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ally posted by 五湖散人 at 2005-10-22 19:57:
如果说能够造成些影响的话,这样的事情的性质其实已经是比较严重了。
楼主在诚挚道歉的同时,是不是也应该相应地泰然用自己的真实公开身份呢?


我觉得倒没必要了..
虽然LZ当时公开了"刘娟"的名字,现在证明是自己错误很尴尬...但实际上网络上,谁都不知道刘娟是谁,也许明天跟我擦肩而过我也不知道就是她..何况楼主并不是"无理取闹"..只因为是个"误会"..

最重要的是看到LZ的态度,最重要的是LZ本人面对"刘娟"的时候是真心诚意的感到抱歉..我觉得这样就算解决问题了...

我们知道LZ的名字又有什么意义呢?想把这个名字记住,以后听到后可以"鄙视"一下么???我们也知道"刘娟"是被"冤枉"了..对她本人大家应该都是抱"支持理解"态度吧...这样对双方来说我觉得也算"扯平"了!!:)

TOP

那大家都在这里看盗版,算不算触犯这里的法律呀??
大家用电驴,用BT下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触犯法律呀...

如果要付什么法律责任,我们大家都不能保证自己"干干净净"...也包括我自己,我也看盗版..我也用BT...
这里转租房子给别人的,也都是违反相应的学生公寓规定,是要被赶出去的..大家有没有想过...租房都是但求相安无事,就OK了..LZ如果是包藏祸心,就不会在这里这样的道歉...可以"搜索"一下,就知道LZ在很多版块都发了"向刘娟道歉"帖...我觉得他就是想弥补自己的失误...他们之间发生些什么,我们怎么会知道??LZ是不对,不对道歉了,对"刘娟"是诚恳的,我觉得就是解决问题的态度..还要弄到"法律责任"那么严重...

可以再回去看看楼主的原帖,除了钱的问题,刚到德国的"刘娟"也确实给LZ"惹"了些麻烦..大家反过来想想,如果你的NACHMIETER/IN给AKAFOE打了电话说了类似的话,也说很满意她/他现在NACHMIETEN的你的这个房子,出租房子的你会不会气...会不会也觉得哭笑不得...如果再碰上钱不对..我想光火也不是不可能..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