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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ミ^ō^ミ灬)~

众里寻他千百度,暮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米女来啦,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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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市区,回到静的住处,趴在床上为她织围巾,静思这几日我的所作所为,最后得出结论,我一定疯了。当他把车泊在静住处的楼下时,我特想抱抱他,或者吻他,然后笑着打开车门离去。可惜我始终做不到那么洒脱,我的内在不若外表开放。
   北京的天,很少阴沉,总是晴空万里。虽然讨厌阳光,但这天气多少让我一度阴郁的心有些舒张。习惯北京的天气,习惯房间的暖气,习惯他,再回成都我不知道我能不能适应过来。
   正在胡思乱想,收到李的短信。他说带我参观他的公司,不太想去,也依然找不到拒绝的理由,到底我是去了。一个有学生思想的单纯老男人,凭我经验不会对我做出格的事,于是那夜我们在外面玩通宵。后来我不禁佩服他的耐力,一整夜在钱柜唱歌,忍受我的烟雾缭绕,看我喝酒,他没有一句怨言。而他,过街时轻揽我肩,穿过拥挤人群为我抵挡来自外界的压力,我累时免费提供我一个瘦弱肩膀依靠,足以让一个同样单纯的女孩对他产生一辈子好感。也许,他也想过吻我,不过他的念头在我技巧性回避中磨灭,他想牵了我手带我行走,我随他愿,这些种种事迹,注定我们连朋友也做不成。
   我的十六岁生日,一个人在外旅游,差点被人强奸,打那以后我极度反感男人靠近。越是如此,我越强迫自己接受,当然后果是反射性呕吐,然后终至今天的麻木。我害怕阳光,原自我的第一个男人,因为他已婚,我必须活在阴暗里。
   通宵奢靡,趁着对李尚不反感我让他送我回静的住处。而他,执拗地带我去宜家。他的本意不坏,只是让我可以在里面选一些小饰品带走,比如香熏炉,蜡烛一类。听了他的建议,我淡笑,甚至懒得答理。我没有告诉他,这些东西对我毫无用处,假若开口,我可以收到许多同类更好的礼物。所以执行任务般走完宜家三层楼出来,他诧异我对任何事物没有兴趣。
   不再做任何解释,我有些微厌他。通宵不眠,之前一天我大耗体力,再加上没有洗澡,我只求可以尽早离开他,我开始后悔答应他的邀请。其实,北京之行,见他,我要的目的并不曾达到。后来的日子,到现在,我用回避而不用躲来形容我对他的态度,对他是最好处理办法。
   其实第二次和他相见还有一些插曲,可叹他不是我故事的主角,我也懒于用再多字句表述和他之事,所以省去。
   这一日,Tommy只是匆匆陪我很短时间,然后离去。为了第二日归程,我也尽早准备。该带走的我都打点好,本就无太多物品,除了遗失的感情我无力带走。这个时候,我肯定自己喜欢Tommy,虽然不是爱。乱七八糟的故事,没有道理的思绪,我想一切等到回家,便可理顺。
   带着混乱,带着不舍,以及回去将要面对的大堆事情,我在我们见面的第五日早上踏上归程的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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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他说我写了这么个故事,给了他连接。他始终坚信我们还能做朋友。可惜两个暧昧过的人,做不成恋人,也绝做不成朋友。故事写到这里就不应该再写后面,因为他说不想我再伤心。可是既然已经开始,那么我便要从一至终。想哭的时候,我不吝啬泪水,可是泪水疼惜我,终是哭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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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去那日,我在早上五点把他从被窝叫醒,他穿越大半个北京来接我去机场。他自己不自知的细小感触,其实在我看来都无比细腻。虽然这五天我们在一起的时间不多,但有些感觉还是很微妙的占据我脑海。
