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桺漫3 于 2008-6-4 12:48 发表
如果明知道中共戒嚴時格殺勿論,還鼓動學生繼續靜坐,死人的責任全在是學運領袖身上,那麽同理,明知道反抗倭奴統治要被倭奴槍決,還鼓動中國老百姓反抗倭寇,中國人被殺死的責任全在抗戰領導人身上?

这个类比又不恰当了。抗战是抵抗别人从外国来我们这里抢我们的东西;而六四是我们自己人和自己人过不去。追究肇事者的责任是理所当然的,只是前者的肇事者是侵略者,而后者是运动的召集者。这就是这两件事情责任的区别。
Wrong cannot afford defeat but Right can.
别跟我学。姐是个传说,姐用自己的行动写着自己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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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桺漫3 于 2008-6-4 14:29 发表
什麽自己人、外國人的?現代法律原則“等罪同刑”,沒聽説過外國人犯罪就應該嚴懲,本國人犯罪就可以減刑。
討論詳見: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 ... 501&postID=6818

这不是针对本国人和外国人的问题。而是国人之间的内部矛盾和被外国人侵略的问题。
Wrong cannot afford defeat but Right can.
别跟我学。姐是个传说,姐用自己的行动写着自己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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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觉得,学生领袖也不能说是很无耻。从柴玲的自白中,可以听到她的恐惧和为别人着想的地方,而她和其他几人也是到了最后一天才走(虽然比广场上的其他人是走得比较早了)。我觉得是他们当时的方法不很对,年轻幼稚没有经验,虽然也都聪明但是不会有结果。
Wrong cannot afford defeat but Right can.
别跟我学。姐是个传说,姐用自己的行动写着自己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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