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是在Bürgerdienst,就是市政厅新楼的大玻璃门进去后,上楼梯右拐
护照得带,证明你是本人,新的地址口说就行了,或者写在小纸片上。不用带合同了现在。

[ 本帖最后由 ShwW 于 2008-7-11 11:33 编辑 ]
“出国混的,早晚要还的。”--孙欲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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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丑,温柔还有用吗?----外加半残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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