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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兄的文笔有生气,有张力,我是一向佩服的。

然而在论述某些观点时,觉得也许是这种文风使然吧,往往充满了激情和呐喊,在语言的震撼力上固然可取,然而从逻辑角度来说,信手拈来的论据看似无懈可击,事实上却大有值得商榷之处,而从论据与论点的一致上讲,也并非完美无缺。

鲁迅算不算知识愤青,我不敢断言,他与胡适之间的论战到底谁胜谁负?恐怕觉得胡适更胜一筹的观点,也只是一家之言,尚未成为学术界的定论。以之作为论据,不见得严谨。我倒是更觉得他和林语堂的文战比较有趣些,好像匕首刺进了牛皮糖,哈哈,不过跑题了。

愤青在我眼里的定义是只顾片面,不从全局考虑,不从全中华民族考虑的有着激情,有着纯真,却思考不足的人。
如果从这个定义出发,必然得出你的结论,但是所谓的愤青,是不是你的定义就绝对正确呢?那些盲目打砸抢的群众,看作是愤青也许并不过分,但是如果仅仅据此就把所有的愤青都归类于此,这就好像是根据美国新保守主义中个别人物叫嚣明天就毁灭中国的言论,断定立刻就会有n颗核弹飞向大陆一样可笑。这种行为只是一小部分人极端的发泄行径,如果说所有的愤青都如同你定义的那样,那恐怕中国早就没有一个日本人,没有一辆日本车了。

把愤青同抢劫犯,杀人犯类比,实在是有些荒谬了,呵呵,说抢劫犯,杀人犯也具有,“他们不计较利益,不关心个人得失,但有尊严,有血性”的特点,就更不用提了,那他们抢劫,杀人,是为了什么呢?

王伟撞机事件简单的定义为无赖,欺骗行为,恐怕也不妥吧,证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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