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下主席,上次开会的时候校长有没有说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完免学费的事?因为如果在下个学期开学之前(4月1日前)如果办理不完的话,一部分同学需要SS2007BESCHEINIGUNG的(例如做实习,毕业设计,延签的),不是只能被迫先付了学费了?
那这样的话不是说明自己有能力付学费了,那份经济证明不是无效了吗?这样还有可能退的回来吗?

[ 本帖最后由 hahaqq 于 2007-3-13 15:4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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