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去DB问过,如果想解冻呢,就必须去外办,还要叫50解冻费,真无聊。
所以如果大家不缺钱花呢,别理他就行。

我想是同胞和DB 打过官司,所以DB不敢不解冻。

至于外办同不同意,那就要看各个州的政策怎么制定的了。不过大家也可以上行政法院,把外办告上法庭,让行政法院来判决他们州的政策是否合法。记住可以上法院申请免费的司法援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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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airytale 于 2006-7-8 16:06 发表


上面有写50欧,还不知道是干这个用的!真是气愤阿!!



50是DB解冻的手续费,我想如果我们直接撤消户头,应该不要收我们的钱了吧,管他呢,反正不理他,就扣不到我们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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