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四十一枝花,长得不像刘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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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hinesehejing 于 2006-6-11 11:53 发表

为什么?what.gifwhat.gifwhat.gifwhat.gif
代价也太大了吧,那谁还收养?tired.giftired.giftired.gif

那是规定
因为结婚就会要小孩儿
要了自己的小孩子就可能产生其他问题
而且有了家庭,家庭生活可能会出现变数
比如两个人生活纠纷,离婚,财产纠纷,家庭暴力,等等
这些都可能会对被领养的小孩子产生不良影响
所以规定领养小孩子的应该是非结婚女士,最后形成一个单身女士家庭,可以住在SOS儿童村里
允许有自己的工作
男人四十一枝花,长得不像刘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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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hinesehejing 于 2006-6-11 11:59 发表
挺好的事情,产生的问题可以解决阿,在怎样也比没父没母好啊。变态!tu.giftu.giftu.giftu.gif

因为SOS儿童村成立比较早,根据当时的理解,也是正确的。
当然,在中国你是必须考虑这种情况的,我觉得我挺支持的。
而且总会有人因为种种原因不愿意结婚的,
所以孩子总会有妈妈的。
当时还规定,如果不是单身的,想要救助孩子,可以进行物质上的捐赠什么的,
而且都有登记注册啥的。
也可以去村里看望小孩子,而且与他们形成救助关系,
我觉得这种工程比希望工程之类的强多了,至少可以看到你的救助目标,
那种黑洞式的救助工程,我以后坚决抵制,实在是被恶心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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