论坛(面向所有可能上网者)来宣扬?

陕西省实施《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办法

  第二十一条 宗教活动应当在经批准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内进行。任何人不得在其他公共场所传教、散发宗教宣传品和宣传有神论。



[quote]
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修正案
...
五、第二十六条修改为:“在本市举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超过宗教活动场所容纳规模的大型宗教活动,或者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举行大型宗教活动,应当依照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quote]

[ 本帖最后由 ajie1a 于 2006-10-29 09:30 编辑 ]

TOP

难道我说得不够明白?难道一定要我说不好听的?

TOP

原帖由 被封号了! 于 2007-1-8 19:55 发表
给孩子留点童真吧!让他们也有个选择的机会!

原帖由 被封号了! 于 2007-1-8 19:55 发表
给孩子留点童真吧!让他们也有个选择的机会!

TOP

原帖由 小瞳 于 2007-4-2 16:57 发表
民运分子???
台湾人??

我们教会是华人教会,两岸三地都有。我们在教会里,是因为我们有共同的信仰,且我们是中国人,呵呵,如果这样,那还有德国友人,是不是更复杂了??

呵呵,来教会的传道人可是 ...


就是说有咯?

TOP

原帖由 小瞳 于 2007-4-2 16:57 发表
若单因来自不同的地方划分,是否太片面了???
...


旧约里不这么说,不但按地方,还按基因划分!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