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大庭广众的说人武汉人的确不是很好,不过说句实话,我认识一些人,也听说不少人的经典故事,实在有点恶心,碰巧了,正好是武汉人,也许是巧合吧。大家千万别攻击我啊,我只是说了一个事实,而且我不是说所有的武汉人都不好,而只是有一些害群之马而已,

[ 本帖最后由 猪肉荣 于 2007-9-21 23:18 编辑 ]
我是个马甲,我是个马甲,跑得快,跑得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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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糖娜娜 于 2007-9-23 13:49 发表


正准备这么说



再次总结性的阐述本人观点:
1. 当然可以说人坏话,但! 要注意场合,注意音量,措辞也要讲究。   比如,在家骂娘都行,除非娘是聋子,但是行为还得孝顺是不?
  ...


呵呵,女人就是女人,真是明白了一个道理,唯小人与女人不能得罪。

人家议论什么,又有何必要来考虑你的感受,言论自由,人人都有表达自己观点的权利,U35上也没有规定不能讲话,你说人家声音大,估计是因为正好说道你们武汉了,因此觉得刺耳。至於措辞,恐怕人家未必看到附近有中国人,就算看到未必知道你是武汉人,也没有必要来考虑你吧。

再说了,我看到这个帖子lz一直再顶,你想过没有,这个论坛也是公共场所,你这样的帖子和在U35上大声喧哗,议论他人是非又有什么不同??你自己考虑了人家的感受吗??你言语之间还透露着对人家的人身攻击,你自己这样难道就不失态了吗?真是五十步笑百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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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糖娜娜 于 2007-9-23 14:08 发表



她: 声音过大,措辞难听,为时过长,超出忍受范围, 说武汉人说的很难听。
    我没有顶帖,是回帖ok?! 现在不也是回吗?:handdance:


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论坛也是公共场所,你的帖子同样“声音”很大,措辞也很难听,为时3天过长,超出了我们仍受范围,你说人家的话难道好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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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糖娜娜 于 2007-9-23 14:21 发表



我说的话不好听,是有前提。  我要是超出了你的忍受范围,就对你道歉了 。还好,帖子无声,它是用来看的,不是用来吵的!不喜者不进就是了,也没有强迫“谁”去忍受, 但是公共场合大声喧哗,是想不听都 ...


你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成年人嘛,大家都要讲道理是不是。

你说你的话难听有前提,难道人家就是无事生非吗?武汉人没有得罪她,会这样吗?你只知道自己不爽就来发泄,你去理解别人的心情了吗?别人不爽同样就不能发泄吗?呵呵。

再说,帖子无声可胜有声,你可以自己修改这个帖子,让我看不见啊,那样就不会影响我了。人家在公共场合说话,你不喜欢同样可以走开一些嘛,不行你也可以捂住耳朵,呵呵,玩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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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糖娜娜 于 2007-9-23 14:29 发表
亲爱的斑斑,请把帖子删掉吧,免得又被误会顶帖了:oooo:


嗯,这样才大度嘛。表扬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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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天山行 于 2007-9-23 15:07 发表

我日,为啥要让人家改贴子让你看不见,要是不想看别上这个论坛.话说的有问题.这论坛上还不让人写东西了.
就像你说的,你要有啥和她说的给她发短消息,那别人管不着.别让我们大家看见,让我看见,就别怪我想说几句.
今天 ...


话说得如此粗鲁,骂脏话难道只有你才会?只是不想破坏个人修养,不与你同流合污,就不和你一般见识了。但道理还是要讲清楚,论坛上可以讲话,U35上就不让人讲话了不成?我说修改帖子只是一个反话,目的是让lz明白论坛上发言和公共场合言论都是自由的这个道理,之前我也说了这个道理,既然你看不出来,也不必自曝其理解力之不足。

第一,其实任何人都没有权力去评价某个地区或者国家的人,因为没有人可以认识所有的人,来全面评价其优劣,包括武汉人也不能认识所有的武汉人吧?这一点很重要,人家说武汉不好是一种偏见,你说武汉人好难道就全面了吗?

第二点,人都有持有自己观点的权利,言论是自由的。

根据我这2点来看,如果有人议论中国人的是非,鄙视其的片面之谈便罢了,不至于去与人吵架嘛。像你这样出言粗鲁,不是又增加了人家对中国的人负面看法了?


本来大家已经达成了共识,不想又冒了个程咬金来,呵呵

[ 本帖最后由 猪肉荣 于 2007-9-23 15:5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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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天山行 于 2007-9-23 16:05 发表

哈哈,现在说话就有些道理了,还是挺明白事的嘛.好好,说的好.


总算让你明白了,不易啊,好,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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