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积分
- 7628
- 威望
- 646
- 金钱
- 0
- 阅读权限
- 90
- 性别
- 男
- 在线时间
- 1177 小时
|
关于第一条举例说明:
A公司向B公司与3月31日提供一批货物, netto价值100000欧元, brutto价值在帐单上显示116000欧元。 A公司允许B公司60天后付款。
4月1日财政部与A公司结清第一季度的增值税, 立刻这16000欧元的增值税被从A公司帐上划走了, 尽管A公司实际上并没有收到B公司的转款, 因此现金流少了16000欧元。
新政策的实施使得A公司可以先不付出这16000欧元, 直至5月30日B公司真正付款到A公司帐上后, 才在7月1日向财政部报第2季度的营业状况时上缴16000欧元。 这样这段时间的增值税垫资被解放了。
有些公司跟财政部是每月结算的。 如是这种情况, 则A公司在6月1日上缴16000欧元, 也不需要垫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