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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先薇之风 于 2006-7-29 18:30 发表


没什么讨论的价值.............

婚姻破裂不就是离婚么?



那你是h.M.主流思想,还有少数看法是要等到感情完全破裂离婚才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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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小胖仔 于 2006-7-29 18:42 发表
感情破裂俺懂,就是劈腿了呗,那,什么是婚姻关系破裂?



就是婚约的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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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原帖由 先薇之风 于 2006-7-29 18:50 发表


偶问你的是,婚姻破裂跟离婚不是同义么?

感情破裂跟完全破裂有什么区别?量的区别?

再说,你在这里跟一帮单身汉讨论离婚问题......:han.gif [/quoute]

婚姻关系的破裂,包括不履行婚姻义务,由于一方或着双方的过错,但相互还有感情或爱着对方。
可以依过错责任将其区分为两类,一类是一方有过错的,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重婚;有遗弃或虐待行为;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而又屡教不改;有严重违法或犯罪行为等。
另一类是双方均无过错的———如患严重疾病难以治愈;因关系不和睦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经公告查找确无音讯;因其他原因导致婚姻关系破裂,无法共同生活等。
男女之间可能存在感情,但不能维系婚姻,也就是说具有感情的男女双方可能无法再成为夫妻,

而相反双方没有感情的一男一女或许可以组成一模范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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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先薇之风 于 2006-7-29 19:07 发表


婚姻传统上是男女两性依一定的法律、伦理和风俗的规定所创建起来的夫妇关系。它是组成家庭的基础和根据。是家庭成立的标志。

偶理解婚姻就是一种维系形式,说白了就是婚书,分居了,也还是婚姻啊。



如果有人要离婚

关键是如果让你来判断(如果你是法官,或居委会的公务员),那个是离婚的标准,是婚姻关系的破裂还是感情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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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浮尘 于 2006-7-29 19:29 发表



果然是学法律的. 什么都要联系到法院法条上. :han.gif
其实离婚是两个人的事情,  夫妻俩吵着要离婚, 虽然形式还没有完成, 但已倾向于这个决定. 到最后这个决定能不能在法律上生效, 才有法院来判断.


我这是帮着微微好理解吗,他说分居了还是维系着婚姻,不许别人离婚。但在我看来他们分居如果上了两年就可以离婚,不管他们相互还深爱不深爱着对方,因为在客观方面他们根本就没有履行婚姻的义务,虽然心里想但没付出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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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小胖仔 于 2006-7-29 19:29 发表
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经公告查找确无音讯。。。

我出来上学很多年了,很久没有履行夫妻义务了,没钱买机票回家萨~~~~~

婚姻关系破裂了。。。。



现在通讯这么发达,打个电话或email一下,不就不会查无音讯了,属于当事方的主观间接故意或重大过失,如果对方提出离婚,我肯定会予以支持的。pig.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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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浮尘 于 2006-7-29 19:34 发表
我觉得. 离婚是基于感情破裂只是一个法院让申请离婚双方申请生效的统一标准, 并不一定是完全如此的. 否则怎么可能有藕断丝连的说法呢. 那么多离了魂但还怀念对方的情况.



所以这是个争议的问题吗,如果离婚基于感情破裂的话,那个新东方的老罗又要骂人了。lol.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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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hisper 于 2006-7-29 19:45 发表

当两人没有提出离婚的时候,就是维系着婚姻。
另外,如果深爱着对方,不可能提出离婚。



难到护叔没看过中国式离婚pig.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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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浮尘 于 2006-7-29 19:46 发表



那以前因为工作两地分居的呢?  那岂不是一大半人要经历了结婚, 然后两年后又得再次经历离婚...



前提是要分居之后,当事人一方提出了离婚呀,如果不提出离婚是法院和行政机构是不管的。

民事法院的原则是不告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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