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检的结果说明很客观,从病理学的角度这份报告提供了它能提供的所有信息,第一是非典型溺水身亡,第二是未发现能引起死亡的器质性疾病。仅仅从一个医学工作者的角度来看,淡水溺水身亡的病理学表现是非常明显容易判断的。也就是说仅凭第一条就基本可以说死者是在沉入水底之前就基本停止了呼吸,也就是说是死亡导致了他沉入水中,而不是溺水身亡。
不明原因的悴死在年轻人中算是常见的了,很多人是就是在睡眠中死亡,尸检也没有任何可以导致死亡的病理学证据。游泳馆要是没有救生员或者是伪救生员没有救生设备因该会有一定责任,但是这个案子要是从根本上翻案,除非尸检官做的是伪证,否则是不可能的。
原谅我不拘放纵爱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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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tree 于 2009-6-27 18:58 编辑

这个事情对普通老百姓来讲是有点难于接受,凭什么在水里死的不是溺死?因为没有医学常识。悴死的原因现代医学还没有完善的解释,说不清楚。
对于溺水身亡来说,死者有一个溺水的过程,随着在水中呼吸,大量淡水会涌进肺中,由于肺泡特殊的结构,淡水会飞快的进入血液循环,大量淡水的进入导致血液渗透压在短时间内迅速下降,红细胞会由扁扁的圆盘状变成球状,更严重的会导致大量红细胞破裂溶血。所以,判断一个人是不是溺水身亡,第一就是肺泡里面充满外界水分,再一个就是血液的渗透压和红细胞形态(海水除外)。尸检官的报告指出死者非典型溺水身亡,必然是肺泡中不完全填充泳池水分,红细胞形态变化也不大。间接提示在沉水前已经没有呼吸行为。
慕尼黑大学医学院的尸检可能会找出死者别的器质性疾病,但是关于是否典型溺水身亡这个结论只要不是作假应该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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