   晨曦微露,Tommy开车载我疾驰于地平线上。微弱的亮透过玻璃照映我脸,我无限回味这几日的点滴。他把车速开到160码,他问我有没有感觉,他说每个第一次坐他车的人都会感到害怕。我摇头,我很喜欢这种飞奔的快感。每次离家,要走很长一段高速路,父亲的司机总把时速定格在140公里以上,就仿若一些习惯,当它成为习惯以后真的不适改变。
   首都机场人朝攒动,我匆忙换完登机牌,离登机时间不足一小时,我要笑着和他分开。站在安检处,和他拥抱,真的就想那样抱一辈子不放手。那个大大的怀抱,好温暖好舒服,我愿意一辈子沉溺。跨过安检,走向登机口,在拐角凝望他,我努力笑着挥手,心里纵使很不舍,然各自有自己的生活轨道,我一早就不应该出现在网络,再接着出现于他视线。想哭的时候,发现眼角没有泪花。不想哭的时候,指间轻拭眼睑,一串温热液体,我是感性的还是理性的呢?他也认同我极度缺乏安全感,他的出现好比我在绝望的沼泽抓住一根救命稻草。可惜,稻草的力量微不足道。
   这一次背道而驰,这一生我们或许将不再见。他的高大越来越渺小,我的矮小,就这么平凡的融入人群,从此天各一方。
   一时激情,一时刺激,换来一生感慨。我试图当作没有去过北京,没有和他演绎故事,可是他说,发生了就是发生了。而浪子,既然被赋予这个称号,那么他的心便会居无定所一直流浪至老去。
   故事写到北京之行结束,也应该画上句点。可是,我和他应该恋爱抑或只是逢场作戏?
   (因为没有多少心情,生活已经被我简化,所以不知道再怎么写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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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成都,突然不适这个我呆了三年的城市,寒冷,刺骨的风,半夜不暖的脚。为什么,一切都是自找的,我想,是吧。北京的冷咧没有冻伤我的鼻头,同是平原,我刚回来就重感加鼻炎,轻度咳嗽。我真的喜欢上他?还是喜欢上喜欢的感觉呢?我不知道。
   那日回成都的航班,我从头睡到尾。其实,暗里我希望飞机失事,那么我的家人可以得到我的多份保险,而爱过我的或者对我有记忆的人,记忆将会更加深刻,真正的朋友亦会在清明祭日探望我,而我,最重要的是我,可以不用思及生活种种,不用面对自己失意的感情。
   我的病态越来越严重,搁置的事情越来越多,成都的电依然不分昼夜继续随心的限时供应。而Tommy,在我离去后也变得不冷不热。做出来的爱,始终不是真正的爱。虽然我知道我不会爱上他,但是喜欢上一个人是极易的。
   喜欢他,认真的和他说,想和他认真下去,不被领情。中英之隔,断了我的所有情丝。他带我走出L的余影,用他硕大的光环笼罩我,然后笑着告诉我,我们做朋友。终于,我将再次龟缩。
   我一度害怕自己会有他的BB。压抑自己,接受他的无谓朋友关系,用带哭腔的笑渲染悲戚,我尽所能拉尽彼此距离,可是,最终他无动,我只能默然。来来回回,我还是停留在原地。
   一个人去医院,接受痛彻心扉的检查。站在放射科,看身边女子都有人陪伴,扶着墙难受的想哭,同样没有泪水。当医生宣布我一切正常的时候,我终于绽放出2005年第一个笑容。
   我想,我们的故事真的只能定格为逢场作戏。风水轮流,搞笑的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终于体验在我身上。玩火者,必自焚。
   和他说我去医院,和他说我没有事。他安然的笑,真的没有意义。所以,我将离去,彻底的转头,不再留恋。离去的人,也必将是我,因为任何方式,只有他会成为我生命的过客,我不会在他的生命擦过一点痕。飞鸟无论如何飞不过海洋,因为它渺小。
   笑着别离,虽然伤感,谁叫这些故事是我自找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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