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积分
- 5741
- 威望
- 1324
- 金钱
- 0
- 阅读权限
- 90
- 性别
- 男
- 在线时间
- 477 小时
|
原帖由 阿涵 于 2007-11-7 17:08 发表 
“海风”老大,我觉得下面neolane说的话比你的有理,当小人爽多了
我听他的,我选择当小人了,不道歉了
咱们简单来说,从放鸽子的角度来说,你是受害者,从揭露个人信
息的角度来说,他是受害者。如果他找律师采取民事诉讼,可以对
你们揭示其个人信息这件事情要求索赔,这是他可以采取的完全合
理的法律权利。但是从放鸽子这件事情来说,你却没有任何可以通
过法律程序索取赔偿的可能性。
是否道歉你可以根据事态的发展衡量。我的观点是,息事宁人!
[ 本帖最后由 海风 于 2007-11-8 09:20 编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