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哪里有看了2个小时的书呀,具我记录:你在2点20分进入图书馆,不到10分钟就叫我陪你出去抽烟(在我进图书馆前就看到你在外面抽烟了)。我没有去,你出去了大约30分钟又回来了,时间差不多已经是3点了。3点25左右,你又忍不住叫我出去抽烟,再次被我拒绝,你忍了忍,回到了座位上。3点39分(我当时看了表的),你实在是忍不住了,出去抽烟,直到我3点55分离开图书馆是在7楼的楼梯口遇见你了。我算算你就看了:10+25+14=50分钟的书!小美可以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